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以妻子的名义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按照新税法的规则,婚后能够由丈夫方以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吗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 夫妻婚后买房,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选择双方每月各扣除1000元,扣除时间为120个月吗
不可以的,一套房只能由一个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能两个人平摊。婚前各有一套房的,可以由两个人各扣除500元,但不能采取缩短年限的方式,双方各自扣除1000元。因为税法规定的是最长不超过20年,这是针对个人的,而不是必须扣除20年。
③ 夫妻双方只有一套住房贷款利息,不论是谁名下的贷款,都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100%扣除吗
如果是婚前由一方购置,只能是产权人扣除100%,或是双方各50%
④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