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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贷款利率下调

发布时间:2022-04-26 17:10:25

1. 2020年8月lpr利率

2020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与上月持平。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20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与上月持平。
拓展资料:
1、人民银行今日公布8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一年期利率为3.85%,五年期以上品种利率4.65%,为连续第16个月持平,并与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走势同步,亦呼应了人行近来连续释放的政策稳定信号,符合市场预期。 人行本周一(16日)提早一日缩量续做的6000亿元1年期MLF,利率维持在2.95%不变,亦为连续第16个月持稳。 降息话题目前已重归公众视野,这在部分市场利率走势上有所体现,但目前实施条件未必成熟。分析认为,LPR降与不降无关降息,而是「政策红利」传导的问题。
2、8月以来,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均保持不变,月内降息与否已有定论。 今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报告提到,优化存款利率监管,保持银行负债端成本基本稳定,督促银行将政策红利传导至实体经济,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分析指,如果银行负债成本确有降低,那么人行就会督促银行将政策红利传导至实体经济,未来LPR有调降可能性。
3、这个问题的核心就在于你对LPR未来是上调还是下调的一个判断了,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个难题,基本上没几个人能够有能力做出判断。其实就是专家也没法判断到底LPR会上调还是下调。目前网上大多都在说LPR会下调,比如,有人从国家级别层面去判断,纵观世界,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基本上都在1-2个百分点,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4.8个百分点,的确高,判断为下调;还有一部分人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因为LPR参考了18家商业银行的意见,很显然,商业银行要赚钱的,上调必定是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未来要上调(当然,前提是经济转好)。

2. 官宣:央行房贷基准利率下调5个基点!

11月20日,央行正式宣布1年期LPR利率为4.20%;5年期LPR利率为4.85%。

△8-11月LPR数据

这是8月实行房贷利率新政以来,房贷基准利率首次降息。

对于普通购房者有什么影响呢?

以贷款100万、按揭30年计算。

现在首套房贷利率基本都是6.125%,利息总额为1187397.94元,月供6076.11元;

LPR降低之后,首套房贷利率6.075%,利息总额1175771.25元,月供6043.81元;

相比之下,降息之后,利息总额减少1.1万多元,月供32.3元。

虽说影响微乎其微,但信号意义更大。

LPR的初衷为了就是鼓励刚需购房,近期诸多现象表明,刚需买房成本一降再降,2020年楼市转折点来了!

从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以及8月份一年期LPR下调、一年期MLF利率下调、七天期逆回购利率下调等央行一系列动作来看,未来利率大概率还会再降。

此次降息,无疑为低迷楼市添加一把火。凤凰网房产认为,央行的举措,不仅保障了首套房的刚需置业需求,还体现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政策导向。

3. 2019年工行房贷利率下降多少

国家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所以,LPR形成机制改革总体上不会引起房贷利率下降。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是定价基准,并不是贷款的实际利率,贷款的实际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点确定的,如果您新申请贷款,具体定价要由贷款行根据本地区、本机构情况以及客户综合资质、抵押担保方式、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作答时间:2020年6月30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4. 银行下调房贷利率,已贷款的利息也会跟着下调吗

银行下调房贷利率,已经贷款的利息是不会跟着下调的,除非是央行的基准利率下调了。银行的房贷利率是经常在变化之中的,比如今年连续5个月全国的房贷利率是连续下滑的,那么已经有房贷的人的利息是否会跟着下调,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房贷的实际利率是在此基础上加上一定的点数,最后得出的最终的房贷利率基本和以前的维持一样,波动很小,那么,以后在10月8日以后签订房贷合同的人,可以选择浮动利率,这种方式就是最低周期是1年,每年更新一次,也就是说可以每年都调整一次,按照最新的LPR重新计算房贷利率。但是“加点”数值是不会变化的。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的。

5. 如果物价降了,房价降了,工价降了,贷款利率会不会下降

如果真出现物价降了,房价降了,工价也降了,就意味着经济下滑了,既然是经济下滑了贷款利率自然也会降,只有降低贷款利率才能让物价,房价,工价稳定。

物价降了

物价降了就是等于物价更加便宜了,货币升值了,可以用更少的钱买更多的东西,这样不利于刺激消费。


如果在这种情况贷款利率不下降,谁能去贷款呢?高贷款成本会让大家放弃贷款,根本没有能力还贷款。而大家都不贷款,怎么刺激消费呢?怎么有钱投资呢?

所以只有当经济下滑之时,降低贷款利率,可以让更多人贷款,鼓励大家向银行贷款出来消费,贷款出来投资,这样才能真正的刺激经济增长,才能让大家生活得更好。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如果当物价、房价、工价都集体下降,就证明经济也是下滑,经济出现衰退会倒逼贷款利率下降,这是一条生物链,贷款利率是绝对会下降的,贷款利率只有下降了对你我他都好。

6. 放高利贷的哭了!最高法发布新规:利率红线从24%降到15.4%

民间借贷迎来划时代巨变!

8月20日下午3点,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新闻发布会的召开,金融科技圈、民间金融圈沸腾了。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规: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上限,锚定为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而今日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4倍即为15.4%。

图片来源:央行官网

此外,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

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有哪些大变化。

巨变1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核心要素,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的重要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利率较上期未变,仍为3.85%。

而2015年8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是这样规定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巨变2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不得放贷营利

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于以“民间借贷”为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意见较大,此类行为容易与“套路贷”“校园贷”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地方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活安宁。

最高人民法院经认真研究后吸收了这一意见,在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

上述修改的依据是国务院1998年第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修订)第四条,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发放贷款的活动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属于依法应当取缔的范畴。

巨变3 严格限制高利转贷行为

在与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座谈时,多数代表建议要严格限制高利转贷行为,即有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再高利转贷,特别是少数国有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从事贷款通道业务,违背了金融服务实体的价值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真讨论后采纳了这一意见,决定对原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的鲜明态度。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还有这些变化也很重大

在这次司法解释修改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原则精神,并对相关条款作出对应调整。

一是继续执行更加严格的本息保护政策。

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即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三是当事人主张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即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业内:对众多民间借贷机构会产生较大冲击

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消费金融机构的产品利率都均超过了15%。

根据捷赢2019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受托机构的月度报告,资产证券化信托生效日为2019年8月27日,计息方式为30/365天,该项产品有23.1%的资产笔数的贷款利率在16%以下;76.83%的资产笔数的贷款利率在21%。

根据其入池资产利率特征来看,在报告期期末,加权平均贷款利率达到20.48%,最高贷款利率达到21%。

此外,根据《安逸花2020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服务机构报告》,这一期产品显示,入池资产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12.42%,最高贷款利率为24%。

从存续期基础资产持续购买分布的信息来看,贷款利率分布在0%~10%区间的资产笔数共计113675笔,占比为29.48%,

贷款利率在10%~20%区间的(不包括10%)的资产笔数共计215116笔,占比55.79%,贷款利率分布在20%到24%(不包括20%)的资产笔数共计56792笔,占比为14.73%。但值得一提的是,内部收益率在20%~24%(不包括20%)的资产笔数占比最高,达到89.92%,在该区间的本金余额占比达到67.75%。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认为,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一旦设为LPR的4倍,对于众多的民间借贷机构会产生比较大的冲击。在现行的情况下,大多数民间借贷的利率基本上都是在24%~36%之间,一旦该政策实施,可能会有大批的民间借贷机构退出这个行业。

在黄大智看来,该项政策也会对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冲击,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利率是由风险成本、资金成本、获客成本来决定的。在风险成本和获客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只有尽量控制资金成本。但资金成本又由货币政策等因素决定,短期内下跌的空间很小,因此该政策一旦实施,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来说,其盈利情况和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

不过,黄大智也预测,监管也会给这些机构留有一个缓冲期。而对于利率在24%~36%之间的新增产品,则可能会因此停发。

在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看来,虽然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进行下调,但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它们还是要求助于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属于一种市场化行为,也不会因为被保护空间下调就主动降低利率,反而会引发一些潜在的争议问题。

对于该政策对借贷市场有何影响,沈萌认为,借钱的成本取决于借贷双方的谈判,而不在于法律的规定,贷出方对利率的设定取决于双方博弈的结果,并不是最高法规定不保护就下调的,毕竟民间融资市场,中小企业或贷款人并不具备谈判优势。

有业内人士坦言,一旦实施政策,对于机构来说业务体量可能会受到限制,各家机构只能向更高的资产类别进行获客,对于一些相辅相成的机构来说,如银行的资金成本也要进行相应的下调,机构的风控也会受到相应的改变。

律师:可能会影响网络购物消费贷,尤其放贷主体是网络小贷等

对于民间借贷新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律师表示:

最终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化15.X%,则非法放贷的利率标准就是前述15.X%,若放贷主体为“职业放贷人”(2年内10次)则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换句话说,以前超过年化36%的职业高利放贷行为(2019年10月21日之后)被定为非法经营罪;而新司法保护上限一变,对刑事入罪的标准也就同时变低,直接影响本罪的构成要件里的核心要点。

对于是否影响网络购物消费贷?

肖飒律师认为,有可能,若电商的消费贷放款主体是网络小贷公司、传统小贷公司,则受到本次利率上限调整的影响,利润空间大幅压缩,甚至有些商业模式基本跑不通,面临巨大挑战。

若提供资金的是消费金融公司,则基本没有类似问题,因为消费金融公司是银监会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放贷早在几年前就放开了利率限制,形成了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

记者|易望奇 易启江 谢婧

7. 5年期以上LPR首次下降,百万房贷月供可减少30元

11月,LPR报价迎来全面下调,1年期与5年期以上LPR均下调5个基点。这也是8月20日以来,房贷利率首次下调。

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均较10月下降5个基点。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从房地产市场来看,更能反映按揭贷款利率走向的则是5年期LPR。自今年8月改革以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11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11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而在此之前的3个月内,首套房贷款利率一直执行的是最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5.45%。
从直接表现看,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相应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均下调了5个基点,购房者的利息支出将有所降低。

按照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LPR房贷利率报告》,以“100万贷款本金、30年即360期、等额本息偿还方式”的贷款模式进行房贷成本测算,11月份,监测统计的64个城市首套房的月供额为5731元,相比10月份的5762元减少了31元。二套房和首套房的减负效应差异不大,相比10月,均减少了32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LPR基础利率的调整,总体上符合预期,体现了贷款市场降利率、降成本的导向。中长期利率的调整,也使得房贷利率本身面临下调的空间。其对于降低贷款成本、刺激购房者积极入市和办理贷款等都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此次利率的调整,对于原先已经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更多的影响是体现在后续新签订的房贷合同上,即对于11月下旬以及未来的购房交易会有影响。从目前的货币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来看,短期内类似利率将以下调为趋势,所以客观上有助于刺激后续的市场交易,相关房企也将面临更好的去库存窗口期。
“房贷利率可以通过加点来调控,短期内房贷利率的快速下调不太可能,但此次的下调是一个信号,未来要关注利率下降的幅度与频率,将会左右楼市走向。”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邓叔伦表示。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则指出,此次5年期的LPR虽然下调0.05个百分点,但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大,部分政府或银行有可能会上调加点基数,临近年底,银行放贷额度基本已经用完,加之房地产市场仍处于高压态势并未放松,此次LPR下调并不会并不会对房地产市场有较大影响。虽然LPR下调基点是利好因素,节约购房成本,但就目前形势来看,并不会对房地产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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