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平台 > 太原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太原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发布时间:2022-05-04 22:39:33

1. 请问将来想在贷款买房,但是公司没有公积金,影响大吗谢谢

影响不大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就是利率低,如果你不在乎利率的话,二者是没有区别的。

2. 太原市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房企阶段性担保不再缴纳保证金

12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其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同时,该《通知》还对“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相关事项做出详细说明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晋建房字[2021]103号),现将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合作,为其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

三、“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扣留。

四、“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管理期限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后,且公积金中心为其购房业主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至公积金贷款对应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办结之日终止。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保借款人有违约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约定条款中委托市房产管理局使用“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办理公积金贷款代偿,不足部分由开发企业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解决

六、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121年11月22日

3.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借款人可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应按要求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大于70%,且新的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用于抵押的物品只限于太原市具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

该政策于2020年11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4.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自己全掏钱缴纳的话划算吗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自己全掏钱可以找代理公司缴纳,这样算的话就是很划算的。不能往个人公积金账户里存钱,只能由单位按月统一缴纳,单位和个人各处一半的费用。
一、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怎么办
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的话,也并不代表你就无法享受保险保障了,毕竟五险里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你都是可以享受的,退休时仍会有养老金,平常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生育时也有生育津贴,遇到工伤也可以去申请获得工伤赔偿,失业的话,也有机会领取失业金。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储金,的确可以在我们购房的时候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公司不交一金,你就没办法在买房的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毕竟用公积金买房是有不少优惠的。不过没有公积金,你在买房的时候也可以去申请商业贷款,只不过贷款利率会高一些。所以如果你对公积金不是很看重的话,那么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五险属于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 单位没有公积金,想自己交后,能贷款买房吗

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5)太原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6. 之前单位交了几年公积金中间断档了,请问可以在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么

只要之前有公积金的缴纳,在此之后,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只要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就可以,非常方便快捷!

7. 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自己个人可以缴纳吗可以贷款买房吗

1、个人不可以缴纳公积金。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因此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个人也不可以贷款买房。

(7)太原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扩展阅读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网络—住房公积金贷款

8. ...单位只缴纳五险不交公积金,我如何能够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可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不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单位都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如果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9. 问一下,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自己个人可以缴纳吗可以贷款买房吗

目前个人还不能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因此也不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用商业贷款购房是可以的,只要有收入证明就能办理,缺点是利率比公积金贷款要高近2个百分点。
单位的公积金是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8%(这是全国的,各单位在3-20%不等)在职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单位按照与职工1:1的比例出钱贴给职工,一起缴存,都归职工本人所有。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性和政策性的购房储金。
如果单位不具备缴存公积金的条件,个人当然不能缴存。退一步说,即使个人可以缴存,单位也不可能补贴,这同自己到银行储蓄是一样的,不可能发挥公积金的效用。

10.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调整一: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按住房消费行为的品种支付给相关银行账户(售房单位或开发企业销售账户、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六城区范围内)、商转公贷款银行专用账户),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调整二: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额金贷款申请。购买商品房时间按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间》签约时间确定。

解读: 根据本条规定,缴存职工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并已经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了维护缴存职工权益,避免政策给调整前已经按中心原执行的政策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设定缓冲期,9月30日以前全额付清房款购买住房、同时购房时间在贷款申请之日前三年以内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调整三:

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解读: 根据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在异地购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后直接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四: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

解读: 为了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等五部门与2018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开发企业阻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目前,大部分开发企业不再拒绝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必先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三个月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既节省了缴存职工重复办理贷款的时间,又不必支付至少三个月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减少了费用。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直接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相关分理处进行咨询和办理。同时,该条款设定缓冲期,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时间限制,该调整对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没有影响。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另外,如果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遭到开发企业拒绝,可向公积金中心12329热线进行投诉。

调整五: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以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在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申请为主,停止受理2018年9月30日后已完成交易过户的六城区范围内二手房贷款申请。交易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解读: 为了提高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效率,公积金中心上半年与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税务局、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联合组建了“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并对原有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了二手房交易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步受理、审批同步推进和资金同步到位,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可以在服务大厅直接在交易环节申请公积金贷款来支付购房资金。在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是大大减少了交易过户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二是避免了买房人按照以前流程需要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经过约2个月的磨合,目前办理流程已经基本完善。同时,为了不影响已经按照旧流程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的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设定政策调整缓冲期,缴存职工9月30日前购买二手房并已经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可到中心城区各分理处办理。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调整六: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具备预抵押条件的,应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

阅读全文

与太原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贷款买房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银行贷款的固定利率是多少 浏览:642
小额贷款和企业贷款有什么差别 浏览:1
房产抵押贷款了可以过户 浏览:15
农行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 浏览:627
农行工商物业置业贷款 浏览:124
可不可以同时贷款买两个手机 浏览:596
上海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浏览:392
农村土值基证贷款 浏览:697
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926
担保贷款担保人没有签字 浏览:49
苏州二套房无贷款记录 浏览:26
长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浏览:610
上海宝山区哪里有正规贷款公司 浏览:326
在手机上签个字能贷款吗 浏览:316
一年定期贷款款利率 浏览:885
南宁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浏览:570
农村个人房屋贷款利率 浏览:522
住房公积金余额10万能贷款多少 浏览:710
平安银行汽车分期贷款利率 浏览:901
网上哪里还能贷款 浏览: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