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买房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㈡ 婚后按揭买房购房合同只写老婆一人的名字
只要是登记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哪一个人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㈢ 婚后贷款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一栏写的单独所有,因
1、只要证明是婚后买房,即使你没有出一分钱,即使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房子也是一人一半。
2、当然,如果有每月还贷的账单(银行可打印)更好。(只要是夫妻任何一方的账户)
3、涉及大额的财产分割,建议请律师。
㈣ 婚后按揭购房如何写一个人名字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可以。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要算个人财产用什么办法
1、办理赠与公证
父母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场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场,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兹证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某人用于购房,是对某人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的证言,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夫妻闹离婚,公证书也能作为证据,以保护父母的财产。
2、签附条件赠与合同
父母可以跟儿子儿媳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也就是在签订赠与合同时,约定义务,约定义务不完成,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父母在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时,可以与他们签订合同,约定只有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才成立,否则撤销。如此,一旦夫妻离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财产,不会遭受损失。
3、请律师见证保留证据
父母可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给子女,并由小夫妻俩或其他证人签字,也可以留下类似的录音证据。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也可找律师见证。
㈤ 已婚人买房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可以。婚后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仍属夫妻共有财产,你若认为该房为你的个人财产,需要与你的爱人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5)已婚贷款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六条 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房屋的归属,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权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登记人的个人债务;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做出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