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
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顺利实现,一般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保证人需要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Ⅱ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需要负担债务吗
你要归还这笔贷款。因为你是担保人,在贷款人无法归还这笔钱的时候(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你就要担负连带责任,由你首先履行归还义务。更何况,你哥哥的贷款你也使用了,更应该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
Ⅲ 我父亲在农村信用社有贷款,我是担保人,贷款人因意外死亡,担保人需要还钱吗,该怎么办.
1、只要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律认为你具有还贷能力的;
2、您有没有签订合规的担保手续。如有,那么就可以推定这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担保合同和成立要件;
3、但是,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等同,合同成立了,但不一定生效,而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是内容合法,内容不合法,不能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受到约束。一般信用社的贷款担保手续都是反复斟酌过的,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如符合以上条件,您应该在一定期限内被银行追偿您父亲的欠款本息。
Ⅳ 贷款人不还钱跑了担保人意外死亡这钱怎么还
1、这种情况还是要收集证据去起诉贷款人或者找催收机构帮忙对贷款人进行催收;
2、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3、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Ⅳ 银行贷款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和贷款人的家人应付什么责任
一、贷款担保人视具体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二、贷款人的配偶按《婚姻家庭法》婚姻存续关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家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银行的贷款若是有抵押的,不还款银行将会处置资产。
Ⅵ 银行贷款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负责任吗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Ⅶ 贷款买房担保人意外死亡怎么办
担保人担保责任随其死亡而终止
Ⅷ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贷款人死亡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