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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贷款

发布时间:2021-07-14 14:54:52

A. 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判使用权,按揭贷款是归使用一方还吗

属于共同财产。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B. 老公拿夫妻共同房产证去抵押贷款了,房产证上没有老婆的名字,怎么样追回房产证

是这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有一种叫做婚前财产。分自动时间确定和婚前财产公正。比如, ①你老公婚前购买的能够有明确购买时间显示的物品,如果购买时间显示是结婚之前,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婚前财产)。 ①这种财产,除非你老公结婚时明确表示所有财产共有(如办理了承诺共有公正或者写了按手印/亲笔签名的保证书)。 ②还有一种是“婚前财产公正”。因为有些东西虽然是你老公婚前所得,但没法明确显示获得时间,如果你老公不愿意一切共有,他可以做“婚前财产公正”。公正后的这部分财产属于你老公私有。 但是对于有明确时间显示,获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后获得。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增值收益(如公司是你老公婚前开的,但婚后做生意获得的增值收益属于共有)。 再来分析你说的贷款。 正规的贷款机构贷款,如果是拿不动产抵押,都要求开具并出示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因为这个房子有可能是夫妻共有,需要共有人签字同意抵押。(房子如果是你老公婚前财产除外)。所以,如果你老公是去的正规贷款机构贷款,贷款机构没要求出示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就存在部分过错,你可以以此法律依据找贷款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律师。 如果不是去的正式的贷款机构,找的私人借款或者赌桌上的高利贷(这些属于“借”不是“贷”),“借”这些倒没有要求出示婚姻关系证明。但你可以拿出证明他(老公)借的钱,不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自己没见过这些钱。若不太懂,具体的,可以找律师咨询。

C. 领了结婚证以后 以老公的名义贷款买房子 是老公的父母付的首付 那么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楼上瞎说。
老公的父母付的首付的那部分不算的,因为他们有付款凭证。
其余部分,还要看房产证上署名,如果不能举证一方单独还款,那就算共同的。
鄙视楼上的,胡说八道 - 法律是很严谨的,有很多细则和情况要分析。

D.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用于抵押贷款需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这里面有几个假设是不成立的。
没有用房产证的情况下,房产是不能抵押的。
房产证上的所有人都需要在抵押同意书上签字。
手续不齐全,银行不会这么容易把款贷给你的。
回答你的原始问题,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用于抵押贷款的时候是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的。而且需要相关证明。
其他问题 可以登录 青岛益安信投资借贷网 查找答案

E. 后拿房产证共同还银行贷款买房 这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F. 请问别人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像银行贷款,可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是否要

当事人和配偶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偿还。
当事人夫妻俩离婚时,可以约定或由法院判决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两位当事人主张债权。
当事人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G. 首付夫妻共同付的,婚姻中共同还贷,丈夫去世一年后,妻子将剩余贷款

属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并共同还贷,至丈夫去世之日止,已交付的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妻子一人还贷的部分为个人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有一半应作为丈夫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H. 请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能否用房屋去做抵押贷款吗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请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用房屋去做抵押贷款。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规定有不同的条件。
其一,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二,分割共同财产,损失风险也可分摊。
其三,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才可以进行。
其四,分割的共有财产方式灵活。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I. 夫妻一方私自在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是个人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不能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9)丈夫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贷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

网络-婚姻法

J. 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请问单独一方拿去抵押贷款能行吗

单独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贷款。夫妻共有财产处置单方处置没有效。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产权人都要同意,签字才能贷款。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0)丈夫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贷款扩展阅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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