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徽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要什么条件
1、信用贷款:身份证、户口簿、没结婚的话去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
2、担保贷款:身份证、户口簿、担保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
B. 农村信用社可以办贷款吗
可以的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二、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办理流程:
1、向农村信用社提交申请表单,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
2、贷款初审,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表单后,会对其填写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3、贷款调查,农村信用社会尽快落实到申请人的资料真实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及时反馈;
4、贷款授信,经过初审,调查,核实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信用及时通过的评价;
5、贷款发放,对通过授信的申请人,申请人的授信情况,按照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此外,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C. 手机安徽农金怎么帮别人担保
手机安徽农金帮助别人担保是可以的。
D.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在信用社贷款,条件相对简,大体上需要: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抵押之用),和相关用途证明,以及自有资金证明。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E. 安徽阜阳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
首先,你妈妈62岁,是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了,女同志的贷款年龄上限为55岁。
农村信用社的利率应该是比银行要高的,除非它有种针对农业户口发放的一种叫农户贷款的业务品种,这个业务的利率比较低,可能还会达到0利率,但你家此次为购房,业务品种不相符。
你应该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然后在产权证上加入你妈妈作为共有权人,这样,你妈妈就可以把她的公积金提出来给你来提前还款。
祝顺利!
F. 请问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你首先要找好担保人,看你要贷多少,贷的多的话就多找几个,一般担保都是夫妻双方的,两对就差不多了,要是小额的话,然后到你们当地信用社找信贷员提出贷款申请 ,说明用途,然后填写一些单子之类的,签名按手印,担保的再写份担保书,信用社有专门的材料,一签名就行,接下来就等着批了,不难吧?
G.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期限是多久
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的担保期是信用社与担保人依法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H. 农村信用社怎么才能贷款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8)安徽农村信用社有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发放管理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