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逾期利息如何計算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對2015年頒布實施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行了修訂。
也就是說,當借款人和貸款人「既沒有約定借款期間的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利率」時,「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從逾期還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改為「逾期還款責任從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
這里的違約責任應該如何承擔?在司法實踐中,有不同的意見:
有人認為應該按照逾期罰息利率的標准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
這里要定義一個概念,就是什麼是罰息,什麼是罰息標准?
自2019年8月20日起,取消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改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 LPR貸款報價利率。「同期」是指違約日與央行公布的相應基準利率日必須在同一時期。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確定以「日期」為准,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使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目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一年(含)以內4.35%,一至五年(含)以內4.75%,五年以上4.90%。
罰息利率標准主要依據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鹽發[2003]251號)第三條:罰息利率。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的貸款)的罰息利率比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30%-50%;
因為逾期付款的情況類似於上述條款中的逾期還款。因此,在實踐中,確定賣方逾期付款損失的方法是在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增加30%-50%的罰息作為逾期付款罰息利率的標准。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的第十八條.買賣合同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2019年8月20日後發生違約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違約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准基礎上加30-50%計算滯納金損失。
綜上,2019年8月19日之前,存在買賣合同違約情況:買賣合同金額4.35%(貸款基準利率)違約年限(130% ~ 50%);
2019年8月19日之後出現買賣合同違約:買賣合同金額 3.85%(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違約年限130% ~ 50%。
綜上所述,該觀點認為,遲延履行支付價款義務與遲延履行貸款償還義務在本質上沒有太大區別,在法律上不宜區別對待。
另一種觀點認為,以逾期時的一年期LPR作為計算違約損失的標准。
綜合以上分析,如果借貸雙方「既沒有約定借款期間的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利率」,那麼在確定「逾期還款責任」時,首先要考察雙方是否約定了逾期還款的違約金。如果是,只要違約金不超過合同成立時計算的一年期LPR的4倍,我們就應該支持他們。借款人和貸款人未約定貸款期間的利率和逾期利率,或
當借款人與貸款人「既未約定借款期間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時,逾期利息的性質是補償損失,是補償性的,借款人不應獲利。逾期還款造成的損失一般只是按照一定利率標准計算的利息。在這個利率的基礎上再計算一定比例的罰息是懲罰性的,顯然是不公平的。
作為借款人,除非當時約定了逾期利率或違約金,一般情況下貸款人可以預見的損失只是同期貸款利息。同時,LPR每月公布一次,在貸款逾期時採用一年的標准,可以更准確地反映貸款人的損失。一年期的LPR也可以將逾期利率保持在較低的標准,符合填補這個損失的原則。
相關問答: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是多少
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限,若為一年以下,則適用一年以下的貸款利率,以此類推。 目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一年 (含)以內4.35%,一至五年 (含)4.75%,五年以上為4.90%。拓展資料:同期貸款利率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我國的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銀行貸款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基準利率,實際合同利率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自同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同時,為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2015年8月26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7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同時,放開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不變。2014年11月22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4個百分點至5.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7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1倍調整為1.2倍;其他各檔次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並對基準利率期限檔次作適當簡並。2012年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下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下調。2011年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上調。2011年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⑵ 2019年8月20日前lpr利率是多少,1年期的,最好是官方鏈接
2019年8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4.25%,5年期以上LPR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數據顯示,此前1年期貸款基礎利率(LPR)為4.31%,本次新公布的LPR較之前下降6個BP。此外,5年期以上LPR為新增品種。 據悉,新的LPR由各報價行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前,以0.05個百分點為步長,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提交報價,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算術平均,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計算得出LPR,於當日9時30分公布,公眾可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手機登錄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安卓、蘋果都可以,例如網路版本號:12.18.0.10搜索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查詢。
查詢方法: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安卓、蘋果都可以,例如網路版本號:12.18.0.10搜索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查詢:在官網首頁點擊【利率】,可以看到最新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拓展資料:LPR全稱是Loan Prime Rate,又稱貸款基礎利率,由各報價行按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得出,為銀行貸款提供定價參考。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是指:由18家報價行完成報價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得出並發布的利率,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自2019年8月20日起,LPR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點30分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布。
貸款基礎利率,是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在此基礎上加減點生成。
貸款基礎利率的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是在報價行自主報出本行貸款基礎利率的基礎上,指定發布人對報價進行算術計算,形成報價行的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平均利率並對外予以公布。運行初期向社會公布1年期貸款基礎利率。
⑶ 2019年8月20日lpr利率
2019年8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4.25%,5年期以上LPR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拓展資料】
一、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額(本金)的比率。利率是決定企業資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時也是企業籌資、投資的決定性因素,對金融環境的研究必須注意利率現狀及其變動趨勢。
二、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額(稱為本金總額)中每個期間到期的利息金額與票面價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額的總利息取決於本金總額、利率、復利頻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時間長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錢所支付的代價,亦是放款人延遲其消費,借給借款人所獲得的回報。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與本金的百分比計算。
三、當經濟過熱、通貨膨脹上升時,便提高利率、收緊信貸;當過熱的經濟和通貨膨脹得到控制時,便會把利率適當地調低。因此,利率是重要的基本經濟因素之一。利率是經濟學中一個重要的金融變數,幾乎所有的金融現象、金融資產均與利率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系。
四、現代經濟中,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不僅受到經濟社會中許多因素的制約,而且,利率的變動對整個經濟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現代經濟學家在研究利率的決定問題時,特別重視各種變數的關系以及整個經濟的平衡問題,利率決定理論也經歷了古典利率理論、凱恩斯利率理論、可貸資金利率理論、IS-LM利率分析以及當代動態的利率模型的演變、發展過程。
五、利率就表現形式來說,是指一定時期內利息額同借貸資本總額的比率。利率是單位貨幣在單位時間內的利息水平,表明利息的多少。經濟學家一直在致力於尋找一套能夠完全解釋利率結構和變化的理論。利率通常由國家的中央銀行控制,在美國由聯邦儲備委員會管理。至今,所有國家都把利率作為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工具之一。
⑷ 最高法將調整民間借貸利率8日20日以前的怎麼辦
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
以前的按照以前的辦法處理,新規則管不著。
望採納。
⑸ 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怎麼計算利息
如果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彼時還沒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根據「解釋」,此時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拓展資料: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法釋【2020】17號)(包含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已於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於2020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高限額:
1、 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後的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2、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也就是,雙方約定了借期利息,但是約定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還有兩種利息計算的特定情形: 一種是【前期利息計入本金的】:此時本息之和,不能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和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另一種是【同時存在逾期利息、違約金或其他費用的】:費用總計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