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想用住房公積金在江西上饒買房,是否可以操作,該如何操作呢
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業務指南 > 使用 > 提取>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上海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在上饒購買房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上饒為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地的;
2、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3、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4、購買房屋屬於自住的。
職工如果符合在上饒買自住房條件,可以提交以下材料,直接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1、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購房合同;
(2)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
(3)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4)購房資金來源憑證;
(5)戶籍地證明材料;
(6)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⑵ 上海公積金可以上饒買房嗎我戶口是上饒市廣豐區桐畈鎮下社村的,工作在上海交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帳戶
可以用的,貸款的額度是綜合來計算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⑶ 上饒公積金可以貸款嗎
問當地的銀行最好解決了
⑷ 我上海交的公積金,能不能在上饒貸款買房
上海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也就是說,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購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但是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當地不接受,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⑸ 上饒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和提取一起么
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是分開辦理的,同時如果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最好不要提取公積金,否則將影響貸款額度。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可貸款額度為貸款者和參與計算可貸款額度的共同貸款者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其可貸款額度可上浮不超過3萬元。
2)或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是由職工自願選擇的。按照職工的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貸款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3)家庭貸款限額70萬元,個人貸款限額45萬元
4)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
⑹ 上海公積金能沖外地貸款嗎
公積金是可以異地貸款的,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