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交满一年后贷款买房,可以不交了吗
您好,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此,停缴后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还是应该正常缴纳公积金。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❷ 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年只能提一个月的么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❸ 2019 年公积金改革后还是交满一年就可以贷款买房吗
平安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向符合公积金中心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可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贷款。目前我行支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分行有:济南、武汉、深圳、广州、南京、昆明、上海、珠海,其他城市可联系当地网点咨询。
各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平安银行或贷款客户经理。以下是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供您参考。
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满足:
1、在申请当月之前,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且在本市连续缴存满6个月;
2、在本市没有申请过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
3、信用状况良好。
温馨提示:
配偶、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应答时间:2020-09-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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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年内可以办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提取了,在一年之内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只有胶买公积金一年以上,然后在你买房子的时候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❺ 只有交了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用吗
有用的。
以安顺市为例,依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主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5)买房一年内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市最高贷款额度为: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最高可贷3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房最高可贷10万元。
2、购拆迁安置房的,可以《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的原房屋补偿金额作为首付款计算依据,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不超过《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的应补房款金额,且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3、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价或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税价格或所购房屋评估价值三者之低值的70%,且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❻ 我在买房子的时候没有申请公积金 一年后又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这个不可以变更的。
但是你可以在房产证签发之日起的6个月内,将公积金里面的钱以现金的方式提取。这样也可以帮助你还款。
❼ 可以先商贷买房子,公积金满一年后再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不过,你得满足一些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