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詳解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貸款條件 在上海市繳納住房公積金。 申請貸款前連續繳納公積金不少於6個月。 借款人夫妻雙方無正在進行中的公積金貸款。
二、首套與二套認定 首套:在上海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首次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婚前與各自父母共有的上海房產不超過一套,且家庭名下無房。 二套:在上海有1套房產,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公積金貸款或首次貸款已結清。
三、限制貸款原因 家庭名下在上海有2套或以上房產。 全國范圍內有正在使用中的公積金貸款未還清。 全國范圍內有2次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 信用報告中有逾期未償還信貸記錄。 近5年累計逾期12期以上信貸記錄。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提供虛假資料、承諾等情形。 以欺騙手段違規獲得貸款,嚴重失信行為。 家庭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所購房產非居住用途或部分產權份額。 非異地貸款職工存在未辦結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其他可能影響貸款安全情形。
四、貸款額度計算 月繳額不足980元或余額不足16667元者,按低金額為最高可貸標准。 補充公積金可以申請額外額度。 多子女家庭可額外獲得1.2倍的貸款額度。 最低首付比例:首套20%30%,二套50%40%。 最高貸款額度:首套60萬,家庭120萬;二套50萬,家庭100萬。
五、貸款年限計算 房齡:所購存量房房齡在20年以下,最長貸款30年;20年至35年,最長貸款50年與房齡之差;35年以上,最長貸款15年。 主貸人年齡:男性65歲,女性60歲,計算方式為65/60當前年齡=可貸年限。
六、貸款使用次數 單身:個人可使用2次公積金貸款,上海戶籍單身只能購買一套住房,第二次貸款等同於無。 已婚:家庭可使用2次公積金貸款,夫妻二人單身時使用次數計入家庭名下。夫妻一方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另一方未使用,購買二套住房,需還清貸款後申請。
以上即為上海市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詳細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