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公司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合法。
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1)小额贷款服务费由收据吗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贷款收服务费合法吗
中介贷款收取服务费是合法的。中介收取的费用是代办费,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服务费,包括保险费、办证费等,这些都是合法的。
C. 为什么贷款,还要收取贷款服务费
为什么贷款还要收取贷款服务费?这是有规定的,贷款服务费那人给你介绍花的人工费,你不给人交贷款服务费能行吗?
D. 小额贷款公司能用收据做账吗
如果你是做对外报税的帐,收据不能用,必须要用正规的发票,可以让经办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是内帐可以用收据。
E. 买房按揭贷款,每个月还款给银行,银行会给收据吗
不会。不过还贷款就是你得在该贷款银行开一个还款账户(存折、卡),如果是按月还款,就每个月在上述账户里存还贷的钱。之后银行会在规定的还款日里将你存的钱扣还给银行。就像普通的储蓄账户一样存钱时会有存根联。你可以留好以备将来查阅。这个就相当于你说的收据了。除此之外还可以到银行申请“流水单”打印。里面也会有你每次还款的记录(包括存款时间、金额等)。另外提醒你一下,有了贷款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否则会有“不良还款记录”。这个记录是终生携带的。会影响你以后的贷款。还款时间记准,最好提前几天把钱存上,还有数额记清楚,最好多存几十块钱,以防银行利率调整导致你的应还款额提高,造成还款额不足的不良记录。
F. 小额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收取手续费是否合法,一般取决于收费标准。如果小额贷款手续费与其它各项费用之和换算成年利率不超过36%,这就是属于合法的贷款产品。其中,年利率在24%以下的部分,借款人必须要偿还,因为这一部分利息是法律规定的司法保护区。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了该部分利息,不能申请退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G. 您好!买房贷款,中介收了我2%的贷款服务费,且没有收据。中介费收了我1%,有收据。请问合法吗
房屋中介都有一个标准的收费范围,只要在这个范围之内收款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他没有开收据的话,那就是不合法的了。
H. 小额贷款服务费合法吗
小额贷款服务费合法吗?小额贷款服务费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要去小额贷款各平台去贷款。
I. 贷款收取服务费犯法吗
合法。
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9)小额贷款服务费由收据吗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