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利息怎麼算最高多少有沒有限制在借款合同上沒有寫明,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利息嗎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㈡ 合同沒有約定明確利息計算,逾期利息怎麼計算
逾期利息要分為商業借款以及民間借款的逾期利息。
1、商業借款
指由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對於逾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
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借款期限、借款期間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約定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應從其約定。
商業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就應按照其約定的利率計算。
2、民間借款
民間借款處理方式較為靈活,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以約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為限。
有些地方的法院則認為可在借款期間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0%主張逾期利息,上浮後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不同地區法院之間的這些差異做法,大多是與所屬地方高院發布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
(2)銀行貸款合同沒寫利率怎麼算擴展閱讀:
逾期利息計算截止時間
1、逾期借款利息應計算至借款償付完畢之日止。
逾期借款利息應計算至借款償付完畢之日止。此觀點在實務中佔主導地位,支持者眾多,並被大多數法官在判決時所採用。
《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了被執行人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行為又是違約行為的繼續。
2、逾期借款利息應計算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又叫寬限期)滿之日止。
司法裁判的主要目的是定紛止爭,法院對當事人爭議的事實進行確認後,判明是非曲直,確定一個履行期限,要求借款人必須按此期限履行義務,這是法律的強制力所在。
借款人若不按此期限履行義務,則應承擔公法的責任,如民訴法上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刑法上的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等。
㈢ 2014簽貸款合同時銀行沒告訴利率怎麼辦。
恩,這是等額本息還款,他的利息是變化的,你一定要找銀行列印還款計劃,不能耽誤了造成逾期,對後邊你買房影響是很大的。喜客門無中介租房網誠意回答,謝謝您
追問
也就是說隨時都有可能漲利息,當時怎麼沒人跟我們說清楚這些,還款計劃是什麼,找誰打,我覺得合同上不應該寫漲利息後的數,
㈣ 與銀行簽訂房貸合同時,利率欄是空白,但是銀行放款時單方面提高利率10%,沒有通知我,我應該怎麼維權
說實話,這種口頭約定的案子即使是能夠打官司,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還是很有難度。因為當初你只是和個貸人員口頭約定,銀行方面完全可以推說是員工個人行為,從而推的一干二凈。這種事情我們消費者本來就很弱勢,但是也不能就吃了啞巴虧,啥也不作為,憑啥我們每個月要多還這么多錢,這可不是一月兩月,二十幾十年。
好了,廢話不多說,我現在就來給你支招:
一、想辦法盡可能的約當初給你貸款的那個銀行工作人員,從他嘴裡套出來當時對你的承若,並錄音;
二、找一個專業律師,詳細咨詢搜證以及打官司事宜;
三、找當地銀監會反映,如果可以的話聯系媒體進行曝光,在輿論方面進行施壓。
最後,善意提醒,如果實在不行可盡可能與銀行協商解決,以免日後貸款困難。
如若有用,請採納~
㈤ 為何銀行房子按揭貸款合同里沒有明確標明具體利率
因為按揭貸款一般時間都較長,採用的利率方式是非固定利率,每年1月1日根據上年度最後一次人民銀行調整後的利率來執行,當年不變。有可能調低,也有可能調高。所以合同上一般都是註明,基準利率 上浮或者下浮多少個點。
㈥ 借款合同為何沒寫利率多少
在民間借貸中,由於借款人大多是熟人,所以一般欠款合同不會寫利息。但是在還款的時候,有的借款人要求欠款人支付借款利息,這時候應該怎麼處理呢?今天,律師365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原則上,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並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應支付逾期利息
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利息,也不是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主張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過借條中約定的還款期限仍然未償還借款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沒有償還借款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對還款期限有約定的,而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二是雙方當時雖未約定還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還錢),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所以,出現這兩種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所以,欠款合同沒寫利息的,視為沒約定利息,欠款人不應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欠款逾期還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參照銀行同期利率。
㈦ 我在今年一月和重慶銀行簽了貸款合同,但當時合同上並沒有寫利率怎麼算,現在打電話得知已經快辦好了,但是
上浮15% 這明顯是坑爹的 住房第二套 也是10%而已 該死的小銀行 就會坑爹 趕緊換了 再簽一次
㈧ 借款合同沒有寫明利息和年利率是多少,法律上有什麼解釋
如果是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中沒有寫明利息和年利率,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不予支持。其他主體之間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的利息的,出借人主張利息的,會依照市場的利息進行確定,一般是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適用法律問題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款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