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给儿子贷款买房
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需要提供一年或以上的在广州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
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广州没有购房记录;
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㈡ 我弟第一次结婚时父母贷款给他买房结婚用,因为两老都快退休了不能代款,就以儿子的名义代的款,房产证上
房子在法律上跟你弟媳妇没关系,不用分给她
至于孩子3岁以下基本判给母亲,三岁以上看哪一方有利于孩子成长
㈢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房产的认定根据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有如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第11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㈣ 老子为儿子结婚贷款买房,买房钱是向亲戚借地,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儿子结婚后老子不还以前借亲戚买房
应该是父亲还。这笔款项是何用途是父亲自己的事,与出借人无关,父亲是拿这钱来赌博还是买彩票还是旅游还是干什么,那是另一码事,拿来给自己小孩买房也同理。债务是存在于借款人(父亲)和出借人(亲戚)之间的事。拒不还款出借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借款人去世,则用其遗产来偿还,遗产偿还债务之后还有剩余,由继承人继承。 遗产不够偿还的,继承人不继承,其余债务不再偿还,不用继承人偿还债务。
从道德角度来讲,儿子应该帮助父亲还款。
㈤ 父母给儿子买房,婚前父母出资付首付写儿子名字,贷款部分也全部由父母承担,如果以后儿子结婚后离婚那该
父母出钱买房子儿子媳妇也没出钱还钱为什么要给女方分割
㈥ 父母贷款买房时直接写的子女的名字,现在子女准备结婚买房子,怎么才...
如果是父母全额买房,那么子女是可以通过把房子转给父母,然后再买的。但是现在楼主的父母是贷款买房,所以银行信贷中心里是会有子女的信息的,你们只要买房就算是第二套。
除非像江苏省那样有特别政策,公积金如果从来没用过的话,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算首套房。
希望采纳,谢谢!
㈦ 结婚前父母给儿子买房子,因为需要贷款暂时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现在要换成儿子的名字,儿媳有继承权吗
这要看换名的原因了,如果婚前就换成了儿子的名字,理所当然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改换儿子的名字,就属夫妻共同财产了,除非在赠予合同中注明:仅赠予儿子个人所有,如果注明了,离婚时,就没有儿媳妇事了。
㈧ 儿子婚后父母贷款买房给儿子,由父母还贷,房产证写儿子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儿子夫妻双方吗
由父母贷款购买和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描述看,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8)父母贷款买房为儿子结婚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㈨ 按揭买房写一家3口名字 后来儿子结婚了那这个房子怎么算
买房子都是为了儿子女儿子长大结婚那就把房子给儿子就是反正父母老了房子都是留给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