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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资格

发布时间:2022-08-10 16:36:30

㈠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㈡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当申请房屋贷款时,如借款人收入够或信用纪录良好,借贷一般都很容易获得批准。但如果借款人收入不够,或是信用纪录不好,首付不多,贷款机构会要求借
款人找一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担保人、兄弟姊妹作担保人,或找朋友作为担保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1、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2、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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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做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您好,做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要求: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个人也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在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次月才可申请二次贷款。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贷款发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手续,加上到银行办理抵押借款手续,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就随着贷款的发放而自动冻结,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贷款期间内都不能支取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只能在贷款期满后有购、建、修房的方能支取公积金。

㈣ 什么情况下需要公积金担保人

法律分析: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㈤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保证人必须是交公积金的且是与你在同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存的人.你广东朋友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如非你所在的公积金中心与广东公积金中心联系好.那是不太可能的.他们中心之间也不会这么自找麻烦

㈥ 湖北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需要哪些条件?众多问题一直是购房者所关心的,以下是具体操作程序。

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程序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和效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借款人基本条件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购、建、修住房)的境内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黄石市(包括大冶市、阳新县)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修住房合同(或协议)或自建大修住房批准文件;

4、所购、建、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有资金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或50%;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或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或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咨询

1、借款人持购、建、修住房证明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证明,到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或大冶办事处、阳新办事处(以下简称"贷款管理部门")咨询、申请、登记。

2、贷款管理部门受理人员审核借款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对符合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发给《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受理申请借款人根据要求将填写好的《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连同以下证明材料交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门: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提供原件)。

3、购买住房的,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二手住房评估价的50%)的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

7、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四、贷前调查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主要内容有:

1、借款人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借款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的真实用途、贷款额度、期限是否合理;

4、对借款人或保证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物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5、对借款人社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查明是否存在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恶习;

6、对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偿还能力进行评价。

五、贷款审批

1、经办人员经过对借款人认真调查、核实后,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提出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等建议。

2、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的初审意见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评估认定,签署意见后提交贷审领导小组审批。

3、贷审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审批人)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终审意见。

4、经办人员及时将审批意见通知借款人,并向受托银行签发《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对同意发放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说明原因,将相关资料退还借款人(贷款经办人员自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和符合贷款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六、签订合同

1、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2、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

3、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用房屋抵押的借款人同时应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4、抵(质)押登记办妥后,抵押人应将《房屋他项权证》或出质登记证明交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门保管。

七、委托放款

1、贷款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贷款计划,本着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哪个银行和有利还款的原则,向受托银行签发《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计划调拨单》(一式三份),经贷款审批人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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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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