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的问题!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
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
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所谓的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可以是当月的(如果你们单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缴存额缴到位的话),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
❷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何用公积金每月自动充抵房贷(南京)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这个网上有的
http://www.njgjj.com/getNews.do?newsid=34
❸ 公积金抵扣贷款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执行满一年以上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大于等于还款余额。
(三)借款人办理当月不能有欠还记录
办理手续
(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的申请》
(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委托贷款合同》原件
(四)银行还款进帐单
(五)《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审批表》
办理流程
(一)提前一个月向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次月15-25号之内,借款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持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贷款科领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审批表》
(三)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偿还审批表》到归集科办理借款人的公积金支取。
(四)申请次月末,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持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公积金支取凭据到中心贷款科办理完结手续,签字领取他项权利证、保险单原件和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申请书。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二)承诺时限:递交申请后的次月之内完成
❹ 请问当前南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条件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南京每月公积金抵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❺ 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谁清楚
要想公积金贷款你必须交存半年以上的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1、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
2、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手续;
5、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或者由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住房抵押的,应当参加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办理置业担保的,应当将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
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提供资料
1、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顺序号);
4、工资收入证明;
5、首期付款30%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❻ 南京纯省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左右。
贷款手续需要:根据购买的是一手房或二手房分别提供: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无房证明~
符合上面规定的可以自己向银行申请公积金怎么贷款,各地有差距、你可咨询当地银行自己办理即可!
❼ 公积金逐月抵扣还贷是怎么操作的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从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贷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还款金额,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少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这中间的差额由贷款人在原还贷卡上补足;
2、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大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贷款人还贷卡上。
3、公积金逐月还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利用贷款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是在整个还贷期间,如果还款计划不变,那么贷款人所需偿还的贷款利息是没有减少的,因此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总而言之,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是比住房公积金逐月手动还款的方便,因为住房公积金手动还款要自己去银行还款。
(7)南京每月公积金抵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❽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
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
(8)南京每月公积金抵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