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低保户可以享受无息贷款吗
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低保户相当于享受无息贷款
逐月转账要预留12月的余额
问:今后公积金可以逐月转账了,倒是减轻了贷款人的压力,但这个逐月转账有没有什么“门槛”呢?
《条例》规定:“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解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道,公积金可以按月转账并不等于每月缴纳的全部公积金都用于还贷。这里面有个情况,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转需要资金支撑,所以市民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必须留有一定余额,具体为相当于12个月的余额,打个比方,一单位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400元的话,其账户上须留有4800元,其余部分才可转账。“只有预留有这么多钱,才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委托逐月支取还贷的协议。”从2007年起,南京市民逐月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12个月的余额;低保户、大病人群,大龄下岗人员或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家庭,可提前支取公积金来交房租或物管费等;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权威人士就《条例》中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
② 享受无息贷款了就不退养老保险补助金了,合理吗
合理不合理没办法,那是人家的规定,人家都不退,那都没办法。
③ 低保户扶贫无息贷款五万元无力偿还怎么办是否可以分期付款
按规定低保户不允许贷款,如果贷款取消低保因此你当地不可能有政策规定低保户可以无息贷款的。你应该是建档立卡户或贫困户按规定建档立卡户或精准扶贫户可以无息贷款,所以你不是低保户也不能按低保政策规定回答你,你的情况应该找银行协商解。
④ “低保户扶贫无息贷款”是什么意思
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对象是低保户,低保户可以向国家贷款(不给现金)。只能做为成款3
年后支取利息,并且只给出具张白条.
⑤ 低保户三年无息贷款
按规定低保户不允许贷款的如果贷款直接取消低保,因此也没有低保户无息贷款的政策,所以没有此政策。
⑥ 国家给低保户的无息贷款是干什么的
可以享受无息贷款低保户相当于享受无息贷款逐月转账要预留12月的余额问:今后公积金可以逐月转账了,倒是减轻了贷款人的压力,但这个逐月转账有没有什么“门槛”呢?《条例》规定:“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解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道,公积金可以按月转账并不等于每月缴纳的全部公积金都用于还贷。这里面有个情况,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转需要资金支撑,所以市民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必须留有一定余额,具体为相当于12个月的余额,打个比方,一单位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400元的话,其账户上须留有4800元,其余部分才可转账。“只有预留有这么多钱,才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委托逐月支取还贷的协议。”从2007年起,南京市民逐月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12个月的余额;低保户、大病人群,大龄下岗人员或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家庭,可提前支取公积金来交房租或物管费等;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权威人士就《条例》中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
⑦ 离退休还有10年时间,个人无力交纳,可申请无息贷款交养老金,国家是否有此政策拜托各位大神
国家是有此政策。
按照所叙述的是我市开展的特困群体助保工程的有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助保对象和条件:(一)助保对象为市直改制企业下岗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因下岗失业等原因无能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并提供由有权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可以提出助保申请。
1.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
2.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因工致残生活困难人员;
7.无子女生活困难人员;
8.失业2年以上人员;
9.因病、因灾致贫人员;
10.其他困难人员。
(三)前七类人员可以享受政府给予贴息。
二、办理具体流程为:
(一)由助保对象填写《淮安市特困群体助保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由社区协理员协助登记,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公示后,签署意见。
(二)助保对象携带社区初审后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审核认定。经审核符合助保条件的助保对象,由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与其签订助保协议。
(三)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将贷款申报表及助保协议报淮安市特困群体财政助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助保基金会再凭担保函到江苏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四)助保对象所贷资金由市大众助保基金会为助保对象办理养老保险费代缴手续。市劳动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个人帐户。(五)助保基金会为助保对象建立个人贷款档案,定期开展跟踪服务。
三、助保对象可选择以下还款方式:(一)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助保对象按养老金不低于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二)助保对象有偿还能力的,一次性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