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了 为什么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网上都查不到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后,为保护借款人的隐私,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都不会把贷款人的信息发布在官方网站上,另外,住房公积金中心只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发生方是借款人本人和银行,因些,贷款信息也只能在银行查询。
借款人可以去贷款发放银行的个贷中心查询房贷记录和还款记录,也可以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也会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记录。
B. 是不是一年后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交满一年才可以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C.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的必须缴满1年的问题。
你这个问题我也遇到过,没有办法.如果你现在一定要按揭买房,那享受不了公积金的利率.只有你等一年过再办理按揭,才可能享受该利率.
你现在买房,一年过可以把公积金里的钱提出来,只能是这样.
D. 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都不放贷
您好,这不是借口,是真实情况的话,是放不贷的。
举例: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情况,公积金贷款当月申请额度若满
系统将拒绝录入新申请。
E. 听说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是这样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后,只要正常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F. 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如果您缴纳的是市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6136的话,可贷款84万,但是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最多贷60万。贷款年限最多30年,贷款人年龄男65周岁,女60周岁;房龄+贷款年限不超50年;
如果您缴纳的是省直公积金,需要去柜台测算额度。
希望可以帮到您。
G. 我的公积金缴纳了一年了,公司突然说不能贷款了,这个要怎么处理
住房公积金不贷款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H. 公积金贷款 交够一年后 贷款下来了 不再继续交公积金可以不
可以。
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其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以下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