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在银行贷款里面,担保人有什么作用
主要作用其实就是一个还款来源的延伸,担保人具有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贷款了,然后请了担保人,你无力偿还自己的贷款,自己跑路了,将追究担保人的责任,所以一般不要去给任何人做担保,风险太大。
⑵ 什么是银行的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是银行应某一交易中一方的申请,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比如:
1、银行发放贷款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法定方式的保证和担保,否则不能发放贷款;
2、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经办该项业务;
3、主要客户群是所有贷款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购房户等。
⑶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⑷ 网上银行贷月担保费是什么意思
理解成手续费就可以了,你经过他们平台做银行贷款,相当于他们平台给你做了担保,所以平台要收取担保费,月担保费就是按月收的
这个只要不是自家放款的平台一般都是要收取手续费的,这是他们的利润来源之一
⑸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⑹ 银行贷款在什么情况下要有担保人是否一定需要担保人的签字同意才能生效
一、存在一下情况需要担保人:
1.无抵质押物
2.需要的资金比较大,抵押物估价不足
3.还款能力不足
4.外地人在本地贷款
5.综合各种资产负债信息,征信信息评估风险项较多
6.本身做的贷款品种就是保证类
二、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三、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1.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4.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5.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6.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五、如下情况下,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⑺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一、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三、以特定财产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⑻ 银行贷款为什么要有担保人
也是为了给这一笔钱有一个担保,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需要有担保人来帮忙进行承担,也是为了保证。
⑼ 银行贷款抵押和担保的区别
法律分析:1、担保物不同。担保贷主要是以第三方的信用、资产为担保物所做的贷款,而抵押贷一般是以借款人的抵押物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而进行的贷款。2、概念不同。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⑽ 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担保法》第3条规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活动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民事活动,担保法是民法的子法,因此进行担保活动时,必须以民法基本原则为依据。
(10)银行贷款担保的理解扩展阅读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保证担保方式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担保方式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方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担保方式
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担保方式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