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流动资金贷款分几种方式的啊
流动资金贷款
一、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客户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四、申办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品种
1.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您是想资金贷回去做股权投资吗? 应该是可以的 但是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不推荐 用借贷资金投入股权市场
补充子公司资金缺口 应该以母公司的抵押或信用做贷款担保 这个你要依据以上条例实施
② 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一、 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我们经常见和选择的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是把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借款人按月归还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
[优点]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缺点]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 等额本金
这种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
[优点]跟等额本金方式一样。
[缺点]根等额本金方式一样。
三、一次还本付息
一次还本付息,一般都是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小额短期贷款开放。这种还款方式,操作很简单,但适应的人群面比较窄,因为容易使借款人缺少还款强迫外力,造成信用损害。采用这种贷款,借款人最好有较好的自我安排能力。
[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
[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缺点]对于贷款机构来讲,这种贷款相对按月还本的还款方式的贷款风险要大。
四、按期付息还本
“按期付息还本”就是借款人通过和银行协商,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制订不同还款时间单位。即自主决定按月、季度或年等时间间隔还款。实际上,就是借款人按照不同财务状况,把每个月要还的钱凑成几个月一起还。
[适用范围]一般出现在民间短期的拆借服务。
[优点]对贷款机构来讲,部分资金可以循环利用。
[缺点]借款人资金使用率低,提前付息似乎不受法律保护。
五、按月付息 按季返本
每个月支付利息,每三个月归还一次本金。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经营、工程和种植、养殖业贷款。因为这类贷款的现金流不是呈持续性,而是间断性。种植业要一季作物成熟后销售出去才会有现金流,养殖业要等到一批牲畜出栏销售后才有现金流,工程行业也是要等到结算期出包方才会付款,这种还款方式基本与这些行业的现金流特点相吻合。
[优点]还本时间间隔期长,借款人有较长的时间准备还款本金。
[缺点]相对按月还本的还款方式的贷款风险要大;还本时间固定,有时会与预计的现金流入不一致。
六、前期按月付息 后期等额本金
这种还款时前几个月支付利息,后几个月才还本息。
[适用范围]这种贷款适用于投资类贷款,因为在投资期内是没有现金流入的,这时还款会比较困难,投资完成后,这些行业就能持续产生现金流入,还款就有来源;也适用于淡旺季比较明显的行业,借款人在旺季正需要资金,还款有压力,在淡季时,资金比较充裕,可用于还款。
[优点]这类贷款针对借款人的行业特点和现金流特点,符合借款人的现金流规律,比较容易被借款人接受。
[缺点]由于前期不还本金,将本金延后到后期归还,增大还款的额度,从而也增大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③ 商业贷款分哪两种还款方式,这两种有什么区别
商业贷款分为: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还款。
二者的区别:
1.前期还款方式不同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款固定,有利个人的还款安排,前期还款额比等额本金少,前期还款压力相对较小。等额本金:每个月还的本金固定,每月还的利息下降,前期还款压力大
2.还款利息不同
等额本息的利息多于等额本金。等额本金因为前期本金还的相对较多,总利息额比等额本息要少得多,也有利于提前还款。
3.基本含义不同
等额本息,就是每个月还款的“本+息”之和始终保持不变。等额本金,就是每月的还款总额里,本金部分始终保持不变,利息另算。
(3)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扩展阅读
三种形式
1、 普通商业贷款(无须利用买方贷款清偿)
2、 快速商业贷款(需要利用买方贷款来清偿,通过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
3、公积金贷款(手续多,拿款时间过长,相对卖方而言风险较大)
办理程序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同时交付30%购房款;
2、将有关资料交律师事务所审查;
3、银行收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核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4、根据有关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房屋保险、合同公证手续,并发放贷款。
5、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对未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一次偿还,提前还款当期仍计收利息。不收取违约金。
④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归还其他银行贷款吗
可以,这种叫做债务置换,现在叫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的时候不要说是债务置换就可以了。
因为债务置换不符合贷款用途。
⑤ 还款方式分为几种
1.等额本息还款:适合收入稳定的群体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目前办理得最多的还款方式就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就是按按揭货款的本金总额与本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举例来说,假设需要向银行借款20万元,还款年限为20年,按照目前大部分银行的利率,选择等额本息法,每个月大约1376.9元,还款总额为33万,其中支付利息金额为13万。对此,银行理财专家分析,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房款,借款人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尤其适合收入处于稳定状态的人群,以及买房自由,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投入过大。
2.等额本金还款:适合目前收入较高的人群除了等额本息还款法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还房贷的方法,借款人可随还贷年限增加逐渐减轻负担,这种还款方式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举例来说,假设需要向银行借款20万元,还款年限20年,按照目前大部分银行的利率,选择等额本金法,在还款初期,第一年每月还款额在1700元左右;最后一年的月均还款在800元左右。等额本金法的还款总额在31万元,其中支付利息金额为11万。使用等额本金还款的特点是,借款人在可是还款时,每月负担比例等额本息要重。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便会逐渐减轻。这种还款方式相对同样期限的等额本息法,总的利息支出较低。如果当房贷利率加入到加息周期后,等额本金还款法也会更具优势。按照现在大部分银行的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只能一年一次,如借款人打算提前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法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3.等额递增(减):灵活性强等额递增还款方式和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是指投资者在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时,与银行商定还款递增或递减的间隔期和额度;在初始时期,按固定额度还款此后每月根据间隔期和相应递增或递减额度进行还款的操作方式。其中,间隔期最少为1个月;它把还款年限进行了细化分割,每个分割单位中,还款方式等同于等额本息。区别在于,每个时间分割单位的还款数额可能是等额增加或者等额递减。以贷款10万元,期限10年为例,如果选择等额递增还款,假设把10年时间分成5个阶段,那么每一个两年内可能每个月只要还700多元,第二个两年每月还款额增加到900多元,第三个两年每月还款额增加到1100多元,依此类推。等额递减恰恰相反,第一个两年美誉需要1300多元,随后,每两年递减200元,直到最后一个两年减至每个月700多元。等额递减方式适合目前还款能力较弱,但是已经预期到未来会逐步增加的人群,相反,如果预计到收入将减少,或者面前经济很宽裕,可以选择等额递减。
4.按期付息还本:适合房产投资客按期付息还本就是借款人通过和银行协商,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制定不同还款时间单位,即自主决定按月、季度或年等时间间隔还款。实际上,就是借款人按照不同财务状况,把每个月要还的钱凑成几个月一起还。据悉,目前采取按期付息还本的还款方式的银行是招商银行。本金归还计划借款人经过与银行协商,每次本金还款不少于1万元,两次还款间隔不超过12个月,利息可以按月或按季归还。举例来说,20万元贷款,10年期,借款人可以把利息好本金分开还,利息任然按月和季度还款,数目递减。按照规定,借款人最少一次要还6个月的本金,为10000元,下一下还本金不能超过一年时限。据银行理财专家介绍,按期付息还本方式适用于收入不稳定人群,以及个体经营工商业者。在当前中小企业融资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以住房抵押从银行借到一笔资金比通过企业本身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容易得多。因此,一些本来购房者有足够一次性付款的人仍选择按揭。不过,据了解,目前很多年轻购房者也有按期付息还本方式的倾向。
5.按周还本付息以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为基础,以7天或者7天的整倍数作为还本付息的周期,周期最短为7天,最长不超过21天(含)。
6.入住还还款法入住还还款法是指借款人购买产权房或购买与我行签订了按揭合作协议且开发商为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期房时,可在所购房产入住之前,暂缓归还贷款本金,仅归还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
7.随心还还款法随心还还款法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还款金额作为每期最低还款额,在此基础上可随意增加还款额,实现提前还款的还款方式。
8.特色还款服务括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宽限10个自然日
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⑦ 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
贷款的还款方式,常见的就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方式,你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选择你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贷款还款。
贷款还款,“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可是还款方式哪种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目前还款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这类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如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这种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如营运类汽车贷款,因为所购新车开始投入运营时,维修保养费少,收入较大,而后会随车辆的营运而费用增多,收入会递减,这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相吻合。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
(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后本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1.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如企业经营、工程、种植业和养殖业。
2.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3.缺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后期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大。如果资金链断掉无法如期还款,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
四、随借随还
在一段时间内,贷款机构给借款人一个最高授信额度,在这个时间段内,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额度内随时得到贷款,也可随时归还。
1.适用范围:适宜在将来的一个时间段内现金流不确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优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方便灵活,简化了手续。
3.缺点:由于在授信期限内一般不做贷款风险评估,当借款人情况发生变化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仍会给予贷款,增加了贷款的风险性。所以这类贷款需要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贷款前做一次简化评估。
每种还款方式都有优劣势,在选择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安排为依据,没有最优,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⑧ 银行贷款怎么还款
按照合同的日期还款到相应的银行卡。
1、银行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和提前还款三种方式。
2、其中,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将贷款本息平均分期偿还。 等额本金即等额偿还贷款本金,但按剩余本金欠款偿还利息。 预付款是预付款。
3、此外,部分贷款类型还支持一次性还款、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拓展资料:
1、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按照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借给需要资金的人,并约定还款期限的一种经济行为。 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收入证明,并在申请前进行良好的个人资信调查。而且,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的贷款种类也不同。 例如,美国的工商业贷款主要包括一般贷款限额、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主要采取票据贴现、信用账户等形式和透支账户。
2、贷款技巧:贷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要坦诚、明确,详细写明贷款的目的和个人还贷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借款人在银行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宜过高,额度越大,失败的可能性越大。然而,这不是贷方想要的。他们当然不希望他们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没有贷款变动。如果贷款人申请的贷款数额较大,建议您适当减少贷款额度,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就会大大增加。
3、贷款说明:详细填写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家庭收入等,确保您的贷款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按时还款在哪里。还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不要冒险拖延还款时间,造成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此外,有关部门将尽最大努力追回逾期贷款。
⑨ 关于流动资金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也叫短期借款,一般指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它是借款人从商业银行申请到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的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的计息结息方式、还款计划及方式、担保措施、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都有借款合同规定。利息以计提方式计入当期费用,按合同规定的付息期支付。
流动资金借款占总流动资金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满足周转为宜。
你说的情况属于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期一次性偿还的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两类。
和流动资金借款一样,长期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的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的计息结息方式、还款计划及方式、担保措施、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都有借款合同规定。
利息按借款用途,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二是予以资本化。
利息的偿还,按合同约定,可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也可以分期偿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流动资金借款和银行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是一回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转贷业务,还旧账借新账。
⑩ 企业经营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企业经营贷款还款方式有: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本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价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流动资金贷款有两种利率可供选择:一种是固定年利率,逢利率调整不予变动;二是浮动利率(可以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或9个月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