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操作后还需要做些什么
建议参考一下信息:
http://ke..com/view/1799330.htm?fr=aladdin
㈡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中有计划还款日,我写的是8月25,想问一下不在这个时候还不算逾期吧
最好按时还款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㈢ 福建农信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㈣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用大白话回答)
【拿到通知书才去办吧】我今天才办了生源地贷款,流程如下 1 申请表上面怎么写就怎么填,共同借款人填你父母中的一个,主要信息不要错就可以了,贷款金额一般只能贷6000吧,年限10年以内就行,然后拿到民政局盖章,然后学校盖章,我是在校生我直接先在学校就把哪个章盖了,你们好像在高中学校盖章吧。2 复印你和你父母(填共同借款人中的哪一个)身份证两份,户口本你,户主,共同借款人的页面各印两份 3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录取通知书哪个里面有的)填起拿到民政局盖个章 4你好像还要在高中学校开一个思想品德的鉴定材料(很简单)5把这些资料、录取通知书、证件复印件及原件拿起到当地教育局专门弄贷款哪个办公室(问一问就知道了)去拿他看看还差不差东西。如果不差的话就会把资料盖一下章然后就给张表叫你到银行去签合同((你父母)共同借款人也要去),签完合同把东西拿回教育局,教育局再弄一下给你一个表就完了。然后你拿起最后你手里留下来的东西到大学报名就可以了!看起是不是麻烦,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教育局和银行审批都很松的,只要东西弄完,没什么大错和茅盾的地方,基本都会通过的。【看似麻烦其实简单,呵呵一定要采纳哟全自己打的字还是手机】
㈤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有没有利息为什么他们借过的说毕业后也没有呢
一般来说,贷款都会有利息,助学贷款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规定时间内由自己或其监护人返还本利。
㈥ 福建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
你现在大几了?你是不是6月份已经毕业了?那就正常了。
㈦ 福建农信网 助学贷款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㈧ 福建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农信社系统显示已经放款,但是学校说没有收到钱
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入个人银行账户,需前往银行进行查询账户余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方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8)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毕业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㈨ 福建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怎么不能登录
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目前只有使用IE浏览器才能使用比较流畅,就是不管换大小写都不管用,或是你按步骤安装个插件就可以了。
无法登录时,可以试试下面的办法:
1、清除浏览器缓存,然后重启下IE;
2、使用杀毒软件清理一下浏览器缓存;
3、重启机器;
4、换台电脑试试。
补充内容: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分三个阶段:贷前准备阶段、贷中实施阶段、贷后管理阶段。
第一阶段:贷前准备阶段
时间:每年7月1日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日之前)步骤:调查摸底→测算规模→编制预算
第二阶段:贷中实施阶段
时间:每年7月1日于10月15日
步骤: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申请→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推荐→经办行(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出具证明和回执→借款人委托支付→经办行(社)放款、受托支付款项(划汇)→借款学生持借款回执到校报到、核对划款、领取收费票据→学校核实贷款后填写回执,加盖公章确认,学生寄回生源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第三阶段:贷后管理阶段
经办行(社)及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后管理工作
时间:10月15日以后
步骤:核实确认放款情况→建立学生贷款档案→计算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与高校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贷后信息更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