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关系
一、全球10大环境问题
1、气候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生物多样性减少
4、酸雨蔓延
5、森林锐减
6、土地荒漠化
7、大气污染
8、水体污染
9、海洋污染
10、固体废物污染
二、我国环境状况
1、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剧。
2、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重。
3、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污染成加重趋势,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
4、七大水系(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滦河、辽河、松花江)中,黄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
5、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
6、四大海区以渤海和东海污染较重,南海较轻。
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并呈加重趋势。
8、城市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
9、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严重,呈恶化趋势。绝大多数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10、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污染。
三、历年环境日主题
1974年:只有一个 地球
1975年:人类居住
1976年:水,生命的重要资源
1977年:关注臭氧层破坏、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滥伐
1978年:没有破坏的发展
1979年:为了儿童和未来——没有破坏的发展.
1980年:新的10年,新的挑战——没有破坏的发展
1981年:保护地下水和人类和人类食物链;防止有毒化学品污染
1982年:纪念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10年,提高环境意识
1983年:管理和处理有害废弃物,防止酸雨
1996年:我们的地球、家园、居住地
1997年:为了地球上的生命
环境污染概述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 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 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和环境的合法用途”。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所列举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包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我国环境法制尤其是针对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则。但是,由于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具有相伴相随的孪生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正当性或社会有用性”, 因此,将环境污染完全消灭于无形是不现实的,除非实行“零增长”“零排放”。 鉴于此,“预防为主不是代替治理措施”,“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
一、环境污染治理的提供者——政府
人类经济发展史的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市场是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对此作过通俗的解释:一个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的市场体系会显示配置效率。在这一体系中,所有产品的价格都等于其边际成本,所有的要素价格都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不存在外部性。在这些条件下,如果每个生产者最大化其利润,每个消费者最大化其效用,经济在总体上是有效率的,你无法使任何人的状况在不使他人状况变差的条件下变好。这意味着,在社会资源和技术既定时,即使是最有能力的计划者,使用最高级的计算机,制定最天才的重新配置计划,他也无法找出比竞争市场更好的解决方案。没有哪一种重新配置能使任何人的状况改善。不论经济中有一个、两个市场,还是有二百万个市场,这个结果都是正确的。 然而,这些结果通常都是以假设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基础的,事实上,市场不是完美无缺的,它会失灵。市场失灵,“是指那些为取得有效的市场解决办法所需的条件不存在,或者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相冲突”。 狭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运行的结果,未能满足帕累托最优条件,造成效率损失的状况;广义的市场失灵除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市场在解决收入分配等社会问题时的无能为力。
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存在纯公共产品,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把纯公共产品的概念定义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因为技术或者成本的原因,无法排斥其他人对该产品的占有;还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再增加一个人也不会导致任何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考虑到产品的非排他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者不具有供应公共产品的动机。因为他一旦生产了这种产品,他就无法排除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那么,是否可以考虑消费纯公共产品的人们形成一个私人合作制,达成协议共同承担该公共产品所需的成本。这种协定对于小群体也许是可行的,可是随着群体规模的扩大,个人成为免费搭车者的可能性也提高了,因而私人自愿协定无法再起作用。因此,对一个大群体而言,“纯公共产品是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来提供的”。 环境污染治理即为公共产品的一个例子,所以,“供方只能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
现实生活中纯粹的公共产品或纯粹的私人产品都很少见,更多的是兼有二者性质的混合产品,外部性问题正是由此产生。 所谓外部性,指的是某一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动直接影响到另一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成本或效用。 按照传统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于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它包括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前者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某项新技术发明被他人公开的无偿使用,后者的典型例子是环境污染问题。
要使资源有效配置,就要矫正外部性。基本的方法就是要将外部性内部化,即把外部性产生的社会成本或收益转化为外部性制造者自己的私人成本或私人收益。具体地又可分为市场的方法和非市场的方法。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在交易费用可忽略不计的情况下,资源会自动实现有效配置。这时,将产权界定给谁并不影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只要界定明确,资源配置的结果都一样。 然而,现实的世界实际上总存在交易费用,有时交易费用还非常大,当牵涉的人很多时就是这样。因此,就必须由非市场的政府行为干预来消除外部性。
交易成本、排他成本和免费搭车策略使公共产品的私人式自愿供应面临许多问题,因此,“政府一种可能角色就是干预市场的配置职能,从而纠正市场失灵或采用政策弥补其效果。” 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制度安排)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发挥到极至,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截然相反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行政计划机制在对资源的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对经济的运行起辅助作用,而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全方位的主导者和主宰者,小到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卖给何人,大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参数的确定、协调,都由政府一手操办。 “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的雇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
以上的分析似乎一直在向我们昭示:市场是不完善的,政府干预可以校正市场。但我们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政府干预本身是有成本的,同样存在“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作为雇员机构都具有官僚主义的弱点,运作成本高,容易导致浪费与文牍主义, 同时,间接地增加“纳税人”的成本;民主政府的政策还往往有一种“中位取向”,作为受选民委托者,它往往体现大多数选民的利益,而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中那些最弱势群体、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要。例如妇女、儿童、残疾人、赤贫者的保护等等。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政客和官僚们的“寻租”行为,“人们试图寻求影响国家的方法以便使福利转移到他们手上”。
二、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BOT模式
市场和政府存在着各自的优越性,同时,也都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因此,我们的任务无疑便是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使其各自充分发挥作用。根据OECD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环境管理经验,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要作用是规制和监督,同时提供必要的环境公共物品。 但是,这并不必然意味着由政府来生产,政府“可以把生产该产品的合同承包给私人生产厂家”, 吸纳商业资本、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资金来参与,形成社会多元化投资局面。在国际上,从80年代开始,欧美开始倡导和鼓励私人部门积极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力图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这一作法后逐渐被东亚许多国家所重视和应用。美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较大部分由私人部门承担;马来西亚将全国划分为几个区域,把垃圾和污水处理业务全部委托给几大公司;日本过去曾把政府环境预算的80%以上投入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现在也感到力不从心,弊端甚多,因而开始变革。 而我国,环保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投资主体仍然主要是国家和政府。
BOT模式似乎是我们苦苦寻觅的“平衡点”的天然物,“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移交)投资方式是由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将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权让渡给项目发起人并对部分项目风险提供商业支持和政府承诺;项目发起人则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通过一系列协议(合同)联接众多的项目参与者对项目进行建设、营运,通过经营所得收回投资,偿还贷款,获取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投资方式具有融资能力强,自有资本需要量小,投资收益有保障等众多优点,因而,“自土耳其1983年设立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到1993年,世界范围内有近150个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OT投资方式,总投资额超过600亿美元”。
BOT投资方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当事方,规范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亦为数不少, 其法律特性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可行性。
1、BOT是政府与私人资本以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为标的的合作关系。 BOT所涉及的领域一般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及垄断专营带来的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等原因,这些本应有国家投资、垄断专营的领域,不得不引入私人资本。因此,从本质上讲,BOT是将本国和本地区的那些本应由公营机构承建和运营的公用设施项目,通过政府授权方式特许给某个私营机构来建设和经营,“是业主国政府的一项具体的独立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政府职能由私人代为实现”。 我国BOT项目大都分布在火力发电厂、高速公路、隧道、铁路等基础行业,而又以地铁、港口、火力发电厂和交通运输投资额巨大的项目居多,其他类型的项目少。然而,1998~2000年间,中央政府增发国债3600亿元,国债投放的重点就是公路项目。各地电力市场也在“强电政策”的推动下很快趋于饱和。 与之相反,据国家环保部门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城镇日排放污水总量近1.4亿吨,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总量只有约0.1亿吨, 全国城市垃圾的年产量达1.5亿吨,且每年以8%至10%的速度递增,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吨, 仅凭政府财力显然难以完成治污使命。环保产业已成为朝阳产业。但我国环保产品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BOT投资方式在环保产业,尤其是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将大有可为。
2、BOT以政府特许为核心和基础,政府以合同中的行政特权方式保留和行使公共职权。BOT模式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系统法律关系群,这种关系群是由公法和私法合作调整的。在这庞大的法律关系群中,核心是政府特许,其表现载体即为特许权协议,其他所有合同均以特许协议为基础,为实施其内容服务。特许权协议在法律性质上为公法契约(行政合同), 协议目的具有公益性,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政府在特许权协议中既是一方当事人,同时又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管理机关身份出现,其地位具有双重性,具体表现为:第一,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必须首先得到政府特别授予的专营权;第二,政府有权监督私人履行特许协议的行为,有权为维护公共利益,变更、终止合同;第三,经营期结束,政府无偿取得基础设施的所有权。 环境污染治理是政府的职责,虽然政府可以通过BOT模式将其“承包”给私人,但显然政府不能据此放任自流,不能放弃其监管职责。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文件都相应的规定有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3、BOT是一种特殊的私人直接投资方式。BOT投资方式具有私人直接投资的本质特征,这是毫无疑义的。私方当事人以盈利为目的,以私人名义参与公共工程,自行筹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而且,目前我国所称的BOT往往仅指国际BOT(外资BOT),没有包括国内私人以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可能性。 我国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竣工,投资方为美国金州集团北京金源环保公司,美国金州集团与北京市政府磋商,拟投资建设北京北小河污水处理长二期工程。此外,法国苏伊士集团也准备投资建设北京卢沟桥和小红门两座污水处理厂。 鼓励内资参与BOT投资将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民间资金充裕,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实际民间金融资本存量不少于10万亿元,仅浙江省就有3500亿元民间资金闲置; 同时还有一批资金和技术较为雄厚的民营企业,而且对投资环保产业有巨大的热情,因此,具备发展内资BOT的客观基础。实践中也确有其事。国内民营企业中宜环能环保技术公司与河北省安新县达成了意向性协议,采用BOT方式建设垃圾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另一家民营环保企业桑德集团,更是雄心勃勃,推出“中华碧水计划”:与全国12个省市签约,宣布以BOT模式承建这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
BOT方式的设计,成功地把基础设施分成投资建设、经营回报和无偿移交三个阶段,并将前两个阶段成功地与政府直接职能分离,推向市场,辟为可以投入产出的领域。利用私人经营机制和市场经营机制获得高效率和高质量,避免了国家作为主体直接进入经营领域所带来的高成本、低效率弊端。同时政府作为标的物的最终所有权人自始至终所享有的监督权和其他一系列特权,保证了BOT方式不改变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公共产品,所要求的“政府提供”和“私人生产”在这里完全得到了满足,政府和市场找到了各自合适的定位。
三、BOT模式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冲突和协调
BOT模式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是新生事物,因此,其与我国现行环境法制的冲突将是不可避免的,两者之间的协调、融合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1、BOT模式与排污收费制度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是,非竞争性产品未必是非排他的,有时,可以采用很简单的排他手段,如收费就可以使排他成为可能。 BOT模式中的投资方之所以愿意投资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就是因为能通过收取污染处理费的制度将环境污染治理这一公共产品具有排他性,以实现其盈利的目的。为了保证这一稳定的并且也是唯一的利润渠道,排污收费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
排污收费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 按照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的费用的一套管理制度。它是“污染者负担原则(PPP)”的具体体现。 排污费的使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的规定,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由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下列3个方面:①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②用于区域性综合污染治理。③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等。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BOT模式下,排污费的使用就需要重新分配。项目公司直接向排污者收取污染处理费,或者由政府从排污费中列支,这两种都是可行的方案。
与“污染者负担原则(PPP)”相对应的为“使用者负担原则(UPP)”。1999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污水处理费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用户用水数量,各城市要在用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以补偿城市排污和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在美国,自来水费中有55%是污水处理的费用;在丹麦,污水处理费为自来水费的1.6倍。 我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环境污染治理一直被当作公益事业,使用者无需交费,在BOT模式下,环境污染治理已不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因此,向使用者收费也自然显得理所应当。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自2002年9月1日起,对杭州市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但所有水价均包括每吨0.4元的污水处理费。
2、BOT模式与“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一项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是一项控制新污染源的法律制度,也是“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
1986年3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1998年新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申了这一规定。并且,从1989年起,我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的水平。 由此可见,“三同时”制度已经深深扎根于我国环境法制。然而,“三同时”制度出台于1970年代初, 经济、社会体制已出现重大转型的今天,对“三同时”制度的价值可能需要重新估量。环境污染治理开始出现市场化、集约化道路的新形势下, 还是严格要求“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是否还有必要?我们认为,“三同时”制度应该淡化。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时候,应对该建设项目适合污染集中治理还是单独治理作出评价,适合集中治理的,就不必强制要求其执行“三同时”制度,当然,其若选择执行“三同时”制度,法律亦不禁止。
3、BOT模式与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和在特殊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放的已有设施,由人民政府决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限期治理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减轻或消除现有污染源的污染和污染严重的区域污染,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体现。限期治理制度同样诞生于1970年代初, 实现的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而目前,更为科学的“污染者负担”原则 已取而代之,其在“限期治理污染”领域的表现即为“代履行”。代履行,是一种行政法上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是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纳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即为由他人代为履行限期治理任务,向履行方支付治理费用。 此处“他人(履行方)”的最合适人选莫过于以BOT模式投资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一方面,此类BOT项目所成立的污染治理公司更具专业化和集约化,可以减少限期治理任务的成本,从而减少整个社会的成本;另一方面,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也为BOT模式中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利润渠道,因此可谓“双赢”。
4、BOT模式与环境法律责任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重要特征之一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表现为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综合性的法律责任,包括私法责任(民事责任)和公法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无论私法责任还是公法责任,其责任主体均为环境违法者,这是无疑义的,然而,在环境污染治理的BOT模式中,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谁是环境违法主体,谁该承担环境法律责任,却变成一个困难的问题,目前学者亦是众说纷纭。 我们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应区分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私法责任,主要是因环境侵权而生,而在环境侵权领域,采无过错责任主义归责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上的通制。 因此,因污染造成的环境侵权,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应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受害者可以向两者中的任何一方提起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当然,若属于另一方过错引起,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先行承担责任方可以行使追偿权。而在公法责任中,行为人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 因此,只能令排污者或者污染治理者中的过错方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区分方式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污染事故受害者在实践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力追究真正的责任人,而公法责任的追究者——行政主体或者司法机关——是完全有能力做到也应该做到这一点的。
『贰』 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也是经济系统运行的基础,是经济发展必要的前提条件。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长期的生产和生活等社会经济行为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而反作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不良影响,其实质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环境作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一种资源,其具有资源的特性——稀缺性。自然环境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环境效益具有公共性,其收益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或正的外部效应和负的外部效应。判断环境对经济发展是外部经济还是外部不经济的标准是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比较。
『叁』 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我国环境管理政策核心是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力求不产生或少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一、主要措施
1、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严格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生产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现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都达到95%以上。
3、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使环境管理沿着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
4、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政府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利。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管理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环境问题。
二、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将防治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列入国家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项目,国家给予资金支持;城市政府将城市维护费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征收的排污费用于污染防治。
3、国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投资方向税优惠:建设污水处理厂、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零税率;
增值税优惠:对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以及利用废液、废渣提炼黄金、白银等免征增值税;
建筑税优惠:建设污染源治理项目,在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的同时,该项目免交建筑税;
关税优惠:对城市污水和造纸废水部分处理设备等实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享受关税优惠;
消费税优惠: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农业特产税优惠: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而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三、实施环境技术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工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2、按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对企业浪费能源和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限期淘汰。
3、企业在生产中应该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
环境保护政策强调,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促进环保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环保产品的科技含量;制定措施促进环保产业社会化、环保产业营运市场化、产品标准化等。在环境国际合作政策方面,中国一贯高度重视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强调在认真做好本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环境事务;以新的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加快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进程;坚持环境国际合作应该尊重国家主权,处理环境问题应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
『肆』 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债务成本的影响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经济上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但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企业作为环境问题的制造主体,特别是重污染行业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陆续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尝试运用金融手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污染治理的严峻背景下,绿色信贷政策相继出台。2007年7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环境治理工具中又多了绿色信贷这把金融利器。2012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该文件针对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方面做了相对具体的安排,提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核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表现的要求,对国家支持的绿色行业提供更充足的信贷资源与优惠利率,对国家不鼓励甚至限制的重污染行业减少贷款额度并提高他们的借款利率,引导资本由“两高”产业向绿色产业转移,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主体,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会基于盈利性角度考虑,可能会偏离国家政策目标,存在不完全执行政策的可能。那么《绿色信贷指引》实施以来,是否真正发挥了其政策效应,是否对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产生了一定影响?
因此研究绿色信贷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影响的净政策效应极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来源:
来源:会计之友 (2021年03期)
『伍』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文/贾宝兰
环境经济学是20世纪出现的新学
科,在我国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研究和教
学,到现在为止,好像还没有这方面的专
著《环境经济学》的作者宫本宪一先生
是日本著名的环境经济学家,一直从事
有关公害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在这本书
里,他在分析公害与经济和政治的关系
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
一本很有价值的环境经济学著作
宫本宪一按照资本主义小同时期产
业结构的变化,把环境污染划分为资本
主义初期的原材料供应型、资本主义高
增长期的高科技产业型和当代的舒适生
活型与此相对应的是小同产业时期的
小同的环境污染特征比如,高科技产业
型和生活舒适型的公害主要是由重化工
业引起和未经处理堆放的废弃物产生的
公害重化工业排出的废水就含有有机
未,生活中普遍使用的洗涤剂含有的氯
乙烯也会污染地下水20世纪中后期许
多工业国家先后发生有机未中毒事件,
以及由含有有机未的水造成的水误病
1930年德国的乙醛生产工人发生有机未
中毒事件;1965年日本发现水误病,至今
没有绝迹,每年他们都要为此付出昂贵
的费用小仅日本,伊拉克、美国、加拿
大、芬兰、中南美和我国也相继出现水误
病未经处理而堆放的废弃物产生的公
害导致的病是足尾矿中毒及痛痛病
1977年美国发生了拉夫运河河谷十壤污
染事件当时的美国有3.2万多个有害废
弃物投弃地,其中有2000多个需要采取
紧急措施此外还有服务业、旅游业、休
闲业所造成的公害和环境污染也相当严
重,为此他们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由于公害的严重和给人们的生命带
来的威胁越来越大,20世纪的后半期,先
进工业国居民开始了大规模的抗议环境
破坏运动,主要工业国家如美、日、法、
德、意、瑞典和英国开始制定和修订环境
法,相继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
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及环境污染评
价法等等并目建立了处理公害、环境等
行政事务的专门机构这种情况下,1972
年第一次召开了联合国人
类环境会议,提出了《人类
环境宣言》《宣言》把环保
作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
出,“人类拥有实现持续发
展的能力持续发展可以
实现现代人的理想,但小
应该损害未来人类满足自
己希望的能力”这个宣言
标志着西方主要工业国的
环境保护进入一个新纪
兀
但是,发达工业国一
方面自己治理污染另方
使用的,因此,使用时大肆浪费也并非小
可思议”(转弓}自《环境经济学》,第66
页)对此,庇古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即外部成本内部化那就是制造污染者
需要负担与污染排放量相当的税收这
就是著名的庇古税但是它的执行最终
要落实到法律上我们应该健全这方面
的法律
这些年,针对污染,尤其是大气和水
的污染以及沙漠化我们
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
污染防治法》,《环境保
护的若卜规定》等等但
t .t一.尹‘.
环澳经济学月
面却向正在经济起飞的发
展中国家“转嫁公害”,借发展中国家急
于实现经济发展的心理,把一些可以造
成污染的产业办到这些国家,或者在这
些国家进行加工在《环境经济学》里,作
者在谈到污染的新特征时特别提到了资
本主义的“公害输出”,这应该引起发展
中国家高度注意当然,这对发展中国家
来说恐怕是两难此外,发展中国家,特
别是经济转型国家,在市场经济放开以
后,庇古所讲的“市场失灵”尤其显著他
们一边在实现着自己的致富之梦,一边
在重蹈西方工业国在上个世纪的覆辙,
对环境肆意滥用和毁坏我们可以在新
闻、报刊等媒体上看到很多这样的报道
但曝光已小足以制止对环境的破坏
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如萨克斯
所言:“环境的质量之所以经常受到威
胁,是由于我们没有像通常对待私有财
产一样赋予其价格,并将其放入市场之
中例如,认为清洁的大气及水、公共的
海滨、城市空地等本质上就是可以无偿
是,问题仍然有增无减
最近我看到一篇文章,
里面讲,“黄河污染加
剧,黄河流域废污水排
放量比上个世纪的
1980年代多了一倍,达
44亿立方米,污染小断
发生,黄河中下游几乎
所有支流水质常年处于
五类状态支流变成‘排
污沟”’专家对黄河污染造成的各种危
害损失进行量化分析后相加,得出结沦:
黄河水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15
亿至156亿(林鬼,《经济参考报》,2004
年4月2日)这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
意味着什么?这仅仅是黄河污染这一项,
如果再把其他各种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加,恐怕数字更惊人,背负这样沉重的
污染包袱我们还何谈发展!
作为一种新的学科,在研究方法上
本书有所突破,作者采取了一种比较的
方法即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
污染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污染进行对
比这种方法值得肯定但是,目前的情
况下,所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市场已
经小存在,取而代之的同样是市场化生
产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
小同市场条件下的比较
《环境经济学》,(日)宫本宪一著,朴玉
译,份联书后2004年版
『陆』 环保对企业的意义
1、让企业从经济角度看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不仅是公益和社会责任问题,推动绿色市场发展、降低气候变化风险,更是日益席卷全球的大潮流。
领先的全球性企业承诺实现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更主要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和降低气候变化风险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如果不从经济角度来寻求可持续的方案,企业很难长期参与其中,环境问题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研究表明,提高企业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可以节省大量成本,从而把握新的绿色市场机遇。
彭博新能源财经公布的2017年度报告显示,到2040年,高效可再生能源技术市场价值将达到10.2万亿美元。
在中国,到2020年与环保有关的“绿色市场”价值将接近1万亿美元,未来5年,中国公共和私营部门有望在清洁能源行业投资8000亿美元。
在工作中曾与数百家公司紧密合作,我发现最强大的企业是那些能够使用更少的资源做更多的事情、智慧地投资于未来,并对人类发展和地球环境承担责任的企业。
环境管理能够实现三赢,环境、企业和消费者都会从中受益
这就是有影响力的领先企业的价值,它们重视环保,可以促进相关商业生态链发生改变。
2、短期主义和愚昧是做生意的劲敌:
强调环保并不是新主张,但多年来在全球企业界推行时遇到的最主要挑战就是,环保技术往往投资巨大,迫于短期盈利压力,很多企业起初打造节能低碳生产方式的决心。
往往一步步沦为简单的公益行动甚至口号,真正把环保与企业运营结合起来的企业仍然有限。
CEO们需要关注的不仅是如何在一定时间内给出漂亮的股东回报,还要从长远角度考虑,企业真正的价值和竞争力是什么。
实践证明,能够形成壁垒的企业竞争力,一定需要长期积累和巨大投资。
优秀的CEO一定能够平衡好短期利益和长期价值,那些基业长青的成功企业,一定是用长期主义思维进行明智投资的企业。
要做好这种平衡需要经验和科技,运用新能源和绿色科技也需要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这是一个教育的过程,只有不断积累环境保护的知识、技术、人才和经验,不断学习,才能让有关环保的投资获得更大收益。
(6)环境污染与公司贷款的关系扩展阅读:
未来中国环保产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资源节约型产品、洁净产品的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将继续迅速发展;环境服务业的规模将逐步扩大。
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脱硫脱硝等重点领域环保投资将达到1.2万亿元,拉动环保产业产值1.32万亿元。
2015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
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在环保投资方面,环保部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公开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市场的总投资额有望达到17万亿元。
这将给环保市场带来巨大的投资机会,为环保产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
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保
『柒』 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
很多研究都证明了经济增长不仅会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是稳定的、长期的,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如果忽视环境污染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那么环境污染就会吞噬经济增长的成果,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我国必须及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协调环境质量和经济增长这一对矛盾,发挥环境政策的实效性。
一、我国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与之相伴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这对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威胁。以我国的废水排放总量来看,2000年时我国的废水排放总量是415.2亿吨,1995年仅为373亿吨,5年来的增长率超过了10%。1995年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04.1万吨,到2000年竟然已经达到了1995.1万吨,增长率将近15%。对比1995年和2000年我国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和工业烟尘排放量,增长率达到了26.6%、70.9%和13.8%[1]。
进入21世纪之后,虽然我国大力强调环境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经济增长也保持着较快的速率,但是由于长期处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中,具有较大的能源消耗量,我国的环境污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鉴于环境污染给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来治理环境污染。2005年我国投入的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就比2000年几乎翻了一倍,达到了458.21元,当年的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超过了2000亿元,到2007年就已超过了3000亿元,几乎每年的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都占当年GDP的1.3%左右,而且比例还在不断增加。但是我国的经济增长仍然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而带来的损失高达GNP的8%。
自从党和政府提出节能减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号召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都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积极转变经济增长的观念,开始实行主动减排,这些措施都对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2008年开始我国的环境质量出现了一定的改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降低将近9%,尽管当前我国的废水排放总量仍有增加,但增加幅度已经减小到了3%以下,其中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已经开始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超过了80%和90%,二氧化硫排放量也降低了将近6%,其中工业粉尘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工业二两化硫排放量均有所降低。当前我国每年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在GDP中的比例已经超过了1.4%[2]。
二、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方面的研究
关于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有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世界各大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大多数的发展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遇到了环境污染制约经济增长的问题。一方面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排放工业污染物,必然会导致一定的环境污染。另一方面随着环境的恶化和自然资源的消耗,也会对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造成制约。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有研究者对这二者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环境影响进行研究时,美国环境学家Kruege和Grossma分析了环境污染和人均国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并将其绘制称为你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根据2人的研究成果,在没有采取环境政策干预的情况下,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其环境污染水平也会逐渐提高。而当国民收入达到一个转折点时,经济增长又会对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这个转折点一般为人均4000-5000美元[3]。
三、治理环境污染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可行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非常迅速,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也始终困扰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对其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依靠劳动力、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入,控制环境污染对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整合政策
为了达到控制环境污染的目的,应该将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整合起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环境的积极作用,这样也可以使我国的科技进步保持环境友好的方向。我国应该在政策方面鼓励科技创新,并对科技创新的环境后果进行评价,对于开展自主创新的企业,政府应该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推动我国经济向内涵型发展。
(二)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
要对第二产业进行优化,主要的对策是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以及大力开展污染产业的技术改造。与此同时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挥其低污染、低消耗、高就业和高产出的优势,进一步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应该大力发展旅游业、能源工业和生态农业,我国的东部地区则应该大力开展产业升级,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型产业,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前提下保持我国经济增长的良好态势。
四、结语
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任重道远,我国决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正确地处理环境治理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妥善地解决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这对矛盾,走持续发展道路,创建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
『捌』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环保投资关系
为保护资源和控制环境污染所支出的资金总额称为环保投资,它反映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的地位和作用,它是环境保护与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在分配环节上进行综合平衡后的定量结果。一般来说,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对经济、社会的危害越大,人体健康及国民收入所受到的损失也越大,环境保护投资也相应越多。环保投资可分为:
主动投资:在污染或资源损害未发生或即将发生之前投入的防治性费用,它由保护自然资源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投资、老企业的“三废”治理投资、区域综合防治投资、环保自身建设投资以及环保产业投资等组成。
被动投资:因环境污染或资源破坏已经产生危害而被迫付出的对环境的一种补偿费用,它由消除环境污染的费用、赔偿因资源破坏造成环境影响的补偿费用和超标排污费用等构成。
环保投资效益由投资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组成。
因此,从狭义上讲,环保投资可认为是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玖』 怎样正确处理好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环境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双赢”,已成为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频繁发生,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一)区域生态环境意识淡薄。一方面,环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多年的环境污染现状使得群众习以为常,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时才会去寻求赔偿和保护;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企业主缺少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愿意在环境保护设备方面增加投入和加强管理,甚至经常性闲置环保设备并偷偷排污,往往牺牲和破坏环境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还有基层不少镇村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协调。主要表现在区域生态破坏现象比较严重;废弃物产生量太大且产生二次污染;资源破坏和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大气环境、水环境的污染比较严重,环境质量低劣。
(三)经济增长方式仍旧属于粗放型增长。经济增长主要靠传统的产品和传统的生产方式来增长,属于粗放式增长。表现为:产品质量比较差,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低下;很多企业技术比较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并存在严重的隐患,企业规模比较小,竞争力不强;企业资金不够,无力承担排污设备费用等等。
(四)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不力和执法不力。目前,乡镇没有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缺少相应的专职环保人员,环保工作更多的是协调处理群众环境污染、纠纷和协助环保局开展收缴排污费等工作;环保部门的监察执法力量也较为薄弱,缺少有专业知识的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车辆,难以应付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现状,同时,执法和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污染行为较为宽容,造成企业存在“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较高”的不良思想,缺少较好的措施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
目前,凤冈县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来促进发展,走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一)强化环境意识,树立生态理念。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价值理念,实现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绿水青山意味着优美的人居环境、清洁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气,可以大大减少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大大减轻因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所需付出的巨大代价,大大缓解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的高度一致性,正确处理环境与建设的关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环境保护,教育为本”,要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把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理念同中华民族关爱自然、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国情、珍爱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共识,大力倡导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摒弃盲目追求过度消费,倡导正确的生活方式。
(二)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从源头落实环保基本国策。环保从源头抓起,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依法承担起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的责任,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念,转变把环境因素置于决策之外的决策模式,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教育干部树立长远的、可持续的政绩观,改变以牺牲长远利益换来短期效益的政绩观。要树立结构决定功效的宏观调控理念,着力在调整经济结构上下功夫。当前,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域定位,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科学区域开发新格局。要着力合理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尽快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的“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三)把环境保护作为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解决经济高速增长与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这一矛盾,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用“绿色核算体系”来重新审视和把握经济发展途径,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建立“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新模式,彻底改变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为特征的末端治理模式。
(四)把环境保护作为现代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度。
1.建立协调有效的环境管理机制。打破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增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商与合作,建立起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反馈机制。
2.强化各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包括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3.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环保执法。同时,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让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活动、环境决策、监督中来。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问题。
(五)把环境保护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集中精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不仅仅是改善市民的住房条件。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文明发展与协调稳定功能,以人为本,下决心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影响环境质量和日常环境生活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饮用水源的环保严管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资源,确保生态环境改善。大力改善社区环境,创建绿色环保文明社区,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同时,要着力加强农村环保工作,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确保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
(六)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来抓,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整合动员和发挥各方面的科技能力,集中力量研究当前环境与发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体系,将环境保护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打破地方与部门分割,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污染治理设施资质运营制度,积极推动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竞争有序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和运行体系,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总之,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好环保优先政策,走科学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向两者协调发展的“双赢”的转变;才能真正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才能既培育好“金山银山”,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又保护好“绿水青山”,在生态建设方面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