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亲的贷款,我一定要还吗还是可以不还
你好!从遗产继承角度分析:你对你父亲生前债务的偿还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你继承你父亲遗留财产的额度,超过这个额度的部分就不是你必须偿还的义务了。也就是说:不管你父亲生前欠多少债,死后的偿还额度已他身后遗留财产为上限!现在你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对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和难属于你的财产之间的确认,一旦确认了也就明确了你的偿还额度,这时你就可以评估债务和继承之间的得失了。当债务大于遗产时,你可以放弃继承,让债权人将债务人(你父亲)生前遗产进行处置冲抵债务;当债务小于遗产价值(如:死者的房屋价值20万,债务5万)时,你可以选择偿还债务并继承遗产(房屋);如果你能找到当时添置家具的发票证明那些是属于你的财产,那就不算在你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了。当然,具体价值额度你要自己去评估了。
不过,从中国的传统意识和为人信誉角度看,建议你还是偿还你父亲的债务为好,毕竟那是你做人信誉的表现,也是对自己家族祖业(房屋)的责任。作为男人是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的。更何况,毕竟那两层房屋的价值不会低于五万吧?那还是你的根基所在哦!
㈡ 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出,子女要受牵连吗
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现身说法吧:
年过50的老叶家住南安市溪美街道,和张某是多年的朋友。2010年11月6日,老叶向张某借了5万元,之后仅偿还4万元,尚余1万元未还。
2011年,老叶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叶某松和叶某强,均已成年。张某立刻找到叶家兄弟催讨其父所欠债务,“你父亲生前欠我1万元,现在他去世了,这笔债务应当由你们做儿子的还”。
面对张某的催债,两兄弟认为这笔债不该由他们偿还,始终对张某置之不理。于是,张某便一纸诉状将两兄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叶某生前所欠债务。
最后,经过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审理,自认为有理的张某却败诉了。法院认为,原告张某与老叶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但债务人老叶已死亡,而叶家两兄弟明确表示放弃对其父遗产的继承,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两兄弟继承其父的遗产,故两被告无需对其父生前借款承担清偿义务,遂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张某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对于张某的疑问,主审法官解释说,传统上“父债子还”是指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由子女去偿还,但在现代法制社会,这种传统未必正确。在法律上,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除非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否则父债与子女无关。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若未继承遗产,借贷关系仅存在老叶和张某之间,故“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
㈢ 父亲欠债债主帮父亲找贷款,让我签字,我签吗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您非该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利拒绝签字。
㈣ 父亲欠钱无钱还,房产证还有贷款,还贷是我还的,法院要拍卖房子怎么办
既然房产证是父亲名下的不动产,那么父亲欠债须偿还欠债,法院拍卖房产合情合理。虽然是你在偿还房产的贷款,但是你替父亲偿还贷款本息,并无拒绝法院拍卖房产的正当理由。除非你父亲或你们家庭成员尽快偿还所欠债务,也就没有法院继续拍卖房产的理由了。
㈤ 父母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我有义务要替他们还债吗
父母生前由于做生意或者其他原因借了别人的钱,但是出了意外去世了,那么身为子女有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子女是无需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讲解下父母欠债死后债务是否需要子女偿还的问题。
也就是说,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可能有很多人都认为父母欠的债务子女都要偿还,但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有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反之则不需承担。根据现代的法学理论可知,父母与孩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债与其子女无关。事实上,我们国家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的说法。
㈥ 父母欠债两百多万,他们要贷款五十万,让我担保,我不愿意,被指白眼狼,我真的错了吗
别担保,孝顺也要有个度,不能无条件付出,毕竟自己还有生活,家庭,父母不慈子女不孝,放过自己!
㈦ 父亲的欠债要女儿偿还吗
不需要。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
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7)父母欠债要我贷款还扩展阅读
父债子还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二)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