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有工商银行房贷,还了快5年,房产证还没下来了,只有购房合同可以二次贷款吗
您在工行已办理非最高额房屋抵押贷款且未结清的,可以该房产担保额度大于已担保债权的余值部分办理二次抵押,但不得以该房产再评估后的升值部分追加担保额度。如您满足条件,可以在原贷款行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具体情况,请您与贷款行联系咨询。
(作答时间:2021年12月17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贰』 房产证在银行还能二次抵押吗
房产证在银行还能二次抵押。
房产证二次贷款条件要求如下:
1、用于办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3、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房屋贷款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
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
6、该房产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房产证可以用来二次抵押贷款,但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在银行的房产为本人或本人公司所有;
2、能在银行确认可循环使用,并且可以重新放出等额的贷款出来;
3、在过去一年内,供还银行的款需要正常,并且没有逾期,征信条件保持良好的状态。
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产要求: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叁』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必须是中国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已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房产证二次抵押的贷款限额如下: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肆』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二次贷款吗
不可以。
因为银行的贷款,需要抵押或者担保。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所以银行不会批准贷款申请的。
建议你找担保人或者担保单位。
『伍』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吗如何办理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陆』 房子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但是房产证还没办理
可以办理二次抵押
二次抵押登记流程:
1、经办行已按审批要求作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
2、担保公司与抵押人、借款人、经办行达成二次抵押登记意向后提交材料。
二次抵押提交材料:
1、抵押人提供的出具给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担保公司向经办行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银行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3、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4、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5、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