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数据调研: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规模
你是不是南京财经大学的 我的题目你是闻不到答案的
『贰』 数据调研: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规模怎么样
中国现在的城市化水平大约为37%,按照正常发展计算,如果中国5年后城市化水平能达到45%的话,会产生大概两万亿人民币的个人住房信贷市场。姜建清还说,现在中国个人住房面积不是很多,即使按照人均20平方米计算,如果今后十年这个数字能提高到30平方米的话,估计还有两万多亿的住房信贷市场,两者相加市场规模超过4万亿人民币。
姜建清认为,中国个人住房信贷市场这块蛋糕非常大,即使外资银行参予进来也没有问题,但是外资银行机构少、人员也少,参予这个市场有一定的难度。
『叁』 动产质押贷款的业务前景
在我国,保证担保、不动产抵押担保仍是银行常用的授信方式,以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为担保物的融资方式虽然有一定发展,但规模相对较小,且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少数地区。据统计,目前我国动产担保贷款额仅占担保贷款总额的12%左右,其中8%左右属于动产质押贷款。这种贷款担保结构造成企业大量动产资源浪费,更使动产占总资产60%以上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尽管如此,动产质押担保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银行和企业所认识和接受,动产质押贷款绝对额不断扩大,占全部担保贷款的比重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动产质押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一是我国动产资源丰富。据统计,我国企业拥有存货约5.5万亿元,拥有应收账款约5.5万亿元,中小企业资产中60%以上是以应收账款、存货等形式存在的动产,中小企业拥有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占所有企业的60%左右。由于动产质押担保尚未被社会充分认识,商业银行习惯于贷款保证担保和贷款抵押担保,动产质押担保方式应用很少,这块资源基本上处于原始状态,丰富的动产资源意味着动产质押担保市场拥有巨大潜力。
二是第三方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动产质押方式的可操作性。动产质押管理包含质押的合法性审核、质物流转管理、质物变现处理等内容,它涉及权属认定、价格评估、物流管理、商品信息、物资经营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是一整套系统的管理工程。资产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往往使商业银行望而却步。而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和物流企业的出现有效地弥补了银行在这方面的不足,其通过对动产质押业务的全过程整合,以多功能、全方位的资产管理,实现动产质押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目前,我国已有多家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和物流企业,它们的存在提高了动产质押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该担保方式的发展。
三是法律制度渐趋完善为动产质押担保方式推广应用提供了法律保障。1995年之前,我国并未确定质押制度。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对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一些基本问题做了规定,确立了我国动产质押法律制度,而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使动产质押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在出质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可以直接拍卖、变卖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确保质权得以实现,从而避免了商业银行债权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动产质押担保方式的现实适用性优于其他担保方式。
『肆』 近期经常看到网上讲到的次贷危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那些信用记录不良、还款能力不强的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因为他们也要住房子,也有住房需求,所以银行等贷款机构把他们也纳入客户范围,但是因为信用记录不良所以这部分人的贷款利率自然就高于信用记录优良的最优利率按揭贷款,贷款出借以后贷款机构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所以把这部分贷款打包发行债券,当然为了能够顺利发行相应的债券利率比最优利率按揭贷款债券的利率更高。顺理成章的,这部分利率更高的债券受到很多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回报更高,所以美林、花旗、汇丰等都认购了次级债券。这是机构行为。
另外一点,由于购房者信用低所以利率高,而银行发行债券必然要高于利率,这些都基于一个前期就是房子的价格上涨。试想,这部分信用低的购房者违约率一定很高,一旦违约银行就会收回房子到市场上卖掉一样可以规避风险实现收益,这是市场行为。
明白了上面的东西后,我们来分析危机如何发生。由于美国本轮经济上涨动力就在于房地产,但是从2006年开始美国的房价开始滞涨甚至下跌,前面说过这部分购房者违约率很高,所以银行收回房产,但是房产价格的下跌,房子卖不出去,所以银行不但无法收回利息甚至贷款本金都无法保障,这样他们的发行的债券承诺的高利率就无法兑现,而购买债券的那些银行机构等相应发生大幅度的亏损。
前面提到的美林和花旗都是季度巨亏90多亿美元,汇丰控股的损失还没有公布不过也不乐观。国内的银行也参与了这部分投资,但是目前看来损失并不大,不过也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了,由于中国的房地产目前的审查制度比较严格,一般的老百姓买房子还是能还得起的,而炒房的才是最值得重视的,他们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房价虚高产生泡沫,如果一旦我们也发生类似次贷危机的偿付危机,那么银行业就会发生很大的问题,因为我们的银行信贷资产占一大部分,房地产出现问题,银行资产马上就会缩水。当然由于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所以类似的危机大规模爆发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伍』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面临哪些风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雷声大,雨点小”、“关注者多,参与者少”,除了许多消费者自给自足、封闭性的消费心态和害怕负债消费的传统观念作怪外,主要还是因为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太高而收益过低,从而限制了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大。这里的风险分为两种,一是制度的外在不稳定因素,其带来的风险称为外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在贷款存续的期限内个人贷款者的资信下降或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是制度的内在缺陷,其引起的风险称为内部风险。从长远来看,起主要制约作用的是内部风险。
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及其给银行带来的内部风险。
(一)存贷期限不同带来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大部分来自企业和居民的储蓄存款,以中短期为主,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大多在10年以上甚至20年。仅靠短期资金发放长期贷款,就造成了存贷期限不同。只要储蓄存款放缓或者贷款规模过大,商业银行就会陷入资金周转不畅的困境,甚至会出现支付危机和挤兑风潮。
(二)存贷款利率不配套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相对固定,而且偏低,只有中央银行调整利率时,贷款利息才能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存款利率却可能因物价上涨等许多因素随时变动。如果存款利率上调,而贷款利率不变,则银行会产生亏空;如果存款利率下降,借款人可能会从资本市场筹集到资金而提前归还银行的贷款,从而使得银行的未来高利息期望收益无法实现。
(三)贷款规模与资本充足率有时会产生矛盾,从而带来违法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要保证8%的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要扩大信贷规模,就必须相应地增加其自有资本和呆坏账准备金,这使商业银行成本过大,资本利润率过低。
同时,过低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造成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过低,更使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不愿从事这种繁琐的政策性贷款业务。风险高而盈利低的状况,使我国商业银行在提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缺乏内在动力,因此,其贷款条件相当苛刻。表现在尽量缩短抵押期限,减少按揭成数,提高利率,只愿贷给有钱人,越缺钱越难贷到钱。这种状况无形中就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设置了绊脚石,限制了我国住房消费的持续增长。
『陆』 中国现在可以次级抵押贷款吗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在2001年经济衰退发生后,美国住房市场在超低利率刺激下高度繁荣,为经济复苏及其后来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但随着美国住房市场大幅降温,加上利率上升,很多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导致一些放贷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产。2008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发了投资者对美国整个金融市场健康状况和经济增长前景的担忧,导致之后几年股市出现剧烈震荡。
次级抵押贷款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抵押贷款的区别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很多。那些因信用记录不好或偿还能力较弱而被银行拒绝提供优质抵押贷款的人,会申请次级抵押贷款购买住房。而在中国来说是不存在这种情况的,所以中国没有次级抵押贷款机构。
『柒』 反抵押贷款的综述
在美国,有相当多的辛苦一生挣钱买下住房的居民,虽已付清购房的抵押分期付款,房子的价值也比原先买价增加,但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财产税等使他们有限的固定工资收入入不敷出,他们往往成为“房子富翁,现金穷人”,有的不得不濒临卖掉房子的命运。然而,金融界为这些居民提供了一种新的生计——反抵押贷款。
反抵押贷款是给房主每月一笔固定的贷款,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并负责维护。这种月固定贷款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由财产出售所得还清贷款本息。反抵押贷款与常规的产权房产贷款不同之处是,后者是给房主一大笔钱,然后按月分期偿还。而反抵押贷款是平均每月给房主一笔钱,而还本付息则是借款人去世后留给财产律师去处理的事,加上由于是贷款,又可免税。另外,在任何情况下,全部房产在名义上都属于房主所有,因而只有当房子出卖时,才会产生不动产转移税。这些,给购房人带来了心理负担减轻的感受和好处。反抵押贷款是的80年代中期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如今,反抵押贷款在美国日趋兴旺。进入 90年代,这家银行已有4000多个反抵押贷款客户。平均每户得到每月800美元的贷款。1989又有两家银行安排了800个新反抵押贷款客户。为了鼓励更多的银行和信用机构为居民提供反抵扦贷款,美国联邦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同意在全国范围内为银行提供的2500户小额反抵押贷款客户保险。
通常,银行每月付给房主的贷款额取决的因素有:借款人年龄(通常62岁或以上);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房主希望放弃的房子产权份额。反抵押贷款的收入比一般抵押贷款收入稍高一点,银行的总目标是以11.5%的利息收回贷款。实际上,反抵押贷款有一种赌博的性质,就是说,在房主倘若比预期的寿命活得长,或房产并不像预计的那样升值的情况下,实际回收的贷款利息就低于ll.5%,甚至连本金都收不回来;相反;银行则将得到额外收入。银行在房子卖掉以后除了得到本金和利息,还将得到房产升值属银行产权的应得部分。
但是,对待这种反抵押贷款也得慎重行事,假若中途毁约、提前出售房产的话,将受到比其他贷款都要重的惩罚,房主不但要付清已借贷款的全部利息,而且还被罚款,在房产的产权全是银行的情况下,贷款期内房产升值的全部金额将都归银行所有。另外,房主最好以保留一部分房产权为宜,这样还可在应付突然的医疗费用支出等时另外借钱。 中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4亿,占总人口的10.96%。如何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同样老龄化问题严重的美国、欧洲、印度已对此给出了同一答案——反抵押贷款(RAMS)。有估计认为,美国实施反抵押贷款业务20多年来,1200万人从中受益,300万老年人因此脱离贫困。反抵押贷款已成为美国许多老年住房所有者可选择的最佳金融产品。
以反抵押贷款为主的金融创新养老工具将使中国“未富先老”引发的诸多问题得有效解决。当前,中国发展反抵押贷款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可能性与必要性兼备
目前中国已具有适合反抵押贷款发展的沃土。
■中国大多数老人积蓄不多,靠有限的退休金生活。人们对仅靠养老金维持退休后生活普遍缺乏信心。与此同时,由于1980、1990年代实行公房出售,不少老年人以较低价格买下了价值较高的房产,随着房价上涨,多数房产都有了较大增值。但老人不能将自住房先行出售或出租。据调查,年龄60岁以上、年收入少于5万元、住房居住期10年以上、房产价值30~160万元之间的老年房主,在上海达100万之多。这些都是开展反抵押贷款的潜在客户。
■中国银行、保险业快速发展,产生了一大批符合反抵押贷款发贷条件且经营业绩显著的金融机构。中国二手房交易日益活跃,更趋规范化。
■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反抵押贷款品种早已受到国家重视。据最新《物权法》六审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需缴纳续期费用。这有效支持了中国发展反抵押贷款的产权基础,使中国发展反抵押贷款再无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矛盾。同时,相关学者和建设部、保监会的专家已经在研究设计中国的反抵押贷款品种,中国设立的银行间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市场也已基本实现交易系统平稳运行,为中国形成反抵押贷款证券市场奠定了基础。
■在22年的发展中,中国金融市场已从无到有,建立了一整套监督体系,出台了包括《银行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设立了银监会、保监会等管理机构,建立了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可以有效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住房抵押贷款推行了近10年,人们逐渐接受了越来越多的房贷品种。传统的养老观念“养儿养老”越来越不尽人意,社会观念在逐渐改变。住房反抵押贷款的推出可以有效解决老人养老金的不足,减轻子女负担,相信不久的将来会为更多人所接受。
当前推行住房反抵押贷款,对经济和金融发展都具有深刻涵义:
■刺激年轻人投资买房的热情,扩大内需。反抵押贷款的推出减轻了年轻人预期的养老压力,使得年轻人有更多的资金去购买房产。这种养老方式也减弱了年轻人自己储蓄的需求,促进提前消费,促进抵押贷款买房的发展。
■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反抵押贷款解放了长期禁锢于老年人手中的房产资源,可以活跃中国二手房市场。同时其推出过程需要一系列房地产法规的完善,这些法规的完善也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更加成熟。
■丰富金融工具品种。住房反抵押贷款是一种金融创新,其推出过程可能需要资产证券化,更可以创造出丰富的金融产品。
■促进中国金融业同国际接轨。开展反抵押贷款,国内金融机构需要向西方国家学习和交流,通过国际合作,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抵押贷款品种,促进中国金融业更趋规范,同国际接轨。
“中国式”困惑
由于中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环境转型特殊时期,一些极具中国特色的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反抵押贷款的推出和发展。
■部分住房不满足相关产权条件
中国城市大约60%老年居民居住的是不完全产权住房。不完全产权住房是指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单位将原公房通过优惠的形式出售给已经承租或使用该公房的职工,职工对其享有部分产权的居住用房。从法律性质上讲,不完全产权住房实际上反映的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住房单位和购房职工间的特殊共有关系。这种特殊的产权形式并不完全符合住房反抵押贷款的产权条件。
但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购房者所购住房的价值构成上包含售房单位的出资部分,由此形成了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对住房的不同产权比例。但售房单位在该房屋进入市场交易前不能占有、使用和支配已出售的房屋,只有在购房者将该房屋进行交易时才有权依产权比例进行收益分割,购房者享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
由此看来,我们完全可以将不完全产权住房看作是——住房者拥有相当比例的产权而售房单位只拥有较少比例收益权的住房。只有这样,不完全产权住房才能满足住房反抵押贷款的产权条件。
■与传统观念相悖
中国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出去而无法留给子女,有违传统观念。而且当前经济不发达、贫富差距加大,老百姓辛苦一辈子才能购买一套房子,却又将房子抵押,以贷款养老,让很多人想不通。
另外,反抵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跟中国孝道有抵触。父母健在就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这是许多尊崇传统孝道的年轻人无法接受的。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反抵押贷款发展的思想阻力。
■银行缺乏主动处置房产经验
住宅反抵押贷款要求银行主动经营房产。银行通过反抵押贷款,拿到了大量房产,但如何处置却成了问题。中国的银行长期以来只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发放贷款,并未参与房地产的实质买卖,大多数银行缺乏处置房产的经验。即使有相关经验,也大都是被动地处理抵债房等不良资产,而不是主动买卖房产。
在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并未形成的情况下,如果搞住房反抵押贷款,只能靠现存房产市场来消化银行手中的大量住宅,将加大银行的风险。
■法律与政策不完善
目前中国相关法规还不完善,政府扶持政策尚未出台。反抵押贷款是一项风险较高的贷款品种,在政策不清晰条件下,很少有机构敢于冒政策风险推出反抵押贷款业务。况且,中国长久以来缺乏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政府工作效率低,市场上暗箱操作,走门路、收受贿赂的事情层出不穷。这种情况下,反抵押贷款交易各方的利益都可能受到损害。
■缺乏规范化市场中介机构
中国房地产中介一向问题严重,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单就房地产评估而言,市场起步较晚,发展极不规范,存在恶性竞争,且评估机构整体素质偏低。如果评估结果具有争议性,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将更难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银保企合作”实现共赢
就中国目前情况而言,住房反抵押贷款的推出应该走“银保企合作”路线。具体操作办法是:借款者首先将住宅抵押给银行,银行跟借款人商定反抵押贷款的期限(可定为10年)并每月向借款人发放月付款,同时银行每月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金投保。如果达到期限,借款人还健在,其后的月付款由保险公司支付;如借款人去世,或房产出售,银行可将房产以合理的价格销售给房地产经纪公司,再由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选择及其业务规则在合同签订时就固定下来。
银行作为放贷者,可以有效利用其较高的信誉度、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贷款金融业务的熟练性;保险公司作为风险控制者,可以发挥其风险控制的优势;房地产经纪公司作为标的资产的处理者,则发挥了其房地产交易专长。这种模式有效规避了反抵押贷款的人寿、销售风险,同时发挥了“银保企”三者各自的优势,节约了社会资源,使三者共同分享反抵押贷款的收益,是一种适合中国现状的操作模式。
另外,可以选择几个经济发达、居民收入水平高、观念创新的沿海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作为试点推行“反抵押贷款”,积累经验,成熟后再向全国各地推广。 发展反抵押贷款(RAMS)所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包括四个方面:合格的市场主体;发达的反抵押贷款证券发行和流通市场;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者;适宜的市场软环境。
■合格的市场主体
大规模拥有完整住宅产权的老年业主是反抵押贷款产生的需求基础。反抵押贷款的产生要求存在大量的拥有颇具价值自住房产的老年人,即所谓的“货币穷人资产富人”。这要求可能的借款者具备以下基本要点:第一,达到合适年龄。美国一般认为住房反抵押贷款的合适年龄在70岁以上;第二,强烈的货币需求。例如,美国一份对低龄老年人的调查(Siegel,2004)显示,房产已经成为“家庭”的载体,认为家庭越重要的老年人,越不愿放弃对住房的产权。反抵押贷款是老人在退休金和其他货币来源远不能满足生活需求时才会使用的后招。第三,借款人要拥有完整的房屋产权,单纯拥有有限年限使用权或仅拥有部分产权对反抵押贷款来说是没有价值的。第四,房产必须达到一定价值。Merrill、Finkel 和Kutty(1992)研究表明:房产价值低于10万美元的老年房主从反抵押产品中得到的好处有限,而高于20万美元的则因有其他资产而不需要释放房产产权来增加收入。
实力雄厚的贷款发放者是反抵押贷款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发放反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充足资金和良好信誉。这是因为:首先,信誉显著实力雄厚的公司机构才能设计出较为合理的程序、制度和兼顾各方利益的贷款品种。其次,从事住房反抵押贷款的机构虽可以获得比较丰厚的收益,但要承受贷款期限长、房产价值变化、老人预期寿命和利率不稳定、房屋损耗等一系列不可知风险,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机构才能保证持续稳定地从事反抵押贷款业务。再次,反抵押贷款投资者只愿从有实力有信誉的机构手中购买产品。实力缺乏的机构即使开展反抵押贷款业务也会因找不到合适买家而淡出市场。
针对不同需求设计合理的抵押贷款品种是市场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其特点是:种类繁多、证券化、标准化。反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降低市场风险。符合条件的老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出让给抵押贷款证券化机构。证券化机构向下游资金提供者发行债券融资,发行房产信托凭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完成反抵押贷款证券化。而对交易各方来说,标准化的抵押贷款品种是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纠纷的有效保证。标准化的反抵押贷款要对贷款数额、发起费用、利率水平、变动形式、适合人群、付款方式及保险状况等做出明确规定。
大量的反抵押贷款投资者,主要是指从放贷机构中申请反抵押贷款,预期获得未来处置房产收益的投资者。反抵押贷款投资者可以有效缓解放贷机构的资金压力。放贷机构在开展反抵押贷款业务后,收到众多房产,但因此每年要支付大量现金,这样就使这些资金发生凝固,直到数年之后才可能收回,这导致了当前很可能遇到支付危机。投资者购买反抵押贷款或证券,有效分担了放贷机构的资金风险,同时也分享了反抵押贷款的高额收益。
遵循市场规律的房产经营者和活跃的现存房流通市场是最终房产消化者。反抵押贷款的标的最终要流向现房流通市场。成熟和活跃的现存房流通市场是反抵押贷款有效流转的终端保证。例如美国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二手房与新房成交量之比为6:1,吞入了大量反抵押贷款标的资产,推动了美国反抵押贷款迅速繁荣。
经纪人是活跃市场、增加反抵押贷款流动性的有效因素。业务熟练的经纪人可以有效简化交易程序,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双方诉讼纠纷。
■发达的证券发行和流通市场
要保证反抵押贷款有效实施,就要建立反抵押贷款证券发行和流通市场。通过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反抵押贷款证券发行和流通市场可以作为交易者产权和资金的沉淀池,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活跃债券市场。一方面,发达的反抵押贷款证券市场较容易保证银行等放贷机构的资金来源,缓解银行资金压力,增加金融机构对反抵押贷款的信心;另一方面,活跃的反抵押证券市场可以增加贷款的流动性,保证投资者的投资能够随时变现,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市场。
■有效的市场监管
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是对借款人和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证。政府分管房地产和金融的职能部门应该建立投资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审核程序和结果,增强业务透明度,以防止发生内幕交易等市场欺诈行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会计审计机构和房产评估机构要公正、公平、公开、高效执业,保证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双方信息屏蔽。
■适宜的市场软环境
国家政策的支持是反抵押贷款发展的软力量。反抵押贷款期限较长,政策风险极高,因此国家政策长期稳定的支持是其不可或缺的保障。此外,社会道德对反抵押贷款的承受能力也相当重要,只有观念创新开放才能减少反抵押贷款的阻力。
来源:《当代金融家》
『捌』 房抵贷业务需求旺盛造成了哪些不好的后果
房抵贷业务需求旺盛 网贷平台仍推高额房抵贷。
房抵贷业务需求旺盛 银行审慎并严查。
业内意见:银行以外的抵押贷风险较大
一名按揭人士透露,抵押贷款的利率比住房贷款高,随着银行收紧贷款,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之提高,所以理论上抵押物业购房不会在住房贷款提高后有大幅提高:“而且按照新的限购政策,抵押物业再购房,首付和利率都很高。”她认为,目前银行抵押依然是市场上利率最低、最安全的抵押方式,其他抵押方式有抵押给金融机构或抵押给个人,这些利率没有统一标准,但都比银行高。
抵押物业再购房确实是购房的一种方式,但是她提醒,抵押物业后名下有房贷未结清及二套,在新政策里,这种方式将使得购房成本更高,因此认为银行的抵押贷款风险相对最低,而且每个银行有自己的评估标准,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贷款,其他方式都存在相比较高的风险。另外,她强调,个人房产可以抵押、公司房产不可抵押,具体标准以各个银行的政策为准。
『玖』 中国从2000年到20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分别是多少
中国从2000年到20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2010年5.73万亿元,2009年4.4万亿元,2008年3.01万亿元,2006年2万亿元,2004年1.59万亿元,2003年1.2万亿元,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
(1)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
(2)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拾』 中国银行抵押贷款利率上浮这么高了
现在对于国有大银行,一般的贷款利率都是在基础利率的条件上,上浮10%,主要是6月份以来银行钱荒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