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經適房申請,我家條件符合,但是我和老公結婚不滿一年,他不能是共同申請人,那他能可我一起貸款嗎
具體來說,當經適房借款人還款困難時,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為補充還款人。經補充還款人同意,可將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用於還款,也就是說,經適房公積金貸款,可申請一家人「幫忙」。如果說貸款逾期一期以上的話,家裡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可以幫還。在已支付所購經適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
今年經適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還有一個亮點是:借款人在以上還款方式中如果還是發生還款困難的,可在經適房產證發證之後的6個月內,從超出共同借款人范疇且符合提取條件的對象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提取存儲余額,藉助親朋好友的關系,化解貸款壓力。
另,產證上的名字去年申請的時候非共同申請人是不能寫上去的。今年不知道政策有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