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后由父母贷款给女儿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女方父母给女儿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且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B. 结婚后,女儿应该帮娘家还贷款吗为什么
帮人有底线和原则,若兄弟争气,把事当事搞,遇到大事,像买房子,创业类的,肯定帮。若兄弟不争气,绝对不帮,救急不救穷的原则。但是父母得赡养,每月一千生活费够了,至于他们怎么花就是他们的事,只要他们开心就好。
C. 父母欠钱,女儿代写的借条,借款款人写的女儿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
借款人处签字的人均是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借条是重要的书证,有法律效力。同时,借条是重要的债权凭证,出具借条的行为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建立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所以,在借款人处签署的人均是共同借款人,需要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D. 女方在婚前父母用商贷买了套房子,写着女儿的名字,本身这个贷款是由女儿在还,但是婚后由女方父母还贷款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这个房子就是女方的,属于婚前财产,男方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女方父母表示这是送给夫妻双方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E. 父母帮助自己出嫁的女儿借款而欠的债,儿子是否该还
按照人之常情,父债子还是应该的。 但是对于案情来说,父亲借钱不是给儿子,是给出嫁的女儿,应该由女儿家还。这个就算到那,都是这样。 但是如果到法庭的话,执法部门是不会说叫儿子或者女儿还,而是叫当事人,也就是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最后说一条,又是自己的父亲,又是自己的亲姐姐,或者亲妹妹,如果借钱不是...很多的话,帮一下又有何错?
F. 父母因年纪大了无法贷款买房借己婚女儿名义贷款买房,所有款项均由父母出的,离婚时女婿有权力分得房产吗
虽然实际是父母出资购买,但是房产实际是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在法律上,定义为女儿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所以女婿会有分房产的权利。
G. 女儿帮父亲贷款,户口还在娘家,这样会影响到老公吗
如果在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父亲是借款人,女儿是担保人,父亲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那么女儿就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替父还款,肯定会影响到老公。
H. 女儿结婚后、父母像女儿借了钱给自己儿子买房子,多年后任然没有人愿
你可以向
他们明说
都是兄妹
是没必要搞僵
I. 婚后父母帮助还清贷款,算个人财产吗
如果这个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甲方的名字的话.
那他父母如果是把那个钱给甲方的,由甲方去还贷的,那产权人就只有甲方一个人.因为甲方与他父母之间只是借款关系。
如果这个贷款是甲方父母去银行还贷的话。银行有还贷记录的话。那这个房子的产权甲方父母也是有份的。那就是属于共有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