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泉州地區個人名下的房產想要抵押貸款,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經濟交往中,房產抵押貸款現象經常發生。但不少人出於省麻煩或由於不 懂法,往往不去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是選擇到公證部門辦理的抵押公證手續。殊不知,房產抵押 公證並非房產抵押登記,臨了要想實現優先受償權卻會遇到不少麻煩。
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 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佔有,將該財產 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 的價款優先受償。以城市房地產等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由此可見,房產抵押公證主要是對簽訂房產抵押合同的行為以及房產抵押合同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予 以證明的活動,並不產生房產抵押合同成立效力。而房產抵押登記則側重於確認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從而 確認對該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你急需大額資金,需要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時候,需要辦理的是房產 抵押登記而不是房產抵押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