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觉得深圳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诈骗公司,昨天被他们骗了3800元,他们还要我打款9000给他们
最近我经历了一次非常不愉快的事件,与深圳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关。这家公司在审核通过之后,要求我支付一笔手续费,这让我感到很疑惑。按照他们的指引,我转账3800元后,他们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声称我的银行卡号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无法顺利下来,需要更改合同,这要求我再次支付一笔相当于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五的款项,否则合同无法修改。
我对此表示不解,因为在没有收到任何款项到我的账户之前,合同如何生效?这不仅让我感到困惑,而且觉得对方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妥。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甚至威胁说如果不按要求操作,将会把我的信息上报到征信机构,这无疑增加了我的不安感。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明显的欺诈,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面对这种情况,我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在面对类似的金融诈骗时,我们需要保持警惕,避免盲目信任。同时,我也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这类不良贷款机构的监管,保护更多无辜消费者的权益。
㈡ 员工贷款胡乱编辑姓名贷款出现诈骗与公司没关系会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根据双罚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都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㈢ 公司和银行人员联合搞假贷款,应该如何举报,是违规还是违法
如果公司和银行人员联合搞假贷款,可以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地方进行举报。
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则可定义为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公司有诈骗员工贷款款扩展阅读
贷款诈骗罪法程度定位
1、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没收财产。
2、情节严重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3、情节特别严重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