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論述題如何清收不良貸款
由於歷史原因遺留下來的不良資產較多,直接影響信用社效益,制約信用社生存和發展,為了清收不良貸款,搞活信貸資金,化解信貸風險,現提出以下不良貸款清收計劃:
一、清收計劃
1、認真落實貸款管理責任制,按照有關貸款管理規定執行。對違規貸款及時進行查處,對有關責任人採取扣發工資、停發工資下崗清欠等辦法限期清收。
2、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貸款發放和大額逾期貸款進行跟蹤監督,並對逾期貸款發生欠息的由責任人負責清欠,產生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3、對造成信貸資產嚴重損失的責任人堅持追查到底,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協助其清收不良貸款,並落實到責任人。
4、從清理借款合同和擔保手續入手,摸底子、查漏洞、下力氣完善貸款手續,依據原借據重新立據、補辦擔保、努力進行補救和化解、使其符合法律規定。
5、對貸戶和抵押戶走、死、逃、亡、下落不明的分門別類地建立相關檔案,以備有關部門審查。
6、堅持每年年初對上年度貸款人本息回收情況進行全面稽核、考評貸款投放質量,對應收未收的落實清收責任,限期收回貸款。
7、同司法機關密切配合,對釘子戶、賴帳戶採取法律手段強制清收,盡一切可能把不良貸款比例降下來。
8、在清理兩呆貸款中可實行招標清欠和承包清欠,對於收回呆滯貸款按收回金額的給予獎勵、收回呆帳貸款的給予獎勵、對於收回利息和滯納金的按收回金額的給予獎勵。
9、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貸款,對確實無力以貨幣資產形式償還的貸款,可採取有錢還錢,無錢給物的收貸策略,對抵貸資產建立文檔登記制度,按抵貸資產性質、用途等,將其劃分類型區別處理。
二、清收措施:
1、簽訂清收合同,要求各社對本社責任職工督促清收,完不成任務到年未扣社主任責任工資。
2、各社主任與責任職工簽訂清收合同,並把清收任務與經濟利益掛鉤,嚴格按照《清收不良貸款管理辦法》執行。
3、對有關貸款責任人調離工作崗位或原單位的,清收責任必須跟蹤到位,並與其簽訂清收責任書。
4、實行全員清欠,不論是誰清回兩呆貸款堅決按照《關於對呆滯呆帳貸款清收的獎懲實施方法》執行。
Ⅱ 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做法與措施
銀行在清收貸款的時候,基本是先給貸款人打電話,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貸款人不還貸款的情況下,就會採取法律訴訟的方式,起訴貸款人,要求還款並申請強制執行。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Ⅲ 談一談農村信用社如何強化對不良貸款的管理及清收盤活工作
這是一個比較大的課題,不是一、兩句就能說清的。
對於不良貸款的管理,個人認為:一是要建好台賬;二是要做好保全工作,為以後的清收作準備;三是要加強動態管理,經常關注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
對於清收與盤活,個人認為:一是要逐筆逐戶分析成因,因人而異抓清收;二是要採取靈活的清收策略,面對現實,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對有償還能力而缺乏償還意願的,以強硬的措施,直至依法起訴;四是對有償還意願但暫無償還能力或能力不足的,在完善手續、資料的情況下,可部分收回,借新還舊,制訂還款計劃,盤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