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今年3月買房,貸款還沒下來,4月基準利率下降,到時候利息是不是也跟著下降
貸款是以審批辦理時間為准,你可以咨詢一下辦理貸款部門是否已審批辦理,利率多少。
❷ 2020年3月買了房,四月房貸利息下降了,那已買了房的房貸是不是也有變動
一般情況下,住房按揭貸款的利率都是一年一變動的,如果已經確定了還款利息的話,本年度是不會再進行調整的
❸ 貸款利率下降,每月的還貸是不是應該減少
1、供款變動不需要申請,銀行自動會在扣費時降低扣款額;
2、本次利息調整,公積金部分沒有調整。只有商業部分調整了。
3、調整在明年1月才開始的,也就是明年一年就按現在最新的利率計算,如下來兩個月繼續有調整,按最後的調整方案執行。
❹ 3月2曰銀行降息,3月3日還首筆貸款,利率如何算
3月降息後,如果是已經開始還貸款的,就按照之前2015年1月份的利率執行,到2016年1月1日再執行15年3月份的新率,如果是還沒開始放貸的,3月之後再放貸的,就按照新利率執行。
每個銀行政策不一樣的,這個你最好咨詢你的貸款銀行。目前使用較多的利率調整方式是"次期調整"和"固定日調整"。
①、"次期調整"是當利率調整時,當期仍按原利率計息,從下一期開始,系統進行利率調整,重新計算分期還款額,即新利率在次期生效;
②、"固定日調整"是於每年1月1日按照當日掛牌利率統一進行調整,1月1日之前的部分仍使用老利率計算,而1月1日之後的,執行新利率並重新計算分期還款額。
❺ 3月份房貸利率有變化,合同約定2月下旬交首付辦貸款,利率是執行3月的嗎
辦貸款時會簽貸款合同的,以那個利率為准,銀行會告知你的。
個人觀點,個人買房時執行什麼利率,個人只能知曉,基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❻ 我是去年2月份在郵政貸款買的房.聽說今年利率下降了,是不是真的我的貸款要2月份才會下降么
您好,在額度有效期內,額度下新申請貸款利率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調整而調整;對已發放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的貸款採用固定利率,即合同期限內,利率保持不變;期限超過一年的貸款,則採用浮動利率,利率隨人民銀行的利率調整而調整,調整日為每年的1月1日;具體請您與當地郵政儲蓄銀行信貸人員核實;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❼ 利率降了,我的住房貸款還款為什麼沒有減少
1、銀行房貸系統調整差異。銀行方面「為了方便客戶還款」,所以將次年1月的月供與上年12月份保持一致。
以某銀行客戶王先生為例,2011年7月份辦理的房貸,2012年兩次降息,但他的月供在2013年1月份仍是此前的1641元。只是同樣的月供數字代表的「意義」不同,1月份的月供里還的本金多、利息確實是少了。
2、跨年「分段計息」,月供不減反增。某銀行客戶採用的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還款日是每月的6日。1月月供計算方式為:12月6日~12月31日採用原利率,1月1日~5日採用新利率,共31天。
而以往月供是按月利率(30天)直接計算,這就導致明年1月份要比今年12月「多」出1天利息。如果這多出一天的利息比1日~5日這5天因降息因素而少交的利息還要多,那麼就會出現明年1月份月供「不減反增」的極特殊情況。
3、老「房奴」調息時間不同。除了按「次年1月1日」原則進行調息外,也有銀行在房貸合同中約定的是滿一年(或半年)期限做調整、次月調整、按季度調整等其他方式。
比如,如果採用的是「對年、對月、對日」原則,那麼,您在今年6月份辦理的貸款,要執行新利率就得等到2015年6月了。
由於銀行房貸系統調整方式存在差異,而且明年1月份房貸還款比較特殊,會遭遇跨年月供「分段計息」,因此,盡管降息了,明年1月份的月供卻有可能出現「不降反漲」的特殊情況。
對於降息前後兩個客戶同一種情況下獲得貸款進行的對比,而對於那些在降息前就辦了房貸,目前貸款未結清的老「房奴」,其降息後月供得通過專業的房貸計算器,扣除之前本金已還的部分進行計算。
目前多數銀行針對房貸老客戶執行的「次年1月1日調整」原則。在遇央行基準利率有變時,於「次年1月1日」執行最新利率。
央行降息後,二三線城市房貸市場出現集體松綁,主要是之前房貸利率處於高位所致。
❽ 那2月份貸款,3月1號降息,我的貸款利率是什麼
2月份貸款,3月1號降息,貸款利率還是按照貸款合同的利率來執行。
因為貸款合同是2月份簽訂的,利率就按照2月的來算。
到了下一年,年初的時候,也就是下年1月1日開始調整,調整為最新的利率,如果期間利率沒有變動,那麼就調整為3月1日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