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贷款是夫妻还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贷款是夫妻还

发布时间:2021-05-11 01:24:21

㈠ 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但是贷款是子女可以吗

房产证可以写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须写贷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产证,父母各一本,贷款人一本。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义买,直接办子女的房产证是不可以的;
2、可以办完父母名字的房产证后,父母再赠与给子女就可以了。
3、办理赠与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本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㈡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啊,跟谁花钱没关系,跟写谁的名字有关系,跟写了名字的配偶有关系。
关键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权证明后,你老婆能不吵着跟你离婚吗?
她会说: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着她,当她是贼。

㈢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房贷男方用自己工资使用父母的名义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没有说最关键的,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房。如果是你父母,与你夫妻就是借贷关系。前提是没有预先签订协议或合同。

㈣ 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我去银行贷款还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理论上不需要,但现实中,多半是要夫妻共同到场的。

一、按照规定,该房子的产权是你个人的,贷款抵押确实是不需要配偶到场的;

二、但是你如已经结婚,银行为了慎重起见,一般要求你提供婚姻状况的证明。

同时,对于你主张的,房产是你个人所有的事实,当场得到你配偶的确认;如果你配偶反对的,银行一般会暂停手续。因此,在现实中,银行很可能要求夫妻两人同时到场。

㈤ 婚后父母按揭房,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我们还贷款。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登记人是你爹!这房子产权属于你爹合法拥有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和你以及你的配偶无关!
但是你们小两口又出资了,这个属于你们小两口对你爹的债权,和产权是两回事。、
现在离异,你们不能分割属于你爹的财产,但是债权可以分割!
离异后,房子归你爹所有!你们小两口出资款,你俩平分!一家一半!

㈥ 我快结婚了,父母在家给我买的房,房产证写我自己的名字,贷款由父母偿还的,结婚后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的婚姻法说了 婚期的财产时夫妻自己的财产 婚后还是得

离婚的话一切婚前的都是夫妻双方自己的不用进行财产分割

要是不放心的话 最好签个什么协议的我忘了

不过国外好像结婚了就要签署的

这个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

㈦ 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和我们夫妻4个人的名字,房子是按揭贷款的,还贷是我们夫妻俩还的,如果离婚了该

1、属于4人共有,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几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2、婚后的部分你们还款的,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离婚时处理此类纠纷的主导原则是,既要保护个人还钱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同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利益。

㈧ 婚后父母贷款给买的房子,贷款父母在还,名字是子女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即使是父母还在还款也是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除非有特殊说明。

㈨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9)房子是父母的名字贷款是夫妻还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阅读全文

与房子是父母的名字贷款是夫妻还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个人贷款找代办公司靠得往吗 浏览:526
劳动局贷款担保后还可以房贷 浏览:210
手机小额贷款口小额贷款口子 浏览:856
公务员异地工作买房贷款 浏览:192
银行贷款手机app上查不到 浏览:807
农村信用社贷款十万要什么条件 浏览:206
助力分期是正规贷款公司吗 浏览:332
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啥要求吗 浏览:599
贷款5万份两年每月还多少钱 浏览:741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贷款 浏览:508
扶贫小额贷款对象在多少岁 浏览:603
买房贷款中介要看流水吗 浏览:1
贷款18000分6月每月还多少 浏览:854
2017年河北小额贷款 浏览:712
杭州月供不超过7500贷款不需要流水证明 浏览:711
银行从业公司贷款中级 浏览:639
农村信用社打电话来说贷款额度批了 浏览:293
济南二手房贷款过户需要多少钱 浏览:121
现在很多网上贷款有风险吗 浏览:973
举报贷款流水造假 浏览: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