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学生赖账校园贷道出了什么思想
这世间,有借钱不用还的好事吗?理智告诉我们:没有。如果有,那请你一定不要去借。因为它会让你付出代价。
举个例子,有瓜农违规占道卖西瓜,你跑过去抱着西瓜就啃,吃完一抹嘴就走,然后告诉瓜农:你是违规经营,我可以白吃。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换个场景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了。只不过,“校园贷”平台相对瓜农来说,处于强势地位,不易引发同理心罢了。
近年来,我们见惯了不少大学生因各种不良“校园贷”导致债务缠身,甚至发生不幸之事,引发家庭悲剧。现在,出现了大学生反将军“校园贷”的反例,似乎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这绝不是大学生的胜利,更不是知识和智慧的胜利,而是大学法制、诚信教育的缺失和遗憾。
大学之大,培养的不仅仅是学识和才华,更重要的是品行和追求。贷款买手机还不还钱,这丢的不仅是自己的脸,还有大学的脸。当诚信可以轻易牺牲,被用来兑换一时之利,这个交换未免太草率,也太轻贱。
报道里有个细节,面对法官“上门”调解,仅有3人主动还钱,而之所以还钱,是因为刚找到工作,怕因此丢了饭碗。我们从这样的选择中,看到的只是利益抉择,鲜有反思悔过,奢谈品质坚守。不得不提醒这些大学生一句:等待你们的不仅是诉讼,还有信用危机,赶紧挽回吧。
来源:澎湃新闻网
㈡ 不良校园贷为何有生存土壤
低门槛、高额度、无抵押……伴随着夸张甚至虚假的宣传,携带着强大功利性目的,抓住大学生刚刚成年且心智并未完全成熟的软肋,校园贷从进入大学之日起就开始异化与走形。
表面上看来,许多校园贷平台公示的利率都符合标准,但除了收取利息,他们还会收取提现费、借款服务费、借款手续费;如果出现逾期,则会收取逾期罚息和逾期管理费,延迟还款时还会涉及充值费。简单地加总一下,校园贷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通常都在20%以上。而据央视报道,一些隐性的校园贷高息达200%。
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是,虽然绝大多数大学生已达到18岁的法定年龄,但由于金融财务知识的缺乏和风险识别能力的薄弱,他们很容易掉进他人预先挖好的“陷阱”。更为重要的是,平台公司还充分利用了“校园代理”中同学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关系,在达到争取更多借贷客户的同时,还导致同学之间互借身份信息进行“刷单式”借贷。或者,为了帮助同学冲业绩而向平台公司申请借贷,悲剧便在大学生群体中频繁上演。
总结:管理层如今以鲜明的态度叫停校园贷,既彰显了监管的强度与力度,也必然纯净大学消费金融市场。接下来政策所要跟进的重头戏就是如何引导商业银行更多地为大学生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㈢ 校园贷自杀事件频发,校园贷和裸贷是怎么毁掉一个人的
校园贷自杀事件频发,校园贷和裸贷是怎么毁掉一个人的?
校园贷这个词语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但是这个词语却总是带着一些沉重的阴影。前段时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刚满21岁的朱毓迪,由于欠下校园贷20万元,实在不堪重负,为此跳江自杀。后来才知道真相的父亲万万没想到平日里十分乖巧听话的儿子竟然一直隐瞒这么大的事情,只能望着孩子的遗体悲痛欲绝。这件事情不禁让我想起之前发生过的关于校园贷的自杀事件:今年8月份,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范泽一,在不能继续忍受催债人的威胁恐吓之时,给家人留下遗书之后自杀。同样的校园贷悲剧在这些年都屡见不鲜,曾经有不少大学生一开始仅仅借款一两千元,就被利滚利的条款把欠额硬是涨到了几十万元,最终在各种恐吓信息和催债电话的逼迫下含恨自杀。
㈣ 校园信贷的高利息合法吗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高于年利率24%超出部分利息,将不被法律认可。有权威统计称,我国高校信贷80%以上是高利贷。只要合法合规,校园信贷并没有问题,真正有问题在于,一些信贷机构给出的利率畸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㈤ 校园贷套牢大学生年利息超过20%是否合法
月息0.99%存猫腻 实际年利率超过20%
【法律解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央行一年期贷款利率4.35%,因此20%是合法的。
㈥ 如何评价大学生赖账校园贷,「不用还」的思想很危险
这世间,有借钱不用还的好事吗?理智告诉我们:没有。如果有,那请你一定不要去借。因为它会让你付出代价。
今年上半年,南宁西乡塘区法院陆续受理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值得注意的是,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后,没有一名大学生应诉。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国家打击“高利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
原来如此。这些大学生在借贷之初,就知道这种“校园贷”不靠谱,甚至是非法的,之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压根没打算还,而是打着从中“挣一笔”的念头。只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比无知更可怕的是,“知而故犯,积错难返”。
的确,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通知,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涉事的“校园贷”,或许正好撞了枪口,属于违规高利贷,但即使是非法,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借了不用还,也基本等于异想天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法律是支持的;而年利率超过36%,也只是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并不是说,你连本金和合法利息都不用还了。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竟如此误读法律和国家政策,令人啼笑皆非。
而更令人担心之处在于,以大学生之“大”,格局却如此之小:揣小心思、耍小聪明、贪小便宜。就该事件而言,问题的要害不在涉事“校园贷”是否违规,而是“不用还”的认知很危险。这其实是一种流氓逻辑,为什么这样说?
举个例子,有瓜农违规占道卖西瓜,你跑过去抱着西瓜就啃,吃完一抹嘴就走,然后告诉瓜农:你是违规经营,我可以白吃。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换个场景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了。只不过,“校园贷”平台相对瓜农来说,处于强势地位,不易引发同理心罢了。
近年来,我们见惯了不少大学生因各种不良“校园贷”导致债务缠身,甚至发生不幸之事,引发家庭悲剧。现在,出现了大学生反将军“校园贷”的反例,似乎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这绝不是大学生的胜利,更不是知识和智慧的胜利,而是大学法制、诚信教育的缺失和遗憾。
大学之大,培养的不仅仅是学识和才华,更重要的是品行和追求。贷款买手机还不还钱,这丢的不仅是自己的脸,还有大学的脸。当诚信可以轻易牺牲,被用来兑换一时之利,这个交换未免太草率,也太轻贱。
报道里有个细节,面对法官“上门”调解,仅有3人主动还钱,而之所以还钱,是因为刚找到工作,怕因此丢了饭碗。我们从这样的选择中,看到的只是利益抉择,鲜有反思悔过,奢谈品质坚守。不得不提醒这些大学生一句:等待你们的不仅是诉讼,还有信用危机,赶紧挽回吧。
㈦ 违规校园贷乱象,让一些大学生深陷其中,为防控风险出台了哪些政策
那些让大学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违规校园贷即将被禁止了,小额贷款公司将不得向对校园内的大学生发放消费性网络贷款。由于网络时代的高速发达,信息的共享化让很多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开始了提前消费的观念。比如看上了某一样奢侈品或者向往已久的3G产品,但是手上的生活费或者打工的钱并没有那么多,就可以提前支取一部分。网络上充斥着各种针对大学生消费贷款,而无抵押的操作,也让很多大学生怦然心动。环境的形势并不是很好,很多大学生在本科毕业之后都会选择考研,而延长读书的时间,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金钱成本,并没有丰富打工的经验的大学生为了自己的生计或者学业,必须要花一些超出预期的钱。
出台的这些政策只是为了将可估的伤害性降到最低,但也保不准有些年轻人依然急着想要去套取现金而铤而走险。
㈧ 大学生为同学还1.7万贷款背35万债务,从事件看,校园贷和旧社会高利贷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校园贷成为大学生群体中异常火爆的校园金融产品。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顺利完成学业,乃至满足学生合理的提前消费,校园贷的益处并非没有。但是由于监管不严,部分网贷平台恶意放贷、利息高昂、暴力催收,这些校园贷俨然已经沦为了变相的高利贷。小于遭遇的高利息不是个例,据媒体调查,众多校园贷平台利息高达30%到40%。高利贷式的校园贷制造了一起起校园悲剧,衍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
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奴隶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高利贷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商人、奴隶主和地主。
剥削重
综上,对比之后我们发现校园网贷跟高利贷,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非要说区别,那可能就是校园网贷更具有欺骗性。校园网贷目前是乱象丛生、不仅审核制度不严,有泄露隐私的风险,而且其利息也是高达30%,不少学生上当受骗。普通大学生对于信息真伪的辨识度比较低,很容易就会被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虚假宣传说欺骗,进而诱导进行过度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进。学生一般没有收入,但是却有着消费的需求,在信用卡告别校园七年后,校园网贷就如同一只凶猛的野兽般杀入校园,潜移默化的改变着学生的消费观念,学生一旦陷入校园网贷的魔爪,噩梦也就开始了……河南一大学生通过校园网贷平台借款,而后巨额负债跳楼自杀的悲剧不应当重演。因此,校园网贷行业亟待出台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整顿。有约束的、成熟的校园网贷平台,才能使学生真正“圆梦”而不成为学生的“噩梦”,也才能使校园网贷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㈨ 大学生如何防止陷入校园贷款的巨坑
校园贷款,你听说了吗?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离去,一次次校园贷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2016年,网络借贷平台“ 借贷宝” 的一份“ 裸条” 8. 75G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 167 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瞬间把非法“ 校园贷” 等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
亲爱的们对这些非法的校园贷有什么看法?对裸贷有什么看法?对参与裸贷的学生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给报主哦!
(本文综合整理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编辑杜晓宇,专业的学生,业余的新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