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偷用公司公章犯法吗
一定是违法行为,看造成什么的后果才能确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Ⅱ 员工个人借款,但是偷盖了公司公章,公司可以告员工诈骗吗,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该员工偷盖公章且个人借款利用公司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会导致构成诈骗。公司是可以告员工诈骗的。
另外盗用偷盖公司公章进行诈骗,所属公司是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根据法律所有赔偿和责任都由盗用者接受承担赔偿责任。
(2)偷用公司公章进行贷款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
Ⅲ 私用单位公章借款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如果借款能及时归还的,应认定为一种民事责任,单位内部可以按规章制度处理;
二、如果明知借款无法归还,意图嫁祸单位的。原则上可以认定为诈骗。
1、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对于诈骗罪,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立案的标准由各省市自定,报最高院备案,全国最低的立案标准是2000元。关于诈骗罪的具体量刑: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苏省规定为6千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规定为6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江苏省规定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Ⅳ 员工私自偷盖公章贷款4万是什么罪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
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
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
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
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Ⅳ 欺骗银行盗用公司公章贷款买房,不是我公司员工,盗用我公章去银行办
你的公章是否是上网章?如果是上网章这就比较麻烦了,公章可以登报挂失,然后补刻公章,但是补刻公章的时候,通常会要求你出示营业执照,但你公司已经注销,营业执照已经被缴销了。如果顺利补到公章,那么去银行申请更换预留印章,然后再注销。还是给银行多讲讲吧,把工商注销回执给他们看看,看能否解决。比较麻烦希望你好运
Ⅵ 我姐在公司上的合同的公章和签的名字被人偷着复印.拿去做贷款用,我想问一下这会给我姐带来麻烦不
贷款是需要本人亲笔签字的,公章也需要原件,光有复印件一般是不可能贷款的。如果有人利用复印件刻制公章和模仿签名,用来从事违法行为,有可能会构成犯罪,但对你姐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法律责任是由行为人自己承担的。
Ⅶ 合伙人拿公司公章贷款怎么办
如果是贷款给公司使用是可以的,法院一般会认定有效,如果出借人是善意第三人,公司要承担还款义务。
当然如果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你可以通过内部的股东会方式追究他的责任,并让他交出公章。
如果是贷款给个人使用,需要看资金流向和具体情节,认定为个人使用比较难。
即使能够认定为个人使用的话,公司也因为公章管理不善而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建议:尽快完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并请专家签订详细的股东协议,以防后患。
Ⅷ 人民银行怎么查别人偷拿自己公章贷款
你好,象这种情况确实需要注意一下。如果发生下面我说的情况,帮你贷款的商户既可以将贷款收入囊中,也不构成犯罪。现在的银行贷款银监会对贷款的去向是有严格要求的,贷款只能用于消费或者用于企业经营,按照你所说的分析,你做的贷款应该是跟企业经营相关的贷款品种,经营类的贷款是必须要打入跟你发生经营关系的企业帐户中去的。所以,帮你做贷款的商户如果跟你签订过购销合同的话,你们贷款的资金打入该商户帐户中,合情合理合法。但愿不是我分析的这种情况。要看此笔贷款有无发生,象上面某位朋友所说,去一张贷款卡,查贷款卡信息知道有无贷款。建议你有不明白的,咨询我见用户名。
Ⅸ 公司的公章被偷去叫人担保贷款了。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前夫应该已经取得了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执行依据,现在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您腾房。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可以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或者提起再审的方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既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就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提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再审,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在法院裁定再审之前,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是不停止的。
鉴于您的提问比较简短,无法针对更多情况进行分析,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行办理。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