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阳市公积金贷款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
❷ 沈阳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办理地点与咨询电话:
1.和平管理部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电话:024-22713659
2.沈河管理部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电话:024-23936201
3.铁西管理部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电话:024-25891893
4.皇姑管理部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电话:024-23495673
5.大东管理部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电话:024-24357993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电话:024-23751057
7.沈北新区管理部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电话:024-89601612
8.苏家屯管理部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电话:024-89138568
9.新民管理部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电话:024-27627763
10.辽中管理部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电话:024-87828903
11.法库管理部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电话:024-87115883
12.康平管理部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电话:024-87338256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拓展:沈阳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指南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申办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申办人须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
(3)申办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辽宁省内的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号段,非省内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办理材料: 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如需代办代,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办人或代办人,持所需申办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选择要开办的短信服务业务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登记手机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注意事项:
(1)每个公积金账号及借款合同号仅对应一个手机号码。
(2)已办理短信签约的客户所登记的手机号码要真实准确。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遗失, 要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
(3)对于没有及时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所造成的短信误发引起的一切纠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短信服务用户范围:移动、联通本省用户。
❸ 谁知道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
2、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
3、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
4、大东管理部:大东区东塔街1号
5、皇姑管理部:和平区哈尔滨路33门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A8号楼
7、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8、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9、新民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10、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栋1号
11、法库管理部: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中路17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如下
1、中心服务热线12329
2、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3、沈河管理部024-23936201
4、铁西管理部024-25891893
5、皇姑管理部024-23495673
6、大东管理部024-24357993
7、浑南新区管理部024-23751057
8、于洪管理部024-23341206
9、沈北新区管理部024-89601612
10、苏家屯管理部024-89138568
11、新民管理部024-27627763
12、辽中管理部024-87828903
13、法库管理部024-87115883
14、康平管理部024-87338256
15、铁路分中心024-62036688
(3)沈阳沈河区公积金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
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垂直管理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2个管理部下辖1个铁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设4个科和5个管理部,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个人贷款科、资金筹集科、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
日常职责
一、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
❹ 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知道哪些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
申请条件:
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
3、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办理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沈北新区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联系电话:
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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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
12329提供公积金账户查询、个人贷款账户查询、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个人贷款业务办事指南、最新政策通知通告和自助服务等。12329通话费用为普通市话费。拨打示例听到语音提示后选择3号键(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选择7号键(公积金单位业务),选择5号键(出境定居)。
(5)沈阳沈河区公积金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❻ 沈阳市沈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迁址公告
时间:2010-11-09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 印
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将于11月15日由沈河区彩塔街17号迁至沈河区惠工街159号(惠工广场国美电器西侧),凡在公积金沈河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到新址办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96688
❼ 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咨询电话
沈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的咨询服务热线是:12329。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1号 。
邮编:110013。
管理部联系地址及电话如下:
(7)沈阳沈河区公积金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日常职责
一、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❽ 沈阳市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在10个工作日左右。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 购房首付款证明;
⦁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