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担保人的诉讼问题
一、担保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
第二,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第三,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
第四,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起诉状,诉讼费,以及上诉证据内容。
二、欠债不还可以起诉担保人,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如果当时签订的是一般保证的担保合同,那就应该先起诉债务人。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就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㈡ 民法典中诉讼费是否由担保人承担
诉讼费可以由担保人承担,因为担保人担保的范围中包括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诉讼是为了实现担保物权,则担保人需要承担诉讼费,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㈢ 借贷案件诉讼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五十元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即两千两百五十元。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即两千元。
法律分析
现实中,对借款纠纷的解决方式比较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其中,要是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借款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对于借款纠纷的诉讼费,多数情况下也是按照涉案的财产金额收取的。不过涉案财产越多的话,诉讼费收取的比例反而会比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㈣ 民间借款起诉费是多少
民间借款起诉费,是按照借款的数额收取,借款越多,起诉费越多。
举个例子,借款1万元,只需要交50元,借款10万元,要交2300元,借款100万元,要交13800元。
如果借款数额不多,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㈤ 本案的诉讼费和担保费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
我国民事诉讼中经常用到这样的话。这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在具体诉讼活动中的体现,就是败诉的一方承担由于自己的失误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诉讼费和担保费用,是按照法院已经确定的诉讼费数额向法院缴纳这笔费用,担保费用,以实际产生的数额,由败诉的一方据实支出给付出了这个费用的当事人,如果是法院执行的,应当交给法院。
㈥ 我堂弟车辆上我户头不还车贷导致我被担保公司起诉,诉讼费跟律师费会由我出么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看哪方的。如果你自己请律师,律师费你承担,至于是不是找你堂弟要,是你们私人的问题;对方律师费他们自己承担,谁请谁承担。
㈦ 贷款担保人如何进行自保
贷款担保人如何进行自保?当亲朋好友找你为他申请的贷款作担保时,一些人碍于面子义不容辞立马答应下来,而实际上,做贷款担保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因此小编建议贷款担保人学会“自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我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就是专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在债务人要求为其作担保时,担保人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人或物作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
反担保的设立实质上是为担保责任进行分担,在担保责任较重的合同中,反担保责任设立越大,各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就越小,其财产损失的风险也相对减少。
温馨提示,各位担保人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最好能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以“自保”。希望小编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㈧ 担保人被追偿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分析:
担保人被追偿的,诉讼费是由担保人自己承担。保证的范围是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此当担保人被追偿的,诉讼费用是由担保人自己承担的,同时诉讼费就是属于实现债权的费用,从而是由担保人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㈨ 诉讼费负担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主要指案件的受理费。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败诉人承担诉认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承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
二、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形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诉讼费用有以下几种负担情形:
1.败诉人负担。一方当事人败诉的,应负担案件受理费。至于某些时候,有些费用应由责任人负担,如申请保全错误或不适当的申请费,这些费用,原则上由责任人承担。
2.按比例分担。当事人各有胜负的,按责任大小和败诉部分的比例,分担案件受理费。共同诉讼人败诉,由法院根据他它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3.协商负担。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4.原告或起诉人负担。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案件,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中规定,不征收案件受理费。
5.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哪方当事人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经济情况以及导致婚姻关系恶化的过失大小,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数额。
6.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在督促程序中,申请人申请支付令的,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费用和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除数申请人负担。
7.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在诉讼中,有的当事人会进行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行为人负担。例如串通他人作伪证,该作伪证的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又如当事人故意逃匿,逃避送达,法院为此而公告送达的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应由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
三、诉讼费用的预交
在诉讼程序中,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
四、诉讼费用的减、免、缓的办理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不可适用。
(一)《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下列案件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二)同时,《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还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诉讼费用由谁交纳,交纳多少,由人民法院在对案件作出裁判时予以确定。对一审的裁判,当事人不可单独就诉讼费用的问题提起上诉。
㈩ 借款人跑了,债权人起诉了担保人,担保人又上诉,又败诉,产生的诉讼费要由借款人承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根据法院的判决由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