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贷款之后还不上贷款夫妻离婚全款房产归女方了还会被没收吗
如果离婚是在贷款还不上之后发生的,债权方是有权利追究这套房产的。就算当初贷款时并没有用这套房产抵押,也涉嫌故意转移财产,而法院也要调查。
Ⅱ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Ⅲ 网贷还不上,离婚了,若果贷款人死亡怎么办
贷款如果是婚内所借,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后来离婚前妻也是有连带偿还责任的。除非有证明该债务为贷款人私自所借,用于个人支出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则划为个人债务,前妻不需还钱。
贷款人死亡,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权利和义务共存,遗产不够偿还的,遗产还完即止债务终止,多余债务的还完贷款再继承。
Ⅳ 夫妻贷款还不上,在银行没起诉之前离婚了,请问债务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不是免除还贷义务的法定事由,双方仍需按合同约定负还款义务。但你们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各自负担债务的比例。
Ⅳ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没有还完,离婚以后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Ⅵ 如果夫妻二人已离婚,没有财产,在银行贷款后还不上,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子女肯定有义务偿还的是吧?我今天财产就有义务那个贷款肯定也有义务偿还的为什么说呢?俗话说的好嘛,对吧,负债子还嘛,肯定妇女有她花的长虹的业务了,肯定有的。
Ⅶ 夫妻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呢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最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
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Ⅷ 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离婚
你好,第一个问题,离婚时你们的财产会做一个财产分割。贷款还清部分你们共同财产共同拥有,合理分割。而未还清部分也是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即使离婚也是一样的。所以贷款还清与否不影响你的离婚。第二个问题,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所以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问题补充的回答:如果房子是他婚前买的,那么这属于他一个人的财产。这与他什么时间卖的没有关系。如果这个款完全是有你们两个人还的,那你还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来证明是你们共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