導航:首頁 > 銀行貸款 > 繳稅無息貸款

繳稅無息貸款

發布時間:2021-08-07 08:32:49

㈠ 淺談公司財務如何進行納稅籌劃

建議企業可以考慮重新設計員工收入配比,合理增加員工福利待遇。如:
1)調整部分補貼支出形式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隨同員工工資一並發放的貨幣化補貼應當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對真實發生且憑票報銷的相關補貼等,可並入職工福利費用,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2)合理設計福利補貼
企業為職工訂制工作服和制式工作裝備、用具支出,可以作為經營管理費用稅前扣除,即使採取發放補貼形式的,也可作為福利費進行所得稅處理,而無需納入工資范疇。
3)積極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可以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4)重視勞務費支出情形
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勞務用工,將該部分人工成本納入勞務費支出,不計入工資總額,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依法按時足額給員工繳納社保!

㈡ 淺談如何進行企業稅務籌劃

企業稅務籌劃的六種方法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選擇投資地區與行業
開展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投資於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行業以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形成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區域稅收優惠只保留了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其它區域優惠政策已取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等方面。因此,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2.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
3.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員(如下崗、待業、專業人員等)就業支付的工資也給予一定的加計扣除。企業只要錄用下崗員工、殘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分析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籌劃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在不影響企業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錄用可以享受優惠的特定人員。
二、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
在有些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籌劃。例如,企業所得稅法合並後,遵循國際慣例將企業所得稅以法人作為界定納稅人的標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獨立核算的標准不再適用,同時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應匯總到總機構統一納稅。不同的組織形式分別使用獨立納稅和匯總納稅,會對總機構的稅收負擔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利用新的規定,通過選擇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
企業從組織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選擇。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要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企業採取何種組織形式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機構盈虧、分支機構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
第一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子公司形式,單獨納稅。第二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到總公司納稅,以彌補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虧損;即使下屬公司均盈利,此時匯總納稅雖無節稅效應,但可降低企業的辦稅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納稅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總公司利潤彌補虧損。第四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這種情況下就要考慮分支機構扭虧的能力,若短期內可以扭虧宜採用子公司形式,否則宜採用分公司形式,這與企業經營策劃有緊密關聯。不過總體來說,如果下屬公司所在地稅率較低,則宜設立子公司,享受當地的低稅率。
如果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要承擔與該國其他居民公司一樣的全面納稅義務。但子公司在所在國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稅務優惠,一般可以享有東道國給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稅務優惠待遇。如果東道國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積累利潤還可以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而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所發生的利潤與總公司合並納稅。但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不允許境內外機構的盈虧相互彌補,因此,在經營期間若發生分公司經營虧損,分公司的虧損也無法沖減總公司利潤。
三、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折舊是為了彌補固定資產的損耗而轉移到成本或期間費用中計提的那一部分價值,折舊的計提直接關繫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折舊具有抵稅作用,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需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也不相同。因此,企業可以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收籌劃。
縮短折舊年限有利於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後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後移。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所得稅的遞延繳納相當於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另外,當企業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時,延長折舊期限把後期利潤盡量安排在優惠期內,也可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異,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存貨是確定構成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重要內容,對於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不允許採用後進先出法。
選擇不同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會導致不同的銷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產生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各期所得稅額。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不同納稅期以及盈虧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使得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如,先進先出法適用於市場價格普遍處於下降趨勢,可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增加當期銷貨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延緩納稅時間。在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時,延緩納稅無疑是從國家獲取一筆無息貸款,有利於企業資金周轉。在通貨膨脹情況下,先進先出法會虛增利潤,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宜採用。
五、利用收入確認時間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企業在銷售方式上的選擇不同對企業資金的流入和企業收益的實現有著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是不同的。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可在經營活動中獲得延緩納稅的稅收效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銷售方式及收入實現時間的確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直接收款銷售方式,以收到貨款或者取得索款憑證,並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的確認時間。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託銀行收款方式,以發出貨物並辦好托收手續的當天為確認收入時間。三是賒銷或者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企業收入的確認日期。四是預付貨款銷售或者分期預收貨款銷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貨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五是長期勞務或工程合同,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可以看出,銷售收入確認在於「是否交貨」這個時點上,交貨取得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憑證的,銷售成立確認收入;否則收入未實現。因此,銷售收入的籌劃關鍵是對交貨時點的把握和調整,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確認的標准條件,企業通過對收入確認條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
六、利用費用扣除標準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費用列支是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應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
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劃分為三類:一是允許據實全額扣除的項目,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項目,包括公益性捐贈支出、業務招待費、廣告業務宣傳費、工會經費等三項基金等,企業要控制這些支出的規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圍之內,否則,將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三是允許加計扣除的項目,包括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企業可以考慮適當增加該類支出的金額,以充分發揮其抵稅的作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允許據實全部扣除的費用可以全部得到補償,可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將這些費用列足用夠。對於稅法有比例限額的費用應盡量不要超過限額,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額的部分,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並入利潤納稅。因此,要注意各項費用的節稅點的控制。

㈢ 建檔立卡戶能無息貸款嗎

可以。

貸款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3)繳稅無息貸款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貸款

㈣ 企業間的無息貸款,到底交不交稅

稅法規定,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納稅人之間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從以上可以看出,單位之間相互拆借資金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是利息不能高於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否則高出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

㈤ 稅收籌劃具體指的是什麼啊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
這個概念說明了稅收籌劃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復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稅收籌劃的方向應當符合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稅收籌劃的發生必須是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之前;稅收籌劃的目標是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
所謂「稅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稅負最輕、稅後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內涵,而不僅僅是指的稅負最輕。
對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概念的探討,首先是基於稅收籌劃概念的分析。
稅收籌劃概念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葉由西方引入我國,譯自tax-planning一詞,也譯作稅務籌劃、納稅籌劃、稅務計劃等。
稅收籌劃是一門涉及多門學科知識的新興的現代邊緣學科,許多問題尚不成熟,因而國際上對其概念的描述也不盡一致。
綜合而言,國內外學者對這一概念的表述大體如下: 1)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所編寫的《國際稅收辭典》一書認為:稅收籌劃是指企業通過對經營活動和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
2)印度尼西亞稅務專家亞薩恩威所著的《個人投資與稅收籌劃》認為:稅收籌劃是指企業通過對稅務活動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享有最大的稅收利益。
3)印度稅務專家史林瓦斯在他編著的《公司稅收籌劃手冊》中說道:稅收籌劃是經營管理整體中的一個組合部分......稅務已成為重要的環境因素之一,對企業既是機遇,也是威脅。
4)美國南加州大學的梅格博士在其《會計學》一書中將稅收籌劃定義為: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和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少繳稅,這個過程就是稅收籌劃。
5)我國稅收籌劃專家趙連志認為: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約稅收成本的稅收收益。
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稅收籌劃的外在表現就是「繳稅最晚、繳稅最少」。
6)我國學者蓋地認為:稅收籌劃也稱稅務籌劃、納稅籌劃,是指企業(自然人、法人)依據所涉及到的現行稅法(不限一國一地),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運用企業的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和「不允許」、「應該」與「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的項目、內容,對經營、投資、籌資等活動進行旨在減輕稅負的謀劃和對策。
7)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在其編寫的《稅務代理實務》中,把稅收籌劃明確定義為:稅收籌劃又稱為納稅籌劃,是指在遵循稅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企業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自行或委託代理人,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安排和策劃,以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編輯本段]二、納稅籌劃的主要內容 (一)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採用非違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稅法條文但實質上違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稅法中的漏洞、空白獲取稅收利益的籌劃。
納稅籌劃既不違法也不合法,與納稅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稅有著本質區別。
國家只能採取反避稅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斷地完善稅法,填補空白,堵塞漏洞)。
(二)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通過對籌資、投資和經營等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稅甚至不繳稅目的的行為。
(三)轉嫁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通過價格調整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
(四)實現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於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
這種狀態的實現,雖然不能使納稅人直接獲取稅收上的好處,但卻能間接地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且這種狀態的實現,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模擴大。
[編輯本段]三、稅收籌劃的途徑 (一)選擇低稅負方案。
即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低的方案,也就意味著選擇低的稅收成本; (二)滯延納稅時間。
納稅期的滯延,相當於企業在滯延期內得到一筆與滯延稅款相等的政府無息貸款。
[編輯本段]四、稅收籌劃的意義 (一)有利於企業經濟行為有效率的選擇,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1、有利於增加企業可支配收入。
2、有利於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3、有利於企業正確進行投資、生產經營決策,獲得最大化的稅收利益。
4、有利於企業減少或避免稅務處罰。
(二)有利於實現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作用,增加國家收入。
1、有利於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落實。
2、有利於增加財政收入。
3、有利於增加國家外匯收入。
4、有利於稅收代理業的發展。
[編輯本段]五、稅收籌劃的特點 (一)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b/]。
1、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的,是納稅人在遵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得按替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做出選擇誰手裡以最大化方案的決策,具有合法性。
2、稅收籌劃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
(二)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b/]。
(三)稅收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b/]。
[編輯本段]六、稅收籌劃的原則 (一)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
(二)事前籌劃的原則。
(三)效率原則。
企業稅負控制與稅收籌劃 一、企業能否開展降低稅負為目的的管理活動 企業降低稅負的「想法」是否有罪。
無罪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良好的稅企關系是稅負降低的唯一途徑嗎?是否還有其他途徑? 企業降低稅負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內在的需求,為什麼? 二、企業如何實施稅負降低與控制 企業稅負降低的目標是「准確納稅」 為什麼說任何企業任何時點既存在少繳稅款也存在多繳稅款情況 降低稅負要練六項內功;如何建立涉稅義務識別與確認步驟 如何建立涉稅負擔分析與檢測體系;如何建立涉稅訴求表達與送遞途徑 三、我國涉稅法治化建設成果和運用簡介 國家自我約束涉稅權力的法規建設及運用 制約納稅人運用權利的因素(傳統文化的慣性) 「善因結惡果」與「程序主義」(現代文明尚未建立) 四、企業稅負控制的出發點 企業涉稅法律風險概述 降低稅負要知法律底線;偷稅罪與非罪的識別 五、企業涉稅咨詢與案例解析 企業涉稅咨詢的概念、目標、內容及價值 解析40案例: A、房地產公司銷售房屋和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差額交納營業稅? B、善意取得虛假增值稅發票,進項稅轉出的規定是否具有法律法規的依據? C、企業的異地分支機構是否必須在當地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D、外國免稅分支機構設立的前提 E、過期葯品食品是否可以不轉出進項稅? F、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是國家給予公司財務人員的勞務費還是給予公司的補償? G、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退稅是屬於企業的嗎? H、游戲消費卡的銷售需要交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I、盈利性醫療機構營業稅稅率是多少才合理? J、計稅工資的人數是否應當包括零用工? 六、企業涉稅籌劃與案例解析 籌劃是為避稅。
但不是為了不繳和少繳稅。
而是為了避免多繳早繳稅 籌劃與咨詢的區別和聯系 實施籌劃的步驟 籌劃10例解析 A、銷售附帶運輸、安裝、培訓如何降低增值稅 B、異地分支機構「兩套帳」合並計算所得,降低企業所得稅 C、「一般」和「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降低增值稅 D、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所得如何分解降低稅負

㈥ 不交稅後果

偷稅:違法。只要是因為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為偷稅!

後果: A、經濟責任:補稅滯納金(相當於借了高利貸)罰款(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 B、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C、刑事責任(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因為稅法規定許多行為視同應稅行為,比如以房換房沒有發生貨幣交易、房屋抵押,所以納稅人很容易在不經意間產生偷稅並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數額,而一旦達到此數額補稅為時已晚,司法程序已經啟動,稅務機關已無權過問,必須移交司法機關,否則稅務機關責任人將承擔責任。單位犯罪,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主管人員判處刑罰。市場份額領先的公司更應控制風險確保地位,防止對手的攻擊。此外,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如未代扣代繳,被查出後個人所得稅將由單位承擔。由於監管力量的不足,一部分人已偷稅卻不知,一部分人在搏弈(因為資產實名制、計算機聯網、打擊力度、納稅意識是前提),但名人、高收入者已成為稅務局重點監管對象,多人監督一人,並對其建立專門檔案。一些偷稅者辦理了移民,但未注銷中國國籍,外國人在中國尚要納稅,汝能逃乎?君不見,索非亞羅蘭流亡美國數十年而不能返鄉!

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征;特殊情況追征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征)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沖擊。不交滯納金、不罰款(不會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 意義:如果一年漏稅100萬,國債年利率3%,則相當於得到國家無息貸款100萬,一年後補稅還本,至少贏利3萬元。如果每年漏稅100萬,補稅100萬,"漏新補舊",則相當於得到一筆永久無息資金。

㈦ 開發商代收契稅合法嗎

買個房子,註定有一些費用屬於「冤枉錢、然並卵」的范疇。而其中最大的爭議,莫過於開發商「代交契稅」這一項了。

1

10年痼疾成「行規」不想簽也得簽

雖然10多年前主管部門就已經呼籲「開發商沒有資格代征契稅」,但開發商卻將其更名為「代交」,並堂而皇之地將政府發布的合同示範文本改頭換面,寫入購房合同中,並稱購房人無權要求更改。

這頗有些霸王條款的意味。事實上,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購房者所處地位往往非常被動。開發商列印的合同,傾向性不言而喻,很多有利於購房者的條款甚至被直接打上了叉。不只契稅,很多條款購房者都並沒有選擇的餘地。

尤其是剛需者,底氣就更是不足。如果認為合同不合理你可以不簽啊!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合適房子的剛需怎麼辦呢,難道再經歷一個漫長的看房周期,等待一個可能仍無法避免的霸王條款?

2

兩年「無息貸款」損失的不只是金錢

最高能達到整個項目預售款3%的「代交契稅」,被開發商視為無息貸款,最多甚至可以白用兩年。而這,已經成為房地產銷售領域至今無人出面制止的潛規則。

對於開發商來說,代收的契稅在收房當天就可以交到開發商賬戶上,並且不受政府監管,開發商可以一直無償使用到給業主辦理房產證的那一天。

而對於購房人來說,開發商所侵佔的不僅僅是這筆費用兩年內所產生的利息,而且還包括這兩年的時間。如果不由開發商「代交」契稅,購房者可以在收房、也就是確定期房面積之後就按照實際面積去繳稅。

3

細思恐極:代交契稅的風險腦洞

有人可能會說,開發商代收省了業主的時間和精力,何樂而不為?實際情況卻是:開發商代收了業主的契稅與公共維修基金,差不多兩年內才會交予相關單位或部門。如果開一下腦洞做最壞打算,這段時間簡直充滿風險!

比如,開發商是否會挪用這幾千萬「無息貸款」?期間資金鏈斷裂,是否有可能拿走這些錢跑路?如果開發商用這筆費用賺的錢遠遠大於辦理房產證超過規定天數的違約金,那是否寧可賠償違約金也不去積極主動辦理房產證?(7、8年也辦不下來房產證的小區難道還少嗎?)

即使開發商說可以拿契稅發票收房,這樣就不用擔心挪用,但開發商拿到契稅發票後,辦理房產證還要再去准備各種證件,過程中難免產生費用,為了賺取更大利益,他們會自己拿錢去辦證而不投資其他樓盤嗎?

住建委表示:商品房合同只有備案制度,並不存在「審過的」程序。購房者委託開發商代辦產權手續,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監督開發商行為的合法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全面及時的樓盤信息,點擊查看

閱讀全文

與繳稅無息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上海手機貸款詐騙公司 瀏覽:755
存款利率低則貸款利率也低嗎 瀏覽:870
保險公司的貸款怎麼貸 瀏覽:770
現金貸款app開發公司嗎 瀏覽:808
買車貸款一年多少個月 瀏覽:876
為什麼實名手機就可以貸款 瀏覽:623
車抵押貸款私自扣車 瀏覽:265
工作室怎麼貸款 瀏覽:298
有房產證網上那個可以貸款 瀏覽:451
為別人擔保貸款能二次擔保嗎 瀏覽:661
農村小額貸款一個月 瀏覽:496
融資貸款擔保服務協議 瀏覽:350
給政府公務員做貸款擔保人後果 瀏覽:413
裝修貸款所需資料 瀏覽:113
民生銀行個人流水能貸款嗎 瀏覽:447
手機銀行如何取消貸款 瀏覽:524
貸款公司銷售經理工作職責 瀏覽:656
小額貸款如何審批 瀏覽:32
消費金融貸款靠譜嗎 瀏覽:132
子女沒有工作可以貸款買房嗎 瀏覽: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