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甘肃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很多政策是好的,但是落实起来很困难,可以咨询团委。祝好运!
2. 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去哪里办理步骤和条件有哪些
11月分发放,首先去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
3. 甘肃省大学生创业贷款需具备什么条件,怎么可以申请到,操作流程及其还贷期限、方式。
我是银行的员工,像你这种情况现在很难,现在所有的商业性质的银行都不做抵押贷款,你是大学生你可以去农村信用社,或者是邮政银行看看,他们的条件比较低
4. 甘肃省2011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怎么贷利息是多少最多可以贷多少有啥条件/
一般如果你打算申请创业贷款的话,最好是有营业执照,办理下来的速度会比较快的,另外,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你也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用来创业。
申请个人创业贷款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
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5.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6.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促进就业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促进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失业人员统计等与促进就业有关的基础性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失业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控制失业率等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就业政策督查评估机制,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评估。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引导和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应当依法专款专用。
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体系,设立并逐步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完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贷款工作激励和协调、微利项目贴息等机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创业贷款担保服务。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一定比例、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息以及贴息比例等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支持、创业培训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并依法对企业和相关人员给予税收优惠。
对残疾人和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办理相关手续、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按照规定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第十四条完善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并按照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见习工作的管理,定期进行评估。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劳务输转机制。鼓励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推进城乡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7. 兰州多措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可申请担保贷款15万
原标题:我市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残疾人自主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15万元
【兰州日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市人社局、市残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支持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加工型企业等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吸纳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优先给予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就业扶持: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通知》指出,未就业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参加甘肃省组织的引导10000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项目的,省财政给予为期3年,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和16至24岁残疾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600元至1500元职业培训补贴。残疾人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不超过3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创业扶持:自主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15万元
《通知》指出,残疾人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19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残疾毕业生初始创业(不包含教育部门已扶持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残疾人贷款贴息部分,由财政部门第1年按贷款利息全额贴息,第2年按贷款利息的2/3贴息,第3年按贷款利息的1/3贴息。对经省级人社部门评选认定的残疾人创业明星或创业典型(不包含教育部门已扶持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符合吸纳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由各类高校残疾毕业生创办、在我市注册成立满1年且不超过5年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为35周岁以下,毕业不超过10年的各类高校残疾毕业生,企业吸纳安置5名以上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申报审核通过,按照企业符合扶持要求的安置就业人数,每安置就业1人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每户企业每年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税费减免:报考公务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
《通知》明确,高校残疾毕业生报考公务员考录的,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对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残疾人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按每户9600元为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行业补助:新建盲人按摩店给予3至6万元以上补贴
《通知》指出,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一、二级)三类残疾人5人以上,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经营项目,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不低于6个月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缴纳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机构规模给予一次性机构运营补贴10至20万元。对新建的盲人按摩店吸纳2名以上贫困视力残疾人稳定就业的,给予3万元以上补贴;对新建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安置5名以上贫困视力残疾人稳定就业的,给予6万元以上补贴。
权益保障: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和要求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公开招考和录用公务员、其他工作人员,除职位有特殊要求之外,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并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正、晋级、职称评定、休息休假等方面,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兰州日报)
8.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羊下坝镇信用社有妇用创业无息贷款吗
凉州区永昌信用社大力支持推广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至目前,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共贷出1800多万元,为该镇农村妇女自主创业致富增添了发展.
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凉州区境内(不受凉州区户籍限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9. 甘肃肃武威市古浪县关于退伍军人创业贷款的事项
您的回答会被数十乃至数万的网友学习和参考,所以请一定对自己的回答负责,尽可能保障您的回答准确、详细和有效直接到就业局、民政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