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对于第二类银行采取什么措施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对第二类商业银行采取什么措施
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和试行的区别
根据2004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8%(分母中的风险加权资产,是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从中可以明显看出,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根据2013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③ 该银行是否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管要求。
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判
④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为什么业务同质性的金融机构对银行集团会产生重大影响
业务同质会导致某一类型风险集中,不符合风险分散的原则.
银行集团内几个金融机构,即使每个机构的资产规模占比都不高,但总体规模会很大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单一金融机构某一项业务占比较高,即同质业务会积累,会导致集团风险向该项业务集中,当市场环境产生变化的时候,将会对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⑤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介绍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银监会第115次主席会议通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监督检查、信息披露、附则10章18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⑥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各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什么
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二、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三、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逆周期资本的计提与运用规则另行规定。
四、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另行规定。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
五、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资本要求以外,银监会有权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根据风险判断,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以及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针对单家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
六、除上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满足杠杆率监管要求。杠杆率的计算规则和监管要求另行规定。
⑦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2012年6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2019年前全面达标。据此,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业保持稳健运行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稳步推进改革开放,资本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为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制定实施《管理办法》,强化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机制,是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监管、深化银行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提升中国银行业稳健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银行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2年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1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尚福林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金融危机以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并出台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巴塞尔III),确立了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新标准,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9年前全面达标。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6月7日发布了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此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此办法中对资本定义更加严格,并扩大了风险资本的覆盖范围,对于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引导银行转变发展方式以及促进实体经济信贷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
⑧ 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一般来说,白户是很难获得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下只有找当地正规贷款公司办理贷款。
这是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小指阵》,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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