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宅基地證什麼銀行可以貸款
一、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我國《擔保法》也規定: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二、但國土資源部提出,關於征地制度、土地儲備制度、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土地執法監察、宅基地使用權抵押和流轉、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等意見已經在修改過程中進行了研究和採納,並已於2009年6月將修訂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議。 三、《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
『貳』 宅基地本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宅基證不可以辦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宅基證不符合銀行辦理貸款的條件,需要收入證明、住址證明、徵信信息等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叄』 宅基地證什麼銀行可以貸款
宅基地證不能辦理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最基本的是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以及其他輔助材料;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交齊首期購房款;
(3)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4)提出借款申請時,購房者由不低於購房價款30%的自由資金。
(5)借款人同意以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
(6)所購二手房的產權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
通的條件;
(7)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內。
(8)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所以宅基地證是不能辦銀行貸款的;
引用http://jingyan..com/article/295430f137f7e30c7e0050a8.html
『肆』 農村的宅基地證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可以,但是有兩個條件,一要找到負責經辦的人(不是誰問都可以呵呵),二要類似農村經營性貸款一樣有聯保才能順利的貸下來。再有其他的捷徑就不了解了!
不好意思我說的是農村住宅,可是你這宅基地連房子都沒有你要貸款? 現在可是不批宅基地建房了,所以你這可能不能貸,再說了宅基地能貸多少(空地)?!
呵呵!
『伍』 農村宅基地土地證到那些銀行可以貸款
根據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村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但在宅基地上蓋的房屋可以辦理抵押。
現在一些非銀行的擔保公司會開展這方面的業務,不過,據說相關條款很苛刻,畢竟,擔保公司不能像銀行一樣直接處分宅基地。
就算銀行抵押宅基地的房子,在處分的時候,還是收很多限制,比如拍賣時只能是本村村民才可以參加競買。
『陸』 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能去銀行貸款嗎
如果在試點地區的話,抵押貸款是可以的。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保監會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的通知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_2016年第18號_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86361.htm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柒』 東莞地區有一塊農村宅基地可以申請哪些銀行貸款5萬左右,利率多少
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是試點地區,國家不允許宅基地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