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信用社贷款贷款人死了,这钱还还吗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① 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② 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一般作坏账处理。
B. 农村信用社如果借款人已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还款
随口提一下,贷款人是银行,暂时来看,是不会死的。
借款人死亡,若有担保人/共同还款人,债务会转移到担保人/共同还款人身上;
若两者均死亡,该贷款已丧失了第一还款来源,银行将会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将抵押物拍卖,以偿还贷款本息;
拍卖抵押物后的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属于借款人的遗产(和担保人没关系);若无法偿还清贷款本息,不足部分将由银行自行核销。
也就是说,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死亡,该笔贷款已不用偿还,但所用于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将会由银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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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信用社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信用社贷款人死亡,贷款如何处理: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① 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② 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一般作坏账处理。
D.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人去世,担保人的还款责任期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没有限制的,直到还清全部贷款为止,与贷款人去世没有关系。
E. 信用社 贷款人死亡 贷款如何处理
信用社贷款人死亡,贷款如何处理: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① 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② 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一般作坏账处理。
F. 信用社贷款的钱没还完,但是借款人死了,这要怎么处理
信用社的贷款没有还完,但是借款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那么由借款人的遗产来进行偿还贷款,如果没有遗产的话,那么就不用还了。
G. 我在农村信用社给别人贷的款,那人死了这钱谁来还,不还的话会怎样
既然你时担保人,那你有义务位贷款人还款。担保不是随便签一个字的问题,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一你先把钱还上。第二找你朋友要求还钱。第三找你朋友,要求他归还贷款
H. 关于农村信用社贷款,贷款人因病去世,担保人负多大的责任
首先给你纠正一下:你所说的贷款人去世,应更正为借款人去世,因为贷款人应为信用社。
按你所说,如果借款人去世了,要看担保人在写担保书书时是怎么约定的:1.一般担保,在借款人去世后先清算借款人的财产抵还贷款,剩余部分有担保人偿还;2.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去世后,信用社可以直接找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I. 农村信用社贷款人死亡了,贷款还需要还吗
J. 贷款人死亡,贷款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取决于你和贷款人之间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需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之后未能偿还的部分才负保证义务。如果是连带保证,权利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任何一方主张,选择权在债权人。所以无论如何,其实银行都是有权找你索要债务的。
如果银行贷款未归还,银行还可能直接起诉担保人归还。
(10)农村信用社贷款人死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