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光大银行可以办理“个人委托贷款”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个人委托贷款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一)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二)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三)委托人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书面申请;(四)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五)借款人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六)光大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以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光大银行(即受托人)按其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受托人是指获准授权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光大银行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贷款的中国国籍自然人。担保人是指经委托人认可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单位或个人。光大银行委托类贷款业务品种分为个人委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类。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则是个人委托贷款中特殊的表现形式。贷款对象由委托人确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⑵ 个人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贷款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我司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我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 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条件
第四条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并通知受托行。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⑶ 中国银行个人委托贷款贷款用途
个人委托贷款用途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的要求,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业务。贷款可用于借款人日常消费或业务经营等当的资金需求,严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其他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禁止经营、限制发展或重复建设的项目和行业,
(二)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
(三)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四)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五)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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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个人委托贷款的特色
业务范围广:委托人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还款方式多:银行可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委托人选择;手续简便,服务周到:委托贷款的办理手续简单,银行不仅为委托人提供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等服务,还为借款人提供账务查询等咨询服务。
⑸ 个人委托贷款的介绍
定义所谓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记者了解到,个人委托贷款作为个人的重要理财方式之一,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新的投资理财机会,为借款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不失为一个“多赢”产品
⑹ 个人委托贷款是怎么一回事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记者了解到,个人委托贷款作为个人的重要理财方式之一,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新的投资理财机会,为借款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不失为一个“多赢”产品
⑺ 委托贷款的个人委托贷款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的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金融产品已经在多家银行开展开来。2002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生银行成为首家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内资银行。此后这家银行相继在宁波、上海、南京等地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并在南京市出现业务高潮。
⑻ 什么是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自然人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贷款人(委托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在贷款经办行开立人民币活期储蓄帐户,并办理发展卡; 3、在贷款经办行存入委托贷款资金; 4、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合法; 5、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期限 委托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根据贷款用途和借款人偿还能力自行商定。我行原则上不接受期限短于三个月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委托人存入我行的存款在转作委托存款前,按人行规定的相应存款利率计息,委托存款帐户不计息。贷款金额 我行接受委托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外币币种的委托贷款,一般不低于等值1万美元的金额。贷款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及我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和证券期货等投机性买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委托贷款。担保方式 由委托人和借款人自行商定。贷款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贷款申请书; 3、委托人在经办行存入资金凭证; 4、贷款经办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还款方式 由委托人和借款人自行商定
⑼ 中国银行个人委托贷款适用对象
借款人是委托人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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