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准備退休後在上海買房,能貸款嗎子女擔保可行嗎
一、父母貸款買房,子女作擔保人共同還貸是可以的!(名曰:共同還貸人) 二、但是估計你父母無法滿足在上海購房的條件。【(住宅性質)的產權房】根據你所說的情況:1、父母的戶口在外地。(不滿足上海戶籍購房條件) 2、父母工作在外地,個人收入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是交在外地的。(不滿能提供上海個人所得稅的一年證明)【補交的各稅99.9%的都過不去】 3、社保;最後一線希望,你父母有一方交在上海的都可以買房。【補交的各稅99.9%的都過不去】
B. 父母貸款需要子女簽字是擔保嗎
法律分析:父母貸款要子女簽字是因為父母年級比較大,加上自身的資質不足,就需要子女簽字做擔保,並且還需要簽擔保合同,這樣才會同意父母的貸款申請。不過父母貸款要子女簽字也是根據情況而定的,如果父母自身資質符合貸款條件,那麼是不需要子女擔保的,也不需要簽字。父母貸款的時候,子女簽字了並不代表要承擔責任,只有簽了擔保合同才會需要承擔責任。簽了擔保合同後,如果父母在辦理貸款之後沒有足夠的能力償還貸款,就需要子女幫助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C. 父母購房,子女能否申請貸款
父母購置房產時,其女兒可申請貸款。
然而,購房貸僅限產權人本人參與借款。
若父母還貸能力無法滿足銀行要求,可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子女作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但不可由子女獨立借款。
至於已購房產,若女兒欲將其作為抵押物申請貸款,在得到父母許可後,兩人可前往銀行簽署貸款合同時,女兒擔任借款人,父母則為抵押人,共同申請此類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D.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助還貸款嗎
如今房價很高,父母工作了很多年雖然有能力支付首付款,但是沒有辦法按時償還月供;而其子女雖然有能力還款,但是沒有能力支付首付款。那麼父母買房子,子女可以幫忙償還貸款嗎?接下來我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1、 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貸款。不過如果父母貸款買房,其還款能力不能達到銀行標准時,其子女是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或擔保人。一些銀行對於超出年齡限制推出了父貸子還的個人房貸接力業務。在合同中約定到期時,子女從連帶還款人變為主貸人,並且適當的延長貸款的期限。
2、 父母買房時,要注意銀行貸款的條件和要求。通常銀行對於申請人是有年齡限制的,一般貸款人的年限是在18-65周歲的。如果我們想要辦理接力貸,最多隻能貸款五成,貸款的年限加樓齡是不能超過50年的。而且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都能辦理接力貸。大家在辦理貸款時,要先提前咨詢清楚。
3、 不過父母買房子女是否可以幫忙還貸款,還需要看當地的政策是如何規定。比如說上海政府於2016年出台政策全面叫停接力貸、合力貸。根據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人的子女是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如果沒有作為共同申請人,子女也可以使用公積金幫忙父母償還貸款。
我總結:關於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助還貸款嗎,我就簡單的介紹到這里了。希望通過閱讀本文之後,大家能夠對此有所了解。大家如果想要幫父母償還貸款,最好先到銀行提前咨詢一下,並且了解當地有沒有關於這類的政策規定等等。
E.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F. 父親貸款兒子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
父親貸款的,兒子可以做擔保人,銀行對兒子的情況進行審查後,認為兒子存在良好的徵信,並且有還款能力的,銀行會同意兒子作為擔保人,會與兒子簽訂擔保合同,父親無法按照約定償還欠款的,兒子必須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向銀行償還貸款。
廣義的講,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再如債務等項的擔保方面,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G. 子女可以為父母擔保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擔保人。
成為擔保人的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一、個人申請貸款擔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報告;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簿(借款人、配偶復印件);
4、非本地戶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等(復印件);
5、未婚證明(公司或街道開具證明);
6、結婚證書(復印件);
7、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8、配偶同意貸款證明書;
9、配偶同意房產抵押的證明書;
10、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申請人收入證明(公司出具證明);
11、房地產權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
1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13、《代碼證》(復印件);
14、《驗資報告》(復印件);
15、《公司章程》(復印件);
16、年度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17、公司上個月完稅證明(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等復印件)。
二、企業申請貸款擔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企業申請本公司擔保服務的,除如實填寫《擔保申請表》外,還要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措施除提供反擔保人(企業)外,還要提供固定資產抵押、業務託管、應收帳款代收、客戶資料質押等方式。
1、企業(公司)設立時的有關批復、文件、驗資報告;
2、企業(公司)章程;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貸款證(卡)、開戶許可證;
4、經審計的上年度、本年度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資金流量表;
5、近期財務報表,現金流量表;
6、企業截止上月的應收賬款明細;
7、同意申請擔保借款的文件(或董事會批准文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身份證復印件、簽字樣本、簡歷;
9、財務負責人簡歷;
10、擔保申請書(需載明企業概況、還款來源及可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11、擔保期經營計劃書和近期購銷合同、定單復印件;
12、特殊行業和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其它資料。
在銀行進行貸款時,擔保需要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因為它們都是極為重要的,它們能夠有效地證明貸款人的真實身份和一些可靠信息,只要這樣,銀行貸款才能更加地順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