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我只有一套住房是贷款的,还欠银行近20万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我的房产吗
如果贷款不还,拖欠时间达到一定的标准或你明确表示不想还了,银行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的,法院能不能判决执行,还要看你这套房是否唯一生活必需,房屋是否面积大或价值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债务人的现有(指所有)的房屋足够大的话,银行可以购置一处较小的(价格也就相对便宜)房屋,只要足够债务人以及其扶养的家属共同居住的条件,通过法院执行庭,强制置换,以换的债务人较大的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冲抵购置较小房屋的价款,余款部分可以用来抵偿所欠债务。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具有可操作性。
Ⅱ 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因为其他的债权人申请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如果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中不能无谓处置,即明知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债权,而强行拍卖。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
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2)一套住房抵押贷款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扩展阅读: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Ⅲ 一套房子,抵押贷款,法院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方法是,还清欠款,争得谅解,赎回住房。
或者不予理会,让法院拍卖住房抵债。
Ⅳ 2015年银行抵押贷款还不上只有一套住房能否强制执行
抵押银行有抵押权,法院可以拍卖或变卖已抵押的房产,以实现银行的抵押权。
所以,不还银行贷款,可以强制执行。
Ⅳ 抵押贷款唯一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唯一一套住房没有签署拥有第二套住房或者有其他居住地的情况下,法律会倾向个人不会强制执行。
法律人性化所在
谢谢
希望能够帮到你
Ⅵ 房屋已抵押贷款,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是可以的。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6)一套住房抵押贷款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明确设立抵押的房屋可以执行,拍卖或者变卖,但是要按照特别程序处理。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申请人提供临时住房的还可以收取租金。根据该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只有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