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个人贷款合同的内容

个人贷款合同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1-08-11 05:44:17

Ⅰ 个人按揭贷款借款合同适用范围

按揭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按揭贷款合同一般有如下重要条款:
1. 贷款的用途
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不得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贷款通则》还规定了以下对贷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 除依法取得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2. 贷款币种、金额
贷款币种、金额,是贷款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具体货币及其数量。这是计算贷款利息的主要依据。
外币的贷款在贷款价格构成等方面存在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当熟悉,但不属于本指引的讨论范围。
3. 贷款的种类
4. 贷款期限
指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5. 贷款利息
贷款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允许浮动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6. 担保条款
对于担保贷款,贷款合同可以设置担保条款,也可以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为防止担保的落空,双方可以在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约定,如果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从合同仍然有效。
8. 还款
贷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期限和方式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9. 提前还款
贷款合同中对于该条款一般都有一些限制,规定的较为详尽,主要是因为贷款人为了保证其投资能得到预期的收益。具体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规定:
(1) 自愿提前还款,一般适用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前还款,根据情况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2) 强制提前还款,一般适用于因借款人违约或预期违约而实行的违约制裁;
(3) 自愿取消授信额度;
(4) 特定原因导致的提前还款和取消额度,紊乱和成本增加等。
10.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对与借贷有关的事实,包括其法律地位、财务状况、商务活动等是贷款人评估贷款交易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基本依据。对借款人上述情况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说明,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使银行得出错误的结论,做出违反其真实意思的贷款决策。因此,贷款合同中通常会给借款人规定严格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即要求借款人对其法律地位、签约能力和交易的授权、诉讼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项目合同情况、违约情形等多方面内容做出陈述与保证。并且该等陈述与保证不仅要求在贷款合同的签署日做出,通常还要求在提款日重复做出。对于陈述与保证的违反将被视为违约事件,银行会进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强制执行有关担保。
陈述与保证条款任何不确定的用语,都会造成双方的争议。在合同拟定过程中,双方及双方律师都会尽力将有关问题的表述按有利于本方的用语书写。一般情况下,条款内容的最终确定,取决于借贷供求关系的紧张程度和洽谈人的谈判水平。这一点,也适用于合同其他条款的设置和表述。
11. 违约
贷款合同中的违约可分两类:一类是违反贷款合同本身的约定,如到期不还本付息、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对事实的陈述与保证不正确等;另一类是所谓预期违约,即从某种征兆看来,借款人已经丧失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能力。
12. 协议管辖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本合同提起的诉讼约定管辖法院。
13. 合同的生效条件
在贷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例如担保文件的取得、担保合同的签订、抵押登记的办理、质物的交付、公证书的出具等。
按揭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贷款的种类、贷款支付的方式、还款的方式、违约责任、纠纷的管辖等。

Ⅱ 贷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即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借款协议的具体内容,表现为借款合同的条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内容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属于提示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因借款合同欠缺法律法规规定的某些条款而直接确认借款合同无效。

个人贷款合同变更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其变更条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合同变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以下我们就对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的借款合同变更从这几个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人),在没有第三人保证或提供抵押时,抵押人与债务人重合(以下均简称为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以他人财产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证时,该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或担保人。因此我们的主体变更分析将在假设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分析每一个主体变更时对债权风险产生的影响。
(一)债权人变更
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因合同或赠与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转移给他人,仅产生债的主体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在学理上根据债权转移的不同原因,分为债权让予和债权移转。其中债权让予是指基于合同或其他形式协议,有偿转让债权;债权移转则多指基于赠与、法人型债权人分立合并、自然人型债权人死亡继承人继承债权等无偿转让债权的情形。
但在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变更的原因基本不会出现,因此我国担保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61条虽有最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但此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对第61条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其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现实中因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银行主体的债权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转让出去。且其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第9条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且存在抵押权一并转移的效力。最高额抵押权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未确定前,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欲将某一笔单项债务转出,根据民法当事人自治原则,从法理上讲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额抵押权不是从属于每个具体的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不断发生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是意味着该债权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但是抵押权并不随同转移给受让人,债权额不再计入最高抵押担保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内,且该债权转移后变为无担保普通债。该行为实质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变更。被担保债权范围是由债权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类型来决定的,所以范围变更实质上又意味着基础法律关系的变更。

Ⅳ 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Ⅳ 银行的贷款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1、贷款种类贷款种类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并结合贷款方面的会计科目来确定的。
2、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是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它是贷款合同的重要条款,借款人必须如实申报,而且获贷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专款专用。
3、贷款金额是指贷款资金的多少。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会因贷款类型、用途、额度、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采用月利率表示。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期限。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
6、还款来源还款来源是指借款人取得还款资金的渠道(如工资)。
7、还款方式不同类型的贷款,还款方式有所差异,不过常用的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到期还本、利随本清等,不管借款人采用何种方式还款,都会在贷款合同中注明。
8、担保方式申请银行贷款时,若借款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获贷将更轻松,这一点也会在合同上注明。
9、违约责任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出借双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将会在合同上注明,若“触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Ⅵ 银行贷款合同所包含的内容

(一)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二)借款人需要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根据单贷款质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予以适当减免。
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目前,大多数银行普遍提供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等额本息还款。这是目前最为普遍,也是银行推荐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即把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采用这种还款方式,每月还相同的数额,操作方便,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这种还款方式适合收入稳定的借款人,它的缺点是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相对较高。
二)等额本金还款。这也是目前银行较为普遍的还款方式。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这种还贷方式适合目前收入较高,但是已经预计到将来收入会减少的人群。
三)一次性还本付息。银行对这种还款方式的规定是,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但选择这种还款方式银行审批会更严格,一般只对小额短期贷款开放。这种还款方式,操作很简单,但是适用性不强。
(四)按期付息还本。借款人通过和银行协商,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制订不同还款时

阅读全文

与个人贷款合同的内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南京纯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计算 浏览:643
小额贷款结清后需要结清证明吗 浏览:515
小额贷款人进监狱 浏览:183
离婚房没过户贷款 浏览:261
网上哪个贷款软件可靠 浏览:160
营业执照贷款有几家公司在做 浏览:342
上海信用贷款5年 浏览:556
买房贷款打什么流水账 浏览:378
网上正贷款公司靠谱吗 浏览:279
手机贷款有哪些p2p容易下款 浏览:549
公积金组合贷款看流水 浏览:785
农村小额贷款可以线上申请吗 浏览:296
农村信用社存款积分可以贷款 浏览:45
最高额抵押合同到期后贷款未结清 浏览:357
上海社保天津买房贷款额度 浏览:305
贷款房屋更名过户需要什么 浏览:858
没工作贷款买二手车能通过吗 浏览:587
银行贷款余额回落 浏览:301
农行贷款逾期三次 浏览:445
企业贷款银行需要审核的资料有哪些 浏览: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