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台州市购房用住房公积金什么步骤
一、台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台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台州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公积金;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台州市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
6、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信用良好;
二、台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写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出示贷款申请材料及证件交于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就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形成面谈记录。
4、双方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等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贷款事项,作出是否准予决定。
5、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6、贷款合同签订后,受托银行将借款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开设的结算帐户内。
三、台州公积金贷款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首套预付款不低于总房价30%的发票(二套预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60%)
3、贷款申请人在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户的存折或卡
4、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5、结婚证
6、户口簿
7、房产公司出具的贷款联系书
注:贷款申请人如果是单身,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
四、近日出台《关于调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的。
目前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视作首套房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有一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有两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的。
目前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目前还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通知明确,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可作为首套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仍有两笔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② 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客户贷款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③ 网上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为例的公积金贷款资料,您了解一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
说明: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最后以贷款申请人家庭中住房套数最多的家庭认定现有住房套数(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贷款币种和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贷款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按月分期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60期(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如为商转公贷款,即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
申请资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招商银行“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④ 如何在网上办理国管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登录资金中心门户网站(www.zzz.gov.cn)“网上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身份注册后,即可办理网上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未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经办网点登记手机号码后开通网上业务。
一、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偿还资金中心贷款的购房提取。使用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房的职工,可直接办理。
2.购租房非首次提取。已在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购租房首次提取的职工,可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后续提取,包括全款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租房非首次提取等。
3.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办理退休提取。
二、网上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录入相关信息申请贷款,并预约到银行办理贷款的日期。申请成功后,职工在预约日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前往银行办理手续。
2.调整每月还款额。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可灵活调整每月还款额。
3.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可预约提前结清贷款的日期,并在约定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资金中心于约定日期扣划资金结清贷款。
4.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可将还款账户变更为本人在放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三、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业务
1.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基础信息。
2.查询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取、转移、年度结息等业务办理情况和贷款还款明细等。
3.查询贷款受理、审批、发放等业务进度。
四、网上打印表单业务
职工可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提取记录单、账户业务明细等资料。
注:网上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查询和表单打印业务的办理时间为7*24小时。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⑤ 如何在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上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未被冻结;其次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三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可用于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最高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归还贷款本息总额及贷款本息余额。
如何在网上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卡卡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个人信息页面,进入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窗口,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具体流程是:选择提取原因——>是否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验证配偶信息——>勾选所需资料——>产生网站预申请——>持预申请号及所需纸质资料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确认办理。
如何在网上预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网上进入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网页后,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具体步骤为: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试算;2.资料勾选;3.信息录入;4.打印个人贷款预申请回执单;5.持回执单或申请编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承办点办理正式贷款。在柜台办理贷款后,可以网上查询办理贷款所到的环节。
哪些情况申请贷款不能通过系统审核?
根据职工的个人情况和输入信息,系统会自动判断能否接受申请。1.原来已经有过公积金贷款,原公积金贷款须结清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累计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否则不予接受申请。2.原已有过两次住房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⑥ 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⑦ 怎样在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
1、首先打开网站。
⑧ 求解2016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可贷款额度为贷款者和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的共同贷款者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其可贷款额度可上浮不超过3万元。
2)或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是由职工自愿选择的。按照职工的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贷款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
3)家庭贷款限额70万元,个人贷款限额45万元
公积金贷款指的是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⑨ 网上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操作流程: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预约。需要网上注册一下,再登录预约贷款。注册前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任何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可以)变更一下初始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