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发起办“贷款公司”,我的朋友邀我入股,请问了解这方面情况的朋友,我敢不敢入股入股风险有多大
你所说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吧,建议你上网搜索下相关的规定。我了解的以下信息相信对你有帮助:
1、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归当地政府、金融办管理的,目前不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管理,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一般在5000万以上。
2、截至今见6月,全国小贷公司1964家,农村也许是一个县一家,但是城市里面比较多,比如深圳,就有几十家,近百个门店。
3、小贷公司主要业务是小额贷款,不能吸收存款!!! 这个你一定要注意!
4、小贷公司再将来可以发展成为村镇银行,但是具体的要求和标准没有出来,现在全国也没有一家小贷公司转变为村镇银行,这只是将来的一个趋势和向。
5、由于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很多小贷公司面临资金问题,无款可放,受相关政策影响:“不能像一借款人借款超过注册资本50%的资金”,也就是说放款资金都是你们股东自己的钱,长远发展上看,我觉得需要想想资金问题。
6、收益方面。还是比较可观,利息高(月息1.0、管理费1.3,手续费2%(仅收取一次)),采用每月按贷款本金等额还款,账面年收益可达29.6% ,实际收益更是40%多,我之前看过一报道,说开小贷公司的没有不赚钱的,哈哈
7、风险方面,由于是信用贷款,要有一套比较科学的审批程序和一些有经验的审核人员,另一方面,高收益高风险,高收益也可以覆盖这些风险。还是可控的。一般坏账率(逾期90以上的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左右。
如果您比较有钱,呵呵,同时您朋友也有一些背景,人脉还是可以的。祝您事业顺意! 我在这行混的,有问题可以站内我~
一个字一个字都是手打的,希望采纳,多多鼓励!呵呵~
2. 以自然人身份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需承担哪些责任
境内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三)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四)其他条件。
股东与公司是两个法律主体,股东只要完成出资,不抽逃、挪用资金,不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参与日常业务,公司出现法律纠纷,最大损失是公司破产倒闭,股东颗粒无收,血本无归,但是不承担公司债务。
3. 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四条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组成实行主出资人制度。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省内民营骨干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资产负债率50%以下、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主出资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三)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两年度连续盈利;
(五)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第十六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其余单个出资人出资不得低于200万元。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持股比例相对分散。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如需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经所在地县政府初审后,报当地市政府复审,省金融办备案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可实施。增资后主出资人、其余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仍要符合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增单个股东的出资必须为货币资金,出资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两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出资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所在地县政府初审,报当地设区市政府复审,省金融办备案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可实施。
4. 宜兴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
比高利贷还黑门!比如贷款11万,三个月利息18000元,第四个月还要还11万多,还不允许提前还款!直接就是套路深!能算合法吗?骗子公司,大家千万别上当!!
5. 存款到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办哪些手续
主发起人资质:
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小篇认为:这一点就是要求主发起人在当地是有影响的大企业集团,有能力、有资金、有人脉能组织成立小贷公司。
股东资金来源以及持股比例限制: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小篇认为:没有资金实力就不要玩小贷公司。要自有流动资金充足的企业才能玩。这样在注册初始就很好的规避了风险,保证了小贷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持股比例限制是防止主发起人控股小贷公司,从而达到一言堂,这里就会滋生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股东分散,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
6.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类:①自有资金,即发起人投入的经过验证的合法的自有资金;②接受的捐赠资金,即国际组织或慈善机构提供的无偿资金;③来自不超过2个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国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一些外资公司和国际资金,如果有意愿,经审核批准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或委托资金。
除了上述来源外,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任何形式的存款,不得发行债券,不得搞变相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入股资金必须经过公证,必须是股东自身所有的合法资金。
7.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二、主发起人资质要求: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外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的,
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具有一年以上在境内开展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相关领域业务经验。
(3)近三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境外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
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资产不低于等值人民币2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从事金融类相关业务且持续经营不少于10年,对国内小额贷款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三、需要租赁实际办公地址四、具有3名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具有小额贷款业务/经济工作的行业经验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快速注册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是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混合,在业务上虽然属于金融机构,而作为商事主体则还是工商企业。根据监管要求,申请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深圳市金融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注意,没有经过金融办批准的,任何企业都不能再名称中使用“小额贷款”“小贷”或类似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