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从银行贷款转贷他人是否合法
但转贷款了不是高利的转贷,和银行利息差不多,是否可以
㈡ 企业经营贷款在正常转贷付息的情况下银行能收贷吗,银行理由是企业没有流水不符合贷款要求
1、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是企业经营收入最直接的一种表现,一般情况下银行流水越多,那说明企业的还款能力越强,而且银行在考核银行流水的时候,主要考核的是最近半年日均进账流水。
2、财务报表
这也是很重要的申请资料,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最近两年以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些银行要求比较严的甚至还需要提供审计报告。
3、开票金额
开票金额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给对方提供的发票,企业开出的发票一般都是很正规的,基本上不可能作假。
4、抵押物
如果想申请银行企业贷款,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抵押物,这些抵押物必须是一些容易变现的抵押物,比如房产、土地、设备等等。
5、企业及法人信用
如果企业及法人最近几年的信用记录一直很好,没有出现任何逾期记录,那说明这个企业的还款意识很好,其还款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㈢ 公司向银行贷款,然后把笔贷款都借给了老板使用,请问每月产生的银行利息有谁承担具体分录怎么做
如果手续健全,这是典型的转贷业务。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列为,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公司收到老板借款利息,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财务费用
以上两项借、贷财务费用差额列入企业所得税核算项目。
㈣ 银行贷款给企业银行做什么会计分录
银行的原始款来源除自有资金以外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就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放的款项。
银行吸收存款用途一般有两大类:
1、直接发放贷款、投资等运营;
2、存放中央银行,作后期运营。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同业存放等等,还包括准备金存款。(这是按我国的银行法规要求的)
因此,银行贷款给企业的资金来源,即有可能是从吸收存款中调拨资金,也有可能从存放中央银款项或同业存放中调拨资金。
本题中,贷方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表示的是银行调拨资金的来源科目:贷款增加了,资金减少了。是银行的常态业务。
此题分录:
(1)2008年1月1日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8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7514
贷款——利息调整 486
(2)2008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
摊余成本=7514
实际利息=7514*12%=901.68(万元)
借:应收利息 800
贷款——利息调整 101.68
贷:利息收入 901.68
收到利息: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00
贷:应收利息 800
(3)2009.12.31计算利息
摊余成本=7514+901.68-800=7615.68万元
实际利息=7615.68*12%=913.88
借:应收利息 800
贷款----利息调整 113.88
贷:利息收入 913.88
(4)发生减值:
可收回资金现值=300/(1+12%)+5000/(1+12%)^2=4253.83万元
减值损失=摊余成本+应收未收利息-可收回现值=7729.56+800-4253.83=4275.73
借:资产减值损失 4275.73
贷:贷款损失准备 4275.73
借:贷款----已减值 8529.56
----利息调整 270.44
贷:贷款----本金 8000
应收利息 800
(5)2010.12.31,计算利息,冲减坏账:
摊余成本=4253.83
实际利息=4253.83*12%=510.46
借:贷款损失准备 510.46
贷:利息收入 510.46
仅收到200万元(原预计收回300万元)
借:存放同业 200
贷:贷款----已减值 2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100
(6)2011.12.31,计算利息,冲减坏账:
摊余成本=4253.83+510.46-200=4564.29
实际利息=4564.29*12%=535.71
借:贷款损失准备 535.71
贷:利息收入 535.71
实际收回6000万元,贷款终止.
借:存放同业 6000
贷款损失准备 3329.56
贷:贷款----已减值 8329.56
资产减值损失 1000
㈤ 企业向银行贷款并转借关联方
你好。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取得银行贷款后,再转贷给其他企业,并收取相应利息的,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算公式:应交营业税 = 利息收入 * 5%。
不过,如果题中业务符合税法规定的“统借统贷”规定的,该转贷收取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1、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2、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㈥ 我公司为一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因贷款难,由上级母公司对银行进行贷款,在转贷给子公司。
对,母公司应出具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㈦ 企业将银行贷款转贷给其他企业使用利息要开发票吗
首先企业个人转贷是违法的行为,你的贷款行知道了,肯定不肯的!
第二如果做为自有资金借款,不需要发票应该也可以入成本,只要有收据或单据就可以!
所以,转贷要注意,借款的问题问下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