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 停交一年多了 现在需要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使用吗
公积金如果是停交状态的话,是不可以使用的。他如果用的话,必须得满足一个条件,他好像是必须得连续缴纳多长时间才可以。具体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公积金部门
㈡ 住房公积金未缴满一年,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有缴满过两年。
未满一年!不能使用!~
异地的也不能使用!
回答完毕!
㈢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1、上海公积金可以转入武汉的公积金账户,必须保证在武汉有公积金账户,现在上海办理一次性提取,在电汇到有关单位或银行。通过补缴方式存入您在武汉的公积金账户。具体请咨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客服62441200。
若您想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上海或外地)(产证发证6个月内有效)提取,可以全额,不是部分。注意是一次性提取。
2、必须交满一年,您在武汉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申请开户,若您不在那工作
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询问。(我只知道上海的)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您单位所在区、县的公积金运用中心开具的提取证明。去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4、上海个人基本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30万,而您的余额和还款能力也同时也限制贷款限额。月扣还款。
㈣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需正常缴纳吗
需要的,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㈤ 关于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问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是北京人,在非青岛地区缴纳的公积金是无法在青岛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青岛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需要是青岛户籍;
2.申请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
3.申请人需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
4.申请人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地未使用过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此
㈥ 公积金必须缴纳一年才能贷款吗
国家没有对这个有强制规定,具体要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规定,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需要缴满6个月,具体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下同)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6)异地公积金贷款要激缴一年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年限也由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普通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㈦ 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缴纳满一年的公积金么
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执行的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个别城市公积金中心规定要缴纳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规定如下: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